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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设计合同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

时间:2025-05-29 文山网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设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设计规格

文件名称

张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

第二条、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__元。

建筑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3天内应付首期款合同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2、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3天内应付款合同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3、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3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合同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4、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10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合同。

合同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额的._________%。

5、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应付还甲方双倍设计费。

第四条、争议解议

1、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方案文件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如发生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 篇2

委托人:

设计人: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的室内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法规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咨询项目的内容:

2.1 项目名称: 室内装修设计

2.2 设计内容:设计人依委托人所提供图纸及相关数据,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设计工程范围见附件图纸。

2.2.1 基本设计方案;

2.2.2 平面施工图

2.2.3 立面施工图

2.2.4 剖面施工图

2.2.5 节点详图

2.2.6 空间效果图

2.2.7 弱电配置出线定点设计

2.2.8 室内吊顶空调出风口设计(不含管线设计及风量设计)

2.2.9 室内灯光设计及灯具建议书

2.2.10 室内建材建议及材料样板

2.2.11 洁具五金建议书

2.2.12 家具方案建议书

2.2.13 饰品采购及摆设建议书

第三条 委托人应向设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时间及期限: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委托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4.1 设计人依设计进展情况陆续向委托人提供所有设计图纸的电子文件及蓝图肆套。

第五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含食宿)

5.2设计费支付进度

5.2.1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2 设计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3 设计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设计人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4设计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设计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5 装修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委托人责任:

6.1.1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或地方有关法规进行设计。如因委托人提供上述资料及文件不及时、不准确而引起设计失误或返工,设计周期相应顺延。

6.1.2 委托人对委托设计项目、范围、条件做较大变更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 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致使设计人的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人应按返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设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设计人不得因此中止或停止设计工作。

6.1.3 委托人应明确提出设计要求、及时答复设计人提出的问题及确认 设计人的设计成果。

6.1.4所有工作均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进度执行,如因委托人因素造成的延误,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6.1.5委托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未经设计人同意,委托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除合同项目所需外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有权向委托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 .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及委托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及文件。

6.2.2设计人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各阶段设计;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各阶段的工作。

6.2.3设计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擅自做任何重大增减或修改,如必须修改时,应向委托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并不得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

6.2.4设计人按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内容、成果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设计成果及文件。

6.2.5 设计人应于接到委托人通知3日内前往项目现场,并提供全面详细的指导。无特殊情况,设计人前往现场指导的次数每周不超过2次。

6.2.6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委托人,并保证该成果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设计人不得复制、泄露、转让、部分转让或在其他任何设计中使用、抄袭、模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设计成果及委托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委托人可要求设计人返还设计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2.7 设计人应通过设计交底及现场服务配合委托人指导现场施工(差旅费包括在设计费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合同生效后,委托人无正当理由中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已收取的设计费不再退回委托人。

7.2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天,应承担未支付金额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人。

7.3 设计人对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设计补救措施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交付设计成果的,每逾期1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阶段设计费的万分之二。逾期超过30天,委托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的通知到达设计人后,设计人应于一周内双倍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该阶段的设计费,此合同终止。合同生效后,设计人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退还已收取的设计费。并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

第八条 其 他

8.1 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提供本合同第二条及第四条规定外的设计成果的,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2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项目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的,另行支付设计费。

8.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4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5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和设计人各执两份。

8.6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即行终止。

8.7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传真和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设计人:

年月日: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 ¥ 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 )。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设计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自己思路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其他: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 篇4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协议

项目名称: 室内装饰设计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发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

设 计 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邮 码: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 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邮 码: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和 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室内装饰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国家及 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国家及 市有关建设工程装饰装修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有关批准文件。

1.5其它有关建设工程的批准文件。

1.6工程项目设计时有新的设计标准和规范的,适用最新的设计标准和设计规范。

第二条 项目概况、设计范围和设计阶段

2.1项目名称: 室内装饰设计。

2.2项目地址: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__ 。

2.3设计范围:_________________ 。

2.4设计阶段:根据 室内装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负责提供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其设计阶段分为: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四个阶段。

第三条各阶段设计内容、原则和设计要求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第四条各阶段设计成果及施工期服务要求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第五条各阶段乙方应提交的设计成果类型和规格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第六条各阶段工作用时:

6.1概念设计工作用时: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支付定金后________日历天内;

6.2方案设计工作用时:概念设计平面图确定后________日历天内;

6.3施工图设计工作用时:方案设计确定后________日历天内;

6.4施工阶段配合: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七条 设计取费和付款方式

7.1本设计协议设计取费:

7.1.1根据甲方对本项目提出的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要求、设计深度及施工期服务要求,经甲、乙双方商定,本设计项目预算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7.1.2以上设计费中包含了四个设计阶段的全部工作费用,并包含法定税金。

7.2本合同设计费付款方式:

付款顺序付款阶段应支付设计费时间

第一次定金包干总价的________%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定金后乙方开始进行概念阶段设计

第二次方案设计包干总价的________%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含效果图、平面图、造价概算等共4套及电子文件,具体要求见设计任务书),并经甲方认可后七个工作日内

第三次施工图设计包干总价的________%提交施工图文件设计成果(含施工蓝图8套、造价概算及电子文件,具体要求见设计任务书)并经甲方认可后七个工作日内

第四次后续服务包干总价的________%项目竣工开业后一个月内

7.3乙方在符合付款条件时应向甲方递交请款报告,甲方支付各阶段设计费的时间自收到请款报告之日起算;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设计费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7.4 如方案设计阶段乙方的设计偏离设计任务书及甲方的预期目标,经三次修改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甲方责任:

8.1.1 向乙方提交设计资料及建设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

8.1.2 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工程设计定金、工程设计费。

8.1.3 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乙方人员的工作生活费用及差旅、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8.1.4 工程开工前,甲方组织有关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8.1.5 甲方需书面指定专人及时书面签收和确认乙方每一阶段的设计成果。

8.1.6 对于乙方所提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应及时回复。(传真联系所提问题同样适用)。

8.1.7 设计成果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有署名权。甲、乙双方均有责任维护设计成果著作权。

8.2乙方责任:

8.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及施工图等技术文件,并对其负责;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需对现场情况进行核实,保证设计图与现场一致,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以避免所使用的资料与现场情况不符造成返工。

8.2.2 施工图设计阶段,乙方设计资料及文件提交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必要调整、补充。调整的时间和内容应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按确定的时间内及时交付调整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8.2.3项目在提交施工图设计后施工期间,乙方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8.2.4 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如不能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而导致的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重新设计、补充及修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8.2.5 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的设计审核,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审核意见做出答复并无条件进行重新设计、补充及修改,直到审核合格为止;如因乙方原因经三次修改仍不能通过设计审核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

8.2.6 乙方在设计材料设备的选用上,要保证其通用性,材料设备的选择要避免生产厂家的唯一性,乙方不得指定设备、材料生产厂商或采用特定厂商的技术参数、产品规格型号作为设计标准或甲方进行招标的技术要求,如确因技术、建筑景观效果、使用功能等方面需要指定特殊产品,乙方需取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

8.2.7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8.2.8 乙方在设计服务的全过程中,应由专业人员时刻关注成本控制,确保造价控制在甲方要求的范围内;

8.2.9 乙方如在履行合同期间进行兼并、解散、破产、被接管等公司体制变动时,应提前20天将有关变动情况书面通知甲方/业主,并不得因此损害甲方/业主在合同项下的所有合法权益;

8.2.10 乙方委托邓 可作为乙方项目负责人,直接与甲方联系汇报工作,无特殊重大原因并经甲方书面同意,项目竣工验收前,不可更换该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小组成员不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不可在项目施工图完成前更换。

第九条 设计变更与违约责任

9.1设计变更:

9.1.1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变更设计且单次设计变更工作量超过原设计总工作量的20%以上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同时甲方应按乙方已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单次设计变更工作量未超过原设计总工作量20%的设计变更工作乙方不收取设计费用。在未签订本合同前,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阶段设计工作,其收费已包含在合同相应阶段设计费中。

9.1.2 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相关图纸说明。叙述应全面、清楚,应描述原因、内容、范围。

9.1.3 乙方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中应注明变更的类型(功能类、设计类或工程类)。功能类设计变更是甲方因改变交房标准、使用功能等情况而提出,甲方提供《功能类变更申请单》;设计类设计变更是由于乙方设计内容遗漏或错误、材料部品或设备设计缺陷等乙方自身因素引起的变更,或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设计成果引起的变更;工程类设计变更是由于施工因素产生工程洽商,需要设计单位配合进行技术处理,从而引起的设计变更,甲方提供签认的对应工程洽商。功能类设计变更、设计类设计变更、工程类设计变更应分别编号。功能类设计变更文件中应注明所依据的甲方《功能类变更申请单》编号,工程类设计变更文件中应注明所依据的经甲方签认的对应工程洽商编号。

9.1.4 图纸更新属于设计变更范围,应注明变更的类型(功能类、设计类或工程类),标注并说明前后变化。

9.1.5 乙方应全面评估设计变更对产品功能和后续工程成本、进度的影响,并在设计变更文件中注明评估意见。由于评估不全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付。

9.1.6 设计变更文件除特殊文件外全部由计算机打印,避免手书,变更文件字迹应清晰,文件表面不能有增删痕迹。

9.1.7 乙方提交的设计变更文件,如果未通过甲方审批,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正式作废未获审批通过的变更文件。

9.2违约责任:

9.2.1 由于甲方原因未在本合同第七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设计费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若甲方在收到乙方催款通知书15天内仍未支付相应的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该阶段工程设计费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经乙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甲方仍未支付拖欠款项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后续阶段工作,或者解除合同。

9.2.3 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成果时,乙方应从本合同规定提交设计成果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其已支付的全部工程设计费。

9.2.4 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的设计审核,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审核意见做出答复并无条件进行重新设计、补充及修改的情况,否则乙方应从甲方要求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或者乙方未修改落实的甲方审核意见超过甲方该设计阶段全部审核意见的20%时(以甲方审核意见条数计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其已支付的全部工程设计费。

9.2.5 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乙方应尽量减少和避免由于设计失误和疏忽产生的设计修改和变更。由于乙方的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时,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赔偿甲方实际发生的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依据国家承认资质的质量事故鉴定机构所确定的事故责任度进行,也可在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9.2.6 合同生效后,乙方非因本合同约定事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定金;甲方非因本合同约定事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定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本合同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人力不能预见,其发生或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战争、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人力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2.1乙方向甲方提供设计服务,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参加工程协调会。其中包括:向甲方及配合甲方向相关单位沟通和讲解设计方案,进行现场施工安装的技术指导等。

12.2保密:

乙方确保其为甲方所作的设计没有侵犯他人的权益且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乙方交付甲方的设计文件若有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肖像,应在交付设计文件的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知识产权人同意甲方使用该知识产权、肖像权人同意甲方使用肖像的证明文件。甲方对乙方所交付的设计文件的同意、认可不构成乙方本条责任的免除。甲方因使用乙方交付的设计而引致任何人(含自然人和法人)向甲方主张权利,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该等纠纷,因此导致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发包人取得设计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有权根据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图纸进行修改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或用于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设计人对图纸修改后的部分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12.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12.4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2.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本合同内容手写加注无效。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 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 篇5

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甲方公司标志设计之事项,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及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设计公司标志一个,用于申请注册商标。

二、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含税)总费用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元整)。

此费用不含甲方申请商标注册费用,及不含与商标注册相关的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即委托设计总费用的35%。

2、标志设计完成后,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元整),即委托设计总费用的65%,

上述款项应支付入以下账户: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付款后,应当向甲方出具专用发票或者其他甲方认可的报销凭证。

四、乙方设计时间及交付方式

商标设计工作分为二个阶段完成,共计不超过_____个工作日。

第一阶段:乙方需在收到甲方的银行划转凭据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标志初稿,交予甲方。

第二阶段:作品初稿完成后,甲方若对作品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每次修改时间不得超出三个工作日(从甲方提交修改意见的次日开始计算)。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款项起一个工作日内,将确认的设计作品以可编辑或高精度电子稿和打样稿交予甲方。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商标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商标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在甲方未付清全部款项之前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全部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在甲方未认可的情况下,乙方需要提供五款以上的商标设计思路方案,供甲方挑选。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3、如甲方在申请商标注册期间,由于设计问题,影响甲方注册,乙方应协助甲方修改作品,配合甲方商标成功注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生效。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后解除合同,其预付的35%委托设计总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2、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其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甲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 篇6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本着双方共同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章、条例。W673.COM

3、.建设过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及期限:

1、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面积:

2、

3、设计任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日历天。

第三条 相关资料移交

1、合同签订同时,甲方需向乙方交付的资料

(1)、项目所在场地的基本情况说明

(2)项目完整的基础平面图及具体的各功能区初步平面分布图(CAD格式)

(3)各功能区家具器具尺寸及位置分布及要求,器械设备尺寸、分布及用电量数据说明

(4)相关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数据。

(5)对本项目的装饰风格定位和材料运用的建议和要求。

(6)相关的批示文件及相关的审批回复件、法律文件。(复印件)

2、设计任务期满后: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1)拟定的区域装饰表现效果图

(2)、完整的装饰施工蓝图6套(含水电)或CAD文件

(3)相关的装饰施工说明文件及材料表,灯具表、技术指标。

第四条 设计服务及收费

1、本次合同的设计费为(人民币币) 元。

2、设计费组成:

(1)本次项目的设计费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xx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依据。

(2)设计费计算系数计算,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II级,系数为1、室内装修附加调整系数为1。

(3)设计费计算公式:

符合本合同第二条款的设计范围内费用

3、设计服务收费内容含:

(1)、项目场地勘测费用。

(2)、装饰方案设计费用、拟定区域装饰效果图及施工图制作费用。给排水、强弱电施工图制作费用,图纸会审期修改图纸费用。

(3)、现场施工指导(3次)费用。

(4)、后期室内装饰品采购指导

(5)不含大面积(大于10%)变更设计费用。

(6)不含竣工图费用 (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担)

(7)不含第三方图纸审核费用(第三方图纸审核费用另行支付)

(8)不含超出本合同设计范围之外的工作服务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付款进度

1、付款方式:转帐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内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相关的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2、甲方提交第三条所规定的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2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第4条款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5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的设计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5.、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逾期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终止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生项目停、缓建,甲方仍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7、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者转让、转卖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则乙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按时向甲方交付完整的设计文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三。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负责修改或补充,负责向施工方做设计交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3.合同生效后, 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 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4.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5、乙方在本项目设计图纸及文件中的建筑(装饰)材料、建筑(装饰)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但不得指定材料的生产厂家及供应商。

第八条 设计任务过程

1、设计任务应由签约后,乙方应提供项目进度表甲方审核后执行。

2、设计开始后,如甲方要求增加工程或由于因不可抗力因素控制的情况下设计工作中断的,则甲方应给与乙方设计工期合理之延期。乙方应以书面提出申请,由甲方核定展延之设计完成期限。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政府行政命令致使本设计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九条 各设计阶段文件的确认

1、所有设计图纸必须在甲乙双方通过图纸会审确认后方能交付施工使用

2、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甲方应尽快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超过下列期限后不给予回复,视为确认。

(1)乙方交付已完成的施工图 3 天,

(2)乙方递交设计任务竣工通知书 5 天。

3、甲方审查设计文件的时间及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修改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设计工期内。在施工图制作阶段发生局部或整体修改或者重新设计,按以下办法处理:

(1)修改的工作量占整体工作量的10%以内的,乙方无偿负责修改,修改的工作量占整体工作量的10%以上的整体修改,乙方另收取费用,费用套用合同单价计算。

(1)在上条(1)的基础上,方案仍不满足甲方要求,双方可以在甲方支付设计方案及修改费的基础上协商解除设计合同,设计成果归甲方所有。

(3)设计开始之后经甲方要求增加工程,或由于乙方因不可抗力控制的情况下,则甲方应给与乙方合理之延期。乙方应以书面提出申请,由甲方核定展延之设计完成期限。

(4)在施工图实施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需要需进行局部更改方案的,乙方

需负责及及时进行图纸修改,。

4、在本项目之设计阶段,甲方可作合理的修改,如果在设计成果认可之后甲方又做了相当的修改导致主要的变更,则乙方有权要求合理的额外费用及延长期限。但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之相关费用及时间之影响,并征得甲方同意。如果由于乙方设计原因,导致施工需要更改,则乙方负相关责任。

第十条 施工技术配合

1技术配合,甲方应另行支付乙方施工技术配合费(差旅费)。施工技术配合费(差旅费) 元。

2.、施工技术配合费支付方式:转帐

3、乙方提供施工技术配合应负责下列事宜:

(1)协助甲方进行施工招标及签订施工合同;

(2)对施工质量和效果进行监督,以达到预期设计效果

(3)指导施工,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第十一条 其 他

1、如甲方中途变更设计或要求增加设计内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签订合约(为合同附件)。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3、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饰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甲方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议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乙方的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6、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以下联系方式为准。

甲方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QQ号码

乙方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QQ号码

若联系方式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签之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2、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商定的各项条款。无论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都有权依据本合同各条款决定的继续和终止。

3、甲方因无可归责于乙方之原因中止本合同,应于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应支付所有已完工设计及合约总价余额10%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合约总价。在发出仪式通知后十五日内应将款额付清。

4、若甲方违约迟付乙方设计费达15日以上,乙方有权提出中止合同,并应在第15日前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付乙方至合同中止时已完成的工作及相关费用,并支付乙方依约所积累的利息。

5、本设计合同在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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