主合同与补充协议发生冲突如何执行(七篇)
时间:2025-10-20 文山网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场景和场合对合同的需求不断增加,签订合同有助于双方规范承诺与履行合作。本文将重点探讨如何处理主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的冲突,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合同执行的相关问题。
◍ 主合同与补充协议发生冲突如何执行 ◍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就房屋改造工程甲、乙双方共同制定本补充条款,为明确双方责任,共同信守合约,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委托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房屋改造工程的监理方,对乙方房屋改造工程质量及施工过程行使监理职责。
二、夹层加固工程中,原方案为"对钢架构夹层主梁进行加六根支撑钢柱实施加固,其中由乙方承担其中的四根支撑钢柱材料款,甲方负责承担其中的两根支撑钢柱材料款,共计六根钢柱,乙方负责六根支撑钢柱的基础开挖和钢柱支撑的加固工程。"
三、考虑到原混凝土建筑的使用安全问题,现将上述原方案修改为对钢架构夹层主梁进行加十根支撑钢柱实施加固,其中由乙方承担300*300四根支撑钢柱材料款计壹万壹仟玖佰柒拾玖元壹角正,甲方负责承担剩余的六根支撑钢柱材料款,共计壹拾根钢柱。由甲方负责壹拾根支撑钢柱的基础开挖,由乙方负责壹拾根钢柱支撑的加工加固工程,加工加固过程中由甲方现场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如不合格则由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出具限期整改书给乙方,乙方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内容,并达到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的整改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六根的钢支撑柱的加工费用贰仟伍佰元整,由乙方出具贰万伍仟元工程发票。乙方所承担的'材料款由甲方垫付,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壹万壹仟玖佰柒拾玖元整。
四、夹层改造的钢支撑柱由乙方采购,须于 年 月 日运至甲方工地现场,乙方须在 月 日前完成钢支撑柱的加工和预埋工作。
五、夹层改造工程中的主钢梁,乙方提供书面完整的该根主梁的制作工艺流程以及18米主钢梁产品加工质量承诺书(须公证单位进行公证)。
六、由甲方支付乙方屋面进度款肆万元整,乙方须将夹层改造工程中所有钢梁材料付款当日运抵甲方施工现场,由乙方出具合格产品质检证书,乙方所有钢梁安装完毕,经甲方现场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伍万壹仟伍佰贰拾壹元工程进度款(84000-20000(屋面整改保证金)-11979(甲方垫支材料款)-3000(防水工程款)+2500(钢柱加工费用)=51521元),乙方方可安装楼面钢板,如验收不合格,由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出具限期整改书给乙方,乙方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内容,并达到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的整改要求,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柒万元整。楼面钢板安装完成后,经甲方现场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钢筋预铺,如验收不合格,由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出具限期整改书给乙方,乙方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内容,并达到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的整改要求,楼面钢筋预铺安装完成后,经甲方现场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混凝土灌浇,混凝土灌浇完成后,经甲方现场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竣工验收申请,由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贰万捌仟元整,如验收不合格,由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出具限期整改书给乙方,乙方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内容,并达到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的整改要求。混凝土灌浇须在主钢架安装验收合格三日内完成。
七、屋面改造工程须于 年 月 日整改完成,并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屋面工程中其他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进度贰万元整,待经过三次下雨后,确认无漏水现象支付叁万元。
八、第六、第七点的支付条款与原合同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合同为准。每支付进度款,由乙方出具工程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工程发票后两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九、乙方竣工验收申请,应包括房屋改造工程中屋面和夹层改造工程的有关技术文件、资料、施工图纸及竣工材料。
十、本合同作为原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主合同与补充协议发生冲突如何执行 ◍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两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建筑施工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在甲乙两方完成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
4、结构类型:
二、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份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
2、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三、 开工和竣工期限
1、乙方应遵守从本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要求。
2、本合同工期为接到甲方进场通知(若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乙方应在该工程完成30天内提交全部竣工资料三份。
四、 承包方式:造价及造价调整
1、承包方式:。
2、本工程造价的确定:
3、经甲方审定并同意调整而增加或调少的工程量可调整本协议造价,发生以上情况时,乙方应提前将调整原因,金额及书面的'形式(附有详细预算和甲方更改通知)报送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报告后给予答复。
4、变更价格首先应采用该工程和乙方投标书报价单中项目的综合单价,没有相同或类似单价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变更价格,并报甲方确认。
五、合同款支付
双方正式签定合同后
六、 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甲方支付竣工结算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条款终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主合同与补充协议发生冲突如何执行 ◍
发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签订秀美夏凉生态家园示范村房屋工程合同,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在已签订的合同不完善条款中,增补新的条款,经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增补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所抵给乙方销售的房屋从前排一号起按顺序抽签,由甲方安排给乙方销售。
二、原签订合同中检测费问题:钢材、水泥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品牌施工(指定品牌、华新水泥、鄂钢钢材),其所征检测费由甲方承担,如乙方自行更换品牌,其所征检测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其它费税。
三、保险费:乙方必须从签订合同之日,进施工现场前,无条件的买足职工保险费(所买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所抵给乙方销售的'房屋,乙方一年内没销售完,在乙方愿意情况下,甲方按550元/平方米收回并现金支付给乙方。
五、乙方的建筑的资质由甲方提供,但乙方必须承担费用5000元整。
六、以上补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主合同与补充协议发生冲突如何执行 ◍
申请人:___公司
负责人:___
地址:_______号楼_单元3楼东户
联系电话:______
被申请人:___男 汉族 __年_月3日出生
住址:_______号楼_单元3楼东户
电话: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_劳仲案字[xx]第00号裁决书,现依法向贵院申请:
1、裁定撤销_劳仲案字[xx]第00号裁决书。
2、申请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_0日向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将__省__县二建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法到庭,劳动仲裁委审理后,于20xx年4月_2日作出_劳仲案字[xx]第00号裁决书,裁定由申请人承担对被申请人的赔偿责任。
申请人认为:
1、仲裁裁决没有管辖权。
2、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
3、仲裁裁决违反法定程序。
申请理由:
1、仲裁裁决对申请人无管辖权:
裁决书已经查明如下事实: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存在建筑工程劳务承发包合作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范畴。__二建在申请人处承接劳务分包工程过程当中,聘用了被申请人作为建筑工人,被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律规范调整范畴。故此,本案应是被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故此,仲裁裁决对申请人没有管辖权,请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销裁决书。
2、裁决书适用法律错误:
裁决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xx】22号文)(以下简称22号文)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裁定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工伤医疗费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劳社部发【xx】22号文第一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故此,22号文对申请人并不适用。故此,裁决书适用法律错误,作出了错误的裁决。
另外,仲裁裁决中认定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存在未结清的工程款,故此应当在未结清的工程款限额内先行支付被申请人的工伤医疗费,待结算工程款时,将__二建应承担的工伤医疗费予以扣除。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是否存在未结清的`工程款,属于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的民事争议事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范畴。此项认定属于仲裁裁决无管辖权的事项,属于越权认定,应属无效。
故此,仲裁裁决错误的适用了法律,认定了仲裁裁决无管辖权的事项,作出了错误的裁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明察,裁定撤销裁决书。
3、裁决违反法定程序:
20xx年3月29日,申请人根据劳动仲裁委的开庭通知,依法参与庭审,提出抗辩事项,__二建没有到庭,但仲裁裁决书中并没有依法将__二建没有到庭参加庭审事项予以说明,而是裁定申请人承担了可能会由__二建承担的责任。理由仅仅是因为联系不到__二建,如此认定,于法不合,同时也违反了法定程序。故此,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明察,依法撤销裁决书。
综上所述:济劳仲案字[xx]第00号裁决书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仲裁裁决无管辖权、裁决违反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调解仲裁法》第49条之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撤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明察,支持申请人上述请求。
此致
__省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公司
20xx年__月__日
◍ 主合同与补充协议发生冲突如何执行 ◍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申请撤销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支付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已经由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审理并作出x劳仲案字x第x仲裁决,该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因此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一、适用法律不当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载明的合同期限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月18日,仲裁委裁决时的适用的法律条款为:“当事人双方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适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因此过了试用期”。而事实是该合同约定的固定期限已经超过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而不是仲裁委认定的不超过一个月,因此仲裁委就当事人双方试用期限显属适用法律不当。
二、违反法定程序
申请人xx有限公司于XX年xx月xx日收到仲裁委的应诉通知书,上面约定仲裁委给予申请人不低于10日的答辩期,因此申请人的答辩期最迟可以到5月30日。但是在仲裁委出具的通知书上却要求申请人x月x日去开庭,不到庭视为放弃按缺席处理,申请人没有口头或书面承诺放弃答辩期,但是仲裁委却只给了申请人4天的答辩期,申请人(即原审被申请人)享有当然的答辩权利,这是不容置疑的,有权利就要有实现权利的必要条件,答辩期限是条件之一,必须给予保障,仲裁委这样明显显失公平,没有保证申请人的答辩权,同时仲裁委在举证通知书中给申请人的举证期限也只给了4天,给申请人调查取证带来了很大的时间限制。
-
⬬文山网行业黑话解析:
- 保密合同协议格式 | 酒店供货合同协议书 | 小型企业劳动合同协议书 | 租房合同协议书简单版 | 主合同与补充协议效力 | 补充协议超过主合同
二、仲裁裁决书认定事实不清没有证据支持
本案在仲裁过程中,本案被申请人(原审申请人)xx年入职并做出纳工作这一主张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这一时间和岗位,其同时向仲裁庭提交关于工作时间的证据只提供了个人银行卡交易明细,本案申请人(即原审被申请人)x有限公司向仲裁庭对被申请人(原审案件申请人)提交的.关于的工作时间证据真实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均提出异议,但是仲裁委对我方提出的异议未与理睬,并用结论来证明结论(见裁决书第2页第5段前三行)并采用了推定的时间作为本案起始时间,直接影响了本案的裁决结果,对申请人很不公平。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裁决予以撤销。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有限公司
XX年7月8日
◍ 主合同与补充协议发生冲突如何执行 ◍
申诉人:凯,男,汉族
身份证号:
住住址:
通讯方式:
代理人;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诉人:四川___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_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
通讯方式:
被诉人:四川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_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
电话: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_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_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_年2月致_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_年2月X凯应聘到四川_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_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_年3月凯被四川_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四川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_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成都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_年6月8日被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_]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_年5月3日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X凯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_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 主合同与补充协议发生冲突如何执行 ◍
申请人:上海XX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嘉定永新路XXXXX号X
法宝代表人:XXX
被申请人:陆XXX,汉族,1969年XX月XX日出生,住上海市嘉定区塔城路。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 嘉劳人仲(20xx)办字第1914号仲裁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上海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
被申请人(陆XX)在申请人(上海XX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处工作,双方签署过一期劳动合同期限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31日自行填写离职申请单,申请离职。在仲裁庭审时,申请人向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示了被申请人的填写的离职申请单,被申请人对此也是予以明确确认的。从以上的事实和证据可以看出,被申请人是自行申请离职,不与申请人重新续签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二、上海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中被申请人故意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1、仲裁裁决认定被申请人20xx年1、2月份未发放的1000元为克扣工资错误。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500元为效益工资,该部分工资是按照申请人的经济效益以及被申请人的工作情况而给予是否发放的。但令人遗憾的是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处招商工作进行了将近一年之久,却一直毫无进展,为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进行调岗,并且被申请人对此是接受的`,因此,申请人不发放该部分的工资是有依据的,是合理、合法的。
20xx年1月,被申请人陆立坚出勤天数为12.69天其应发工资为1668.03元,但当月陆立坚领取工资为20xx.37元。
2、裁决书认定被申请人20xx年3月份全勤工作错误。被申请人20xx年3月份在申请人处工作天数为11.38天,此项有被申请人以及申请人双方确认的“刷卡汇总表”和被申请人提供的请假单等证据证实,所以申请人三月份得工资为1226.7元。而不是裁决书上的2566.43元。
3、裁决书遗漏被申请人未为申请人办理车牌,以及被申请人承诺离职工资在办理车牌后再来申请人处结算的事实。被申请人在工作期间,承诺为申请人办理好一张车牌,并且在离职时填写离职申请单时也明确写明离职工资在办理车牌后再来申请人处结算。此事宜有被申请人的承诺以及离职申请单证明,并且在仲庭审时,被申请人是予以确认的。而仲裁裁决对此事一字未提。
三、经核实20xx年工资发放情况,被申请人陆XX明知自己没有全勤工作,却多领取工资却故意隐瞒,不予退回公司。其中20xx年1、3、4、5、6、9、10、11、12月均未过到全勤工作,却以全勤领取工资,20xx年共计多领取工资4514。35元。20xx年1月份工作12。69天,多领工资841。34元。上述款项,5355。69元,被申请人应当依法予以退回申请人。
综上,申请人认为, 嘉劳人仲(20xx)办字第19XX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错误,依法应予撤销,恳请贵院依法审查,撤销。
此致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上海XXX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
更多精彩的主合同与补充协议发生冲突如何执行,欢迎继续浏览:主合同与补充协议发生冲突如何执行
本文来源:http://www.w673.com/hetong/19530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