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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

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十二篇)

时间:2025-10-15 文山网

▶️ 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 ◀️

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盘州市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盘州卫健通〔20xx〕29号)文件精神,为保障我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做好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保证我乡麻风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消除我乡麻风病危害,特成立羊场乡麻风病防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兰岚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政府副乡长候选人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卫生院行政办公室,邓永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统筹调度;罗翔负责日常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随访等工作。

二、项目目标

(一)开展普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全乡麻风病病例的搜索,在年底前完成对麻风病的普查工作,对多菌型麻风病密

切接触者开展重点调查,并对高危人群实施预防性服药。

(二)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做好新病例诊断和治疗工作。

(三)协助做好统计上报、护理工作。针对重症麻风病人,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做好1级、2级畸残病人自我护理工作;针对严重不良反应患者,统计上报患者信息到盘州市疾控中心,并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做好1级、2级畸残病人自我护理工作。

三、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乡16个行政村。

(二)项目内容

1.病例发现及可疑患者的筛查

工作要求:

(1)乡卫生院项目人员组织对卫生院临床医生及辖区的村卫生室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2)我乡虽然属于低流行乡镇,但要组织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人群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

(3)开展各类人群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开展2期麻风病防治知识专栏宣传,并在乡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4)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好工作。

(5)各村实行可疑线索“零报告制度”。乡村医生要主动寻找并报告可疑患者,专业医生负责赴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率应达到100%。

(6)乡村医生主动参与线索调查,推荐病例符合“十大线索”之一,但最后未确诊为新复发麻风病人者,给予每例10元报病补助。

2.密切接触者检查

麻风病通过呼吸道和皮肤黏膜接触传播,病人家庭成员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较易被传染。

工作要求:(1)家属检查。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对近10年来发现的所有新复发麻风病人的家属进行医学检查,检查率要求达到95%以上。

(2)疫点调查。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完成现症病人疫点周围5-7户接触者的检查。

3.病例诊断和治疗

工作任务: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完成相关工作。

4.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工作要求:

(1)所有现症病人进行动态追踪管理,通知患者按时参加神经功能监测;

(2)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开展好各项工作。

5.消除传染源主动搜索

工作任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开展主动搜索工作。

工作要求:

(1)组织医院临床医生、村卫生室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认真实施麻风可疑线索“零”报告制度。

(2)乡卫生院组织对我乡中小学开展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课程和学生体检等活动。

6.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要求。

工作要求:(1)落实麻风病宣传工作,以开设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栏目、在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咨询宣传等多形式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使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应达到90%以上。

(2)开展宣传慰问活动。结合“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主题日,开展一次麻风病防治集中宣传慰问活动,并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项目人员及时收集相关工作资料上报至盘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人员培训

医院安排项目人员参加盘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项目人员培训结束后对辖区内村级卫生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村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培训对象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项目人员要收集好通知、日程、会议内容、图片、小结资料,并整理归档。

8.督导指导

接受盘州市疾控中心对我乡该项目的所有督导,项目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督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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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 ◀️

为有效控制大新县麻风病的流行,消除麻风病的危害,切实保护人民健康,促进我县社会和谐发展。根据自治区卫计委等11部门联合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桂卫疾控〔20xx〕92号)和《大新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__—20xx年)》(新卫疾控〔20__〕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发现一例、治疗一例、关爱一例、消除传染源,控制疾病传播,减少麻风病畸残”的目标和要求,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综合防治,努力消除麻风病危害。

二、工作目标

(一)麻风病联合化疗规则治疗率达到95%以上;

(二)麻风病患者开始联合化疗后2年内新发生畸残者控制在10%以内;

(三)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年检查率达到95%以上;

(四)严重麻风病不良反应治疗率达到100%;

(五)到20xx年年底,麻风病患者早期发现率(延迟期在2年以内,且无可见性畸残者)达到75%,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2级畸残者控制在17%以内;

(六)皮肤科及神经科等相关医疗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技能培训率达到90%以上;

(七)公众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八)麻风病人密切接触者预防性服药率达到90%以上。

三、领导小组

组长:赵建雷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皮肤性病防治站,办公室主任由赵万宁站长兼任。

四、防治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消除社会歧视。以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为主旨,进一步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麻风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公众和密切接触者对麻风病的认识。引导和带动社会公众消除对麻风病人的偏见与歧视,为病人主动就医,配合治疗,尽快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技术水平。开展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在诊疗过程中及时发现、提供麻风病可疑线索。

(三)开展麻风病疫源地调查等多种形式,争取早期发现病人。

1.疫点调查:按10年内活动的谭卜屯等20个疫源地调查。实检人数占应检人数的90%以上。

2.线索调查:充分发动乡医、村医、村干、教师和群众堤供的麻风病可疑线索。计划对榄圩、宝圩、雷平等部份乡镇的自然村屯作线索调查:初查由乡村医生完成,皮防站负责复查。

3.密切接触者调查:开展对近10年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调查,要求检查率95%以上。

4.愈后监测:对近10年来治愈的麻风病康复者共25例,实施临床监测和细菌监测。

5.门诊筛查:强化门诊筛查和检测,对疑似病例做好鉴别、筛查,杜绝漏诊。

(四)乡(镇)卫生院及麻风病防治兼职医生职责。

1.掌握本辖区麻风流行及防治工作情况(有档案材料)。

2.负责本辖区麻风病人的管理及家属体检(每年一次),了解病人分布情况。

3.协助和配合县皮防站专业医生开展麻风病防治工作。

4.发现麻风病人及时上报县皮防站。

5.负责指导和监督乡村医生开展麻防工作。

6.承担本辖区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五)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职责。

1.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

2.每季度对本村巡视一次,每年在辖区内开展一次线索调查,收集可疑线索,及时上报乡(镇)卫生院或县皮防站的专管医生。

3.发现患者出现麻风反应和毒性反应时,应作出相应处理,并在12小时内上报乡(镇)卫生院或县皮防站。

五、加强对现症病人的规范治疗和管理

(一)对新发现的麻风病患者,要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并及时给予规范的治疗。

(二)预防和救治残疾病人。加强对现症病人的神经功能和麻风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麻风反应、神经炎等各种不良反应,防止新的畸残发生。

(三)对符合临床治愈标准的患者及时给予判愈。

(四)资料管理,认真做好麻风防治数据,统计各类资料,整理归档和图表上墙更新工作,按时上报各类报表。认真做好麻防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六、经费来源

每年中央和自治区划拨的重点(传染病)疾病防治项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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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级印发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20xx年凤冈县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县消除麻风病项目各项目标,落实麻风病防治工作,如期实现项目目标,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1.加强病例发现,采取线索调查为主(上报线索调查达100%)、现存治愈病人通知复查(复查率达95%以上)等多种方式,早发现、早治疗病人。对新发现麻风患者或可疑麻风患者的统一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率达100%。

2.强化新病例的诊断和治疗,采用专人管理的原则,对新病人、复治病人进行走访、督导、跟踪管理。

3.病人监测:临床监测:做好来院病人的监测,服药治疗后观察病人的临床表现,直至临床症状消失。治疗结束后,督导病人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查。

4.培训:我院将加强对医院防保医生、临床医生及村级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医疗单位在早期发现病人中的作用。

5.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镇6村1社区。

(二)项目内容

1.抓好麻风病防治宣传工作。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要注重宣传实效。扩大宣传面、加强宣传力度,以健康教育来促进发现病人工作,麻风病防治宣传资料要发放到自然村,张贴到人群活动集中的地方,增进公众自我保健意识,杜绝对麻风病人的歧视,促进患者主动就医。

2.举办全镇麻风病防治相关诊疗知识培训,加强对村医生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强化村医生麻风病防治意识,提高全镇麻风病防治医疗队伍的建设和诊疗水平。

3.开展麻风病的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麻风病人。加强治疗管理,及时处理麻风反应和药物反应,按要求定期访视,并做好记录。

4.重点做好每年对本辖区麻风病病人的基本情况(如累计发现麻风病人数、现有存活病人数、现症病人数、畸残病人数、现存麻风村情况等)的数据收集。完成本年麻风疫情监测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5.设立报病奖励制度。对上报线索确诊为麻风病人的报告者,按上级规定奖给提供线索的第一报告人600元人民币。

▶️ 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 ◀️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实施好《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以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xx市自x年xx月x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x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其他市、县自x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x年选取不少于三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x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到x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分类标准和要求,夯实基础工作。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城镇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鼓励农村和偏远地区对厨余垃圾、枯枝烂叶等实行就地处理,能还林还地的尽量还林还地,减少垃圾外运量。(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年x月)

2、不同区域设桶要求。办公区域、居住区域、酒店、学校、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医疗机构等场所,应按照“四分类”要求,根据不同场所的需要和垃圾的产生量因地制宜配备相应数量和类别的垃圾桶,满足分类投放需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年x月)

(二)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垃圾准确投放。

1、合理设置投放容器及收集点。综合考虑生活垃圾产生比例、人口数量、运输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投放容器的类别、尺寸、数量,建设或改造一批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收集亭,并在明显位置告知各类生活垃圾收集点的位置、收集时间、收运频率、收运时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区,配备可回收物分类柜、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并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年x月)

对于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建设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后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区、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改造或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卫附属设施,使其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要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提升投放质量。可回收物应做简单分类处理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易碎或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采取防止破损或渗漏的措施后投放;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盛装容器投放;装修垃圾应简单分类,捆扎装袋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品收购网点或者投放至指定投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推行定时投放。根据居民的作息时间、垃圾产生量等合理确定各类垃圾的投放时间。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每天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集中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时投放,具体投放时间由各市、县确定。(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4、落实投放管理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一是按照分类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二是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设立督导员或志愿者,引导群众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实现垃圾准确投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年x月)

5、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优先选择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主要旅游景区、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宾馆、饭店、酒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和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并推广无纸化办公,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年x月)

(三)杜绝“混装混运”,畅通垃圾全程分类渠道。

1、确定收运模式。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做好管理责任人和运输企业、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采取定点收运、箱房分类直运等模式,具备条件的区域或居住区内交通不便利的“城中村”可以实行以桶换桶、桶车直运的模式,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年x月)

2、配置收运车辆。对现有收运车辆进行改造,按照不同类别喷涂与《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相一致的图文标识和颜色,并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需要按计划增配收运车辆,确保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新购置的收运作业车辆原则上应选择新能源环卫车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年x月)

3、落实收运要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分类收运,且必须使用密闭高效的垃圾运输设备,并做好收运过程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年x月)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1、规划建设终端处理设施。按照城乡同步、区域统筹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等终端处理设施的规划选址和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生活垃圾协同处理综合产业园等项目,将其提前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快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的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尽快落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供销合作联社,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增设环卫作业基地。各市、县至少规划建设x座环卫作业基地,满足本地区环卫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洗、消毒、充电等操作需求。(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完善分类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分拣中心的规划建设,并根据需要对转运站进行合理扩建改造,增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后的处理要求。鼓励偏远的农贸市场、农家乐等经营场所安装符合标准的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就地处置厨余垃圾。

垃圾处置单位应建立处理台账,确保来源、数量、去向等信息可追溯,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五)强化政策引导,健全全程分类管理体系。

1.科学制定方案。各市、县要充分学习借鉴省内外经验,于x年x月底前编制完成所辖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做好投入资金测算并统筹安排资金,按照预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x市、x市、三沙市、儋州市于x年x月x日前试行并做好执行《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全域启动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年x月)

2.完善政策制度。加快顶层设计,省直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于x年xx月底前编制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有害垃圾种类目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可回收物种类名录及处置企业、场所名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指南、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产品目录等系列配套文件。各市、县应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根据分类要求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年xx月)

3.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地级市应以区、镇为单位开展试点,把试点打造成为可供参观、学习的观摩点。其他市、县应尽快明确试点范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通过梳理成功的典型案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街道(乡镇)等模范带头作用,将好的做法和模式复制推广,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年xx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主要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联络调度、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印发。省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市、县政府也要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集中办公,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事务,同时指定专人定期向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x年x月)

(二)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传统主流媒体、新兴网络媒体等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视频新闻、热点解读等形式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要求和阶段性成效,尤其可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充分的正面宣传报道,增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果。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广泛发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通过入户宣传、派发宣传画册、现场互动引导等形式,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系列课外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鼓励全省各级党校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理念。(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三)保障资金投入。

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备及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提供足额的资金保障。有条件的市、县可在一定时期内对分类工作有明显成效的单位、企业、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县政府确定。

要创新投融资模式,依法依规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相关资金支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明确牵头执法部门,梳理执法流程,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列入执法目录中,统筹部署收集、转运环节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和监管。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指导、考核力度,通过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通微信投诉渠道等方式,倒逼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分类管理工作。定期汇总情况并通报排名,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的实行约谈问责,同时将考核结果提交相关部门作为文明城市(单位、家庭、校园)、卫生城市的创建评比和省直单位、市县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开发建设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省商务厅要开发建设再生资源信息系统等,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整合现有的智能监控装置、车载GPS设备等资源,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成效进行分析评估,并加强对不规范投放行为的信用惩戒,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活垃圾的管理水平。(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文明办,省爱卫办,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直相关单位及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 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 ◀️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扶贫办《20xx年“1户1人·雨露计划实施意见》(黔扶通[20xx]25号)、《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xx]8号通知精神,今年将实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应补尽补政策,差额资金在第二批下达资金中补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精神,确保按时完成我县20xx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本年度圆梦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单位。

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资助任务。

资助农村贫困户子女接受高等教育。

三、资助对象。

对应届高中毕业生考入二本(含)以上大学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孤儿,一次性补助每生4000元”(20xx年底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以20xx年县扶贫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系统录入的贫困户为准)均属于此次资助对象。

四、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执行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xx年全省雨露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开办〔20xx〕19号)文件,人均补贴4000元,用于一次性发放生活费和学费补贴。

五、操作程序。

推荐与本人申请相结合。一是由县教育局、学校提供20xx年农村户口学生高考成绩情况;二是各镇根据考生家庭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学生本人填写《20xx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经乡镇政府(街道办)盖章后(乡镇审核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如审计查出不是贫困户的,后果由乡镇自行负责),交县扶贫办初审。县扶贫办按照相关要求审核后,提出初审名单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财政、审计、监察、教育等相关部门进行复审,确定资助名单,并在县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

六、审核筛选原则。

贫困户在同等条件下,按照“七个优先”的原则进行筛选:即一本生优先、复退军人子女优先、雁归人员子女优先、残疾家庭子女或残疾学生优先、单亲家庭子女孤儿优先、少数民族子女优先、独生子女优先。

七、资助款发放要求。

县扶贫办根据省扶贫办公示名册和省、市扶贫办、财政局下达的相关文件、附《20xx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农村信用社账户复印件、资助款发放清册(受资助人本人签字),经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支付到学生家庭银行卡上,确保受资助学生本人受益。

八、时间安排。

7月10日项目启动,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安排部署相关事宜。7月xx日—7月31日完成摸底调查报名。8月1日—5日完成初审,提交初审名单。8月8日前县扶贫领导小组组织扶贫、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县级复审,复审名单在县主要媒体上公示五天,同时上报市扶贫办审核,再报省扶贫办审核、公示。8月25日前将资助资金发放到资助学生手中,确保受资助学生在入学前得到资助。

附:1、20xx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

2、 印江县20xx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贫困学生生花名册。

▶️ 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 ◀️

一、领导小组

为扎实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公室主任及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总体目标

我镇棋子顶村是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区覆盖村,钥匙坡村是掉边掉角边缘村。

(一)20xx年年底实现目标。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相关帮扶工作机制基本建立,驻村帮扶力量全面到位,发展规划、乡村产业、稳定就业等工作顺利推进。

(二)20xx年年底实现目标。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拓展,乡村主导产业有效培育,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发展,就业扶持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改善,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重点帮扶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20xx年年底实现目标。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改善,乡村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乡风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农村居民收入达到县域农村居民收入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强化产村融合,鼓励跨村整合产业发展资源,落实全产业链支持政策。一是支持特色种养业。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持续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二是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三是支持乡村产业技术服务。落实科技特派员和乡村振兴指导员制度,探索实行农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优化“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加强乡村产业技术服务;四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加工设施建设。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和食品产后净化、分类分级、储藏、保鲜、包装等初加工设施。五是支持乡村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乡村现代流通体系,加强农资供应、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服务网点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六是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深入开展消费帮扶,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和带动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与乡村产业发展,融入产业链利益链,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二)持续促进稳定就业。抓好就业需求常态化摸排,用好用工信息平台。一是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落实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的就业本领;二是拓宽就业渠道稳岗就业,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对返乡失业人员及时引导再就业,托底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拓宽就近就业渠道,支持建设乡村工厂、乡村车间,发展手工作坊、家庭工场等农户庭院经济,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就业。支持重点帮扶村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中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优先保障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就业。统筹用好公益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三是就业指导和政策扶持。积极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乡土人才、新乡贤创新创业,对有创业意愿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创业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

(三)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一是深化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完成巩固清产核资工作成果、成员确认,股份量化基础上,按期完成改革任务;二是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全面规范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赋予市场主体资格。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三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种方式与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共同开发利用集体资产资源,探索股份合作、资源合作、资金入股、租赁经营等模式,以低风险、可持续的方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四)巩固提升保障成果。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一是巩固教育保障成果。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扎实做好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学会普通话”;二是巩固医疗保障成果。做好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保资助政策,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三是巩固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加强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及时解决新发现住房不安全问题。抓好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四是巩固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完善农村供水网络,加强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五是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大搬迁人口产业就业扶持力度,加强安置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六是巩固社会综合保障成果,落实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和残疾人帮扶服务等政策,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和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以及社会救助家庭中的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等服务。

(五)扎实推进乡村建设。一是科学编制规划,结合村情,因地制宜,科学编制重点帮扶村规划;二是支持农村道路建设,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连接,加大农村产业(环线)路、乡村旅游路建设力度;三是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因村施策,实施农田基本建设,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四是提升村级公共服务水平,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进农村通信和广电网络深度覆盖,支持电网升级改造、乡村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确需保留的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倾斜支持村卫生室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和设备配备。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建好便民服务室、农村综合服务社等,探索将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治理需要事项办理权限依法延伸到村级代办;五是支持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两个重点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现一村至少一个公厕,到20xx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要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达到70%以上。对村内600人以上的居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给予倾斜支持,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

(六)培育文明乡风。一是广泛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脱贫攻坚精神,讲好脱贫攻坚故事,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感恩教育和“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培育文明村、文明户,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文明村、文明户建设活动;三是完善村规民约,普及科学知识,反对封建迷信、推进移风易俗,完善村规民约,有效整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推动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四是创建“百千万”样板村,繁荣兴盛乡村文化,支持将重点帮扶村纳入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打造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五是成立乡村文化志愿服务队,鼓励具有较高文化水平和文化素养的人员成立乡村文化志愿服务队,支持村文化能人参加各类竞演大赛,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强化正向激励,加大典型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引导群众用勤劳双手创造幸福生活。

(七)加强乡村社会治理。一是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二是加强村党组织建设,推广强村带弱村、先进村带后进村等模式,不断提高村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建设服务站,建设社会工作服务站和志愿服务站,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提升社会治理组织化,专业化水平;四是完善农村法治建设,加强村法治建设,完善农村法治服务,建好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发挥好人民调解员,法律志愿者和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面推进依法治村,深入推进“六无”平安村建设,常态化推进农村扫黑除恶;五是强化村安全治理,加强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地质灾害等领域隐患排查和治理。六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创新治理方式,加大便民服务自助终端、移动端推广运用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统筹指挥、用好帮扶力量。镇负责组织编制重点帮扶村规划,统筹组织实施,制定推进进度。镇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对接和支持。做好工作指导,确保规范发展方向不偏离,村“两委”对本村工作负总责,研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精准谋划项目。项目要结合村情,因地制宜,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发展阶段、承受能力,量力而行,规模适度,坚决杜绝垒大户、造亮点、堆盆景、刷白墙、搞亮化等,避免举债搞建设。

(三)明确工作责任。村根据重点帮扶主要任务,结合相关政策,明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指导规划建设规模及实施范围。

▶️ 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 ◀️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时期全区〉的通知》(桂办发〔20xx〕5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定点扶贫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20xx年起,用5年时间,通过实施“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使全市列入时期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的119个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100%贫困村通沥青(水泥)路和通班车,有条件的20户以上的自然村、50%以上的10户以上20户以下自然村通村屯道路;全面解决贫困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所有贫困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屯全部通电;已通电的村屯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培育形成1-2项特色优势产业并覆盖所有贫困农户;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贫困家庭子女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全免学杂费,贫困村公共卫生、文化、计生服务体系健全发展,每个贫困村有符合规定标准的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和计生服务室;贫困村农户都能住上符合抗震要求的稳固住房;贫困村中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具备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做到应扶尽扶;生育贫困家庭享受更多的帮扶和优惠;贫困村落后面貌明显改善。尽快实现中央提出的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市、县(区)四家班子领导成员、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主要领导、镇党政领导每人挂点联系一个贫困村,结对帮扶一个贫困户;市、县(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钦单位每个单位帮扶一个贫困村,帮扶单位每个干部结对帮扶一个贫困农户。各定点扶贫单位与选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相结合,以县(区)为单位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各扶贫工作队要具体落实包村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定点扶贫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的联络员,统筹协调、落实本单位的定点帮扶工作。

(一)实施市、县(区)、镇三级领导挂点到村帮扶制度。领导挂点主要工作任务:

1.抓挂点村扶贫开发规划工作。

2.抓典型示范。把所联系村的基础设施扶贫、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生态扶贫等抓出典型,推进全村扶贫开发工作,把所挂点的贫困村打造成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示范村,把帮扶的贫困户打造成脱贫致富先进典型。

3.抓机制创新。深入调查研究,为扶贫开发提供新理念、新方法,探索新经验、新模式,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推进所联系村扶贫开发工作上新水平。

4.每个领导联系帮扶一户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为了确保上述任务的完成,挂点联系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任务、创新帮扶方式、充分发挥贫困村和贫困户的主体作用,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克服包办代替。协调指导各帮扶单位安排相应的经费,确保定点扶贫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实施单位包村帮扶制度。单位包村帮扶主要工作任务:

1.落实规划实施。协同所包村干部群众制定好贫困村整村推进的五年规划和年度,确定承诺事项,并向群众公开。包村单位对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以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开发;多方筹措资金,整合资源,主动协调、跟踪行业部门落实相关扶持措施,联系社会力量参与所帮扶村的扶贫开发工作,改善贫困村落后面貌;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解决困难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2.落实政策宣传。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涉农方针、政策,广泛动员农户参加扶贫开发和建设美好家园,大力宣传扶贫开发中涌现的好人好事。

3.落实增收脱贫。大力发展扶贫产业,做到产业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并重,在做好种养业的同时抓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增加贫困农户工资性收入。

4.落实村貌改造。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于“村容整洁”的要求,帮助贫困村开展村容村貌改造工作,实施改水、改厕、绿化、美化工程,改变陈规陋习,切实消除“脏、乱、差”现象,实现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5.落实组织建设。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高贫困村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

(三)实施干部包户帮扶制度。干部包户主要工作任务:

1.帮转变观念。教育和引导贫困农户克服“等、靠、要”思想,自觉接受新技术、新理念;动员贫困农户积极参加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帮助他们树立通过自主创业,依靠自身努力逐步摆脱贫困的信心。

2.帮落实项目。协助有关部门帮助贫困农户落实各种到户的项目。

3.帮提供服务。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计生、就业等方面为贫困农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帮政策到户。帮助协调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人口计生、涉农直补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贫困农户。

5.帮脱贫致富。帮助贫困农户制定增收脱贫规划,并落实至少一个以上的增收项目。

(四)实施驻村工作队员具体帮扶制度。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主要工作任务:负责包村单位与所帮扶村的沟通协调,协助贫困村制定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干部群众实施好各项扶贫开发项目,协助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管好用好各种扶贫资金,统筹协调包村单位干部包户的相关工作,及时反映所帮扶村的扶贫开发工作进程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

(五)各定点扶贫单位以县(区)为单位组建工作队。组建工作队与选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相结合,工作队长由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实行市、县(区)队员统一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干部的培养锻炼,选派优秀的中青年后备干部到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从20xx年起,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在市、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119名优秀干部到全市119个贫困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帮助贫困村加强基层组织、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全面进步。对选派下去任职的干部,在职级上高配、待遇上从优、政策上倾斜,使更多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干部积极投身扶贫开发事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新一轮扶贫攻坚战中确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挂点领导坚持每年不少于3次,包村单位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3次、分管领导每年不少于4次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驻村工作队员每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村到户开展帮扶工作。包户干部每年不少于3次到帮扶农户,平时要抽出时间和精力,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与帮扶对象联系,真正做到政策宣传入户、致富项目入户、关怀温暖入户,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县以上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工作期间,市、县(区)财政部门牵头落实,按照同级差旅费有关规定给予差旅费补助。各级帮扶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自觉维护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以县(区)为平台,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机关定点帮扶、社会扶贫等资源,集中投入,确保每个村整合项目投入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其中整合的社会资金200万元以上,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占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比例不低于30%。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切实履行扶贫开发职责。

(三)健全机构,落实经费。各县(区)各部门要明确承担定点扶贫工作机构和人员,明确相应的职责,做好定点扶贫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查、宣传等各有关工作。定点扶贫工作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要按照财力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加大投入,落实工作经费,为确保定点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四)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市、县(区)两级扶贫部门要牵头建立市领导、市直和驻钦单位定点扶贫档案;帮扶单位要协助受帮扶的县(区)做好贫困村、贫困户真实情况逐村逐户的登记造册,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簿、县(区)有数据库,建立动态档案。在此基础上,被帮扶的贫困户和帮扶干部要建立统一的《帮扶记录卡》台账,纳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帮扶干部个人的帮扶情况及贫困户受帮扶的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在《帮扶记录卡》上,记录的内容要由被帮扶村负责人、贫困户户主和帮扶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并作为检查考核评价帮扶工作的重要依据。《帮扶记录卡》由自治区扶贫办统一制印。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评。市、县(区)扶贫部门会同同级督查、绩效考评部门把定点扶贫工作列入重点督办项目,根据各时期、各阶段的中心任务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专题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并通报全市,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的进行媒体曝光,限期整改。每年组织对定点扶贫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具体帮扶措施以及帮扶工作的效果等,考评结果向全市通报。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进行点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到20xx年定点扶贫周期结束后,由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向全社会公布。由市、县(区)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定点扶贫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让典型事迹深入人心,营造浓厚氛围。

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并报市扶贫办备案。要认真做好每年度定点扶贫工作,并于下年度1月5日前,由县(区)扶贫办以书面和电子文件的形式报市扶贫办,然后综合上报自治区定点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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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部署,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的通知》(桂民函〔20xx〕1183号)精神,切实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现就《实施方案》如下:

一、出台背景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是打造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本市重大决策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周密安排部署,强化协同配合,合理统筹资源,根据低收入人口遇到的困难类型有针对性给予常态化救助帮扶,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二、制定依据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的通知》(桂民函〔20xx〕1183号)。

三、工作任务措施

(一)科学界定低收入人口的范围,规范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

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具体以市公布的标准为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支出型困难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减因大病重病、因重度残疾(包括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因高龄不能自理无人照顾、因大灾或重大意外事故、因子女上大学交纳学费等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低保边缘家庭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对低收入人口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6个月的救助渐退期,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对农村低保对象收入核算时要扣减就业成本,无法查实的,按户籍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优抚对象的抚恤金、优待金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两残补贴等不计入低收入人口的收入。

低收入人口认定按照申请、受理、审核、认定等基本程序进行,在认定过程中,通过入户走访、自主申报、基层发现、数据比对、群众反映等方式开展,经过申报人承诺并进行初步筛查,纳入日常动态监测和预警范围。

(二)常态化救助帮扶措施。

根据低收入人口对象的困难程度和类型,民政部门分层分类实施基本生活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救助帮扶措施,乡村振兴、医保、教育等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实施专项社会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三)加强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

民政救助部门将依托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汇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数据信息,建立广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以广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为基础,建立与乡村振兴、医保、卫生健康、残联等有关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每月积极参加乡村振兴局牵头开展各部门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为有关部门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提供支持,建立统一的动态监测平台,及时搜集好相关专项救助帮扶信息,共同做好部门之间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工作。

(四)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民政救助部门通过日常走访排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随机抽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各乡镇低收入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对已经纳入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仍符合低收入条件的要延续有效期;对发现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对不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时按规定在信息管理系统上清除;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符合救助条件,立即启动救助程序,及时按相关程序审核认定上传并录入广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落实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举措,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摸底排查、监测预警和政策落实。

(五)强化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

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以保障家庭基本生活为目标,依托全区现有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和救助程序,根据家庭困难类型给予相应救助。已认定为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按照现有制度实施。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困难对象,可根据家庭困难情况,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给予相应救助帮扶,鼓励各乡镇便民、社保服务中心针对低收入人口,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四、组织保障

(一)压紧压实责任。

(二)加强部门配合。

(三)强化宣传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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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切实解决我院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全面落实效能风暴工作要求,根据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兰州市卫生局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卫办发〔20xx〕394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活动目的

针对医院一些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个别医生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积极开展以治理“平庸、懒惰、散漫”为重点的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优质服务、健全长效机制为抓手,消除“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等消极敷衍心态,以自查自纠、明察暗访、查处问责等措施为保障,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实行零容忍。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深化医院效能风暴行动,促进医院作风建设有力提升,努力实现高效廉洁、服务优质、长效管理、患者满意的目标。

二、专项整治活动范围、时间

(一)专项整治范围

各机关职能、后勤科室和各临床、医技科室。

(二)专项整治时间

8月份——12月份。此次整治活动共分为4个阶段:

一是安排部署阶段。医院于8月份完成方案制定,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卫生局文件精神和医院工作安排。

二是自查自纠阶段。医院各科室于8月中旬完成自查自纠,并于8月20日前向院办报送本科室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三是明查暗访阶段。医院效能风暴领导小组将于将于9—11月份对各科室组织进行明察暗访和全面检查,并随时通报检查情况。届时,兰州市效能风暴领导小组和市卫生局效能风暴领导小组将分别对全市机关、窗口单位和局属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

四是总结汇报阶段。12月份各科室完成专项整治活动的总结报告,于12月10报送院长办公室,医院做出综合报告报市卫生局纪检组。

三、专项整治重点工作

医院各机关职能、后勤科室和各临床医技科室,尤其是窗口科室,着力整治以下问题:

(一)落实工作问题。在落实上级管理部门和医院重大决策、工作部署时,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执行不力,致使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二)执行政策问题。执行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及市委“十四项”规定要求不严的现象。

(三)党员教育问题。党委和各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监督、管理的现象。

(四)医疗行为问题。落实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和医生“四排队”、医疗机构“八排队”不到位,医疗行为不规范,导致医疗事故隐患甚至事故发生等现象。

(五)服务态度问题。坚决纠正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患者咨询漫不经心,接待病人态度生硬,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不到位等现象。

(六)工作效率问题。深入整治患者就医过程中的“三长一短”现象,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不落实,业务生疏、程序繁杂、时限过长,久拖不办等不作为、慢作为现象。

(七)工作作风的问题。严厉整治不执行制度规定,工作岗位职责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时间干私活、玩游戏、上网购物、看视频、炒股、聊天等“庸懒散”现象。

(八)办事环境问题。以科室为单位大力开展环境卫生脏乱差治理活动,相关部门要加强院内外公共卫生区域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大力整治。

(九)廉洁从业问题。坚决杜绝利用医疗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打击吃拿卡要、假公济私等违反廉洁行医和从业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专项整治方法

(一)自查自纠。医院领导干部要将主要精力放在抓医院管理工作上,认真对照个人工作职责,逐项检查履职情况,紧紧抓住工作重点、难点,经常性深入分管科室和临床医技科室,解决医院和科室发展实际问题,确保主管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各科室要围绕专项整治活动内容,认真细致地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医院20xx年度重点工作思路和科室目标责任书,逐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尚未开展的或进度缓慢的工作,要分析原因,制定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作开展。

(二)受理投诉。畅通群众投诉渠道,积极接受群众监督,设置专题意见箱、电子邮箱、公示栏等,及时收集并回应群众意见建议。广大群众和医院职工可向纪委(2360032)、院办(2337286)、党办(2352655)、医务科(2311735)进行投诉,相关科室会及时办理并回复投诉举报。

(三)明查暗访。医院效能风暴领导小组将定期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活动,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调阅监控等明察暗访方式进行。坚持“三个不固定”,即:明察暗访组人员不固定、督查对象不固定、督查时间不固定,明察暗访组一次一授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四)查处问责。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坚持快查快办,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公布一起,严格问责追究。涉及违纪违法案件要从快从重查处,严肃追究监督部门及相关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例在院内进行实名通报。

(五)倒查追责。对查处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责”,既严肃追究党委、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

(六)宣传教育。通过医院院报、飞信、网站等宣传平台对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通过曝光突出问题,宣传先进典型,营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氛围,形成专项整治正能量。

(七)群众评议。把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纳入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机关作风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好民主评议工作,并在绩效考评中应用评议结果。

(八)建章立制。结合自查自纠与评议结果进行整改落实,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形成改进作风、源头整治、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九)严格考核。各科室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要纳入到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检查考核。

五、专项整治活动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效能风暴领导小组负责医院专项整治活动,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由院办、党办、纪委、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等科室共同组织实施。同时,要从加强专项整治向工作常态化转变,不断提高作风建设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用扎实有效的工作,促进问题的解决和作风的改善。

(二)发挥表率作用。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履行好岗位责任,解决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切实发挥出示范表率作用。同时,全院党员和中层干部要对照活动要求,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要时时、事事、处处起表率作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昂的工作干劲,雷厉风行,真抓实干,以良好的自身形象,影响、带动其他人。

(三)加强监督检查。医院行政效能风暴活动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全院作风建设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议。同时,各科室要成立自查小组,成员由科主任、护士长组成,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包容、不袒护,敢于批评教育,促进工作作风转变。

(四)严格问责追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整治,抓好医院干部职工作风教育、监督和管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虚不空。对于对专项整治中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科室和个人,要加大追责力度,严肃追究科室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整治“庸、懒、散”等不正之风,绝不是靠一次活动就能完成的工作,一些问题在适当时候还会抬头,并且此起彼伏。因此,要认真总结活动中的有效办法和成功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在我院逐步形成民主管理、群众参与、公平公正、风气良好的格局,为我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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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整体创业活动率已从20xx年的7.4%提高到20xx年的12.6%

中工网讯 上海市近日发布《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20xx-20__年)》。该计划紧紧围绕国家鼓励“双创”的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创新创业的形势变化、矛盾变化,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上海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新举措。

据悉,20xx年至20xx年,上海已连续3轮实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3年行动计划,累计帮扶引领成功创业10.6万人,带动就业82.5万人。“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工作机制和良好氛围初步形成,市民整体创业活动率从20xx年的7.4%提高到了20xx年的12.6%。为确保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更显著、工作更可持续、更有利于目标任务的实现和考量,新一轮行动计划的实施周期延长至5年。

新一轮行动计划紧扣继承与创新结合、降本与提质并重、普惠与精准兼顾、政府和社会协同的4个原则,明确了多个目标。在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提出未来5年全市帮扶引领成功创业5万人,成立3年以内的`初创组织每年创造就业岗位不低于30万个。在创业活跃度方面,提出本市居民创业活动率要保持在12%以上的较为活跃的水平。在发展创业载体方面,市、区两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要超过300家。

新一轮行动计划力求“全程覆盖”,围绕创业准备、企业创办、企业初创、企业发展的全过程,提出加强创业能力培养、提升创办企业的便利化程度、实施更加普惠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促进创业企业创新发展等举措,构建了覆盖创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扶持链。同时,坚持“重点聚焦”,针对缓解融资难的需要,提出了拓展多层次创业融资渠道的举措;针对提升创业质量的需要,提出激励包括台港澳在内的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举措;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提出推进精准高效创业服务的举措;针对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的需要,提出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的举措。

在新一轮行动计划的一揽子政策体系中,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合并、完善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完善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政策和创新推出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政策等4项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被视为突出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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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从事家具(含门窗)、石棉为原料制造的企业。

二、整治重点

(一)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突出抓好喷漆、涂胶、晾漆、下料、打磨、造型六个环节的整治。

(二)金属家具制造企业:突出抓好除锈、焊接、喷漆三个环节的整治。

(三)石棉制品企业粉尘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抓住石棉加料环节,做到加料工序与其他工序隔离,并加装除尘设施,尽量采用湿式作业;作业场所石棉粉尘浓度经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对接触石棉粉尘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3月31日)

各乡镇、工业区管委会要认真组织对辖区内家具制造和石棉制品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切实摸清企业底数,掌握企业职业危害现状,并于3月10日前将本辖区的家具制造和石棉制品企业基本情况(见附件二、三、五、六)报县安监局。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8月31日)

家具制造和石棉制品企业要严格按照《成都市家具制造业职业危害整治基本内容》、《成都市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整治达标验收标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或职业卫生专家咨询评估,根据评价或评估意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内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

(三)督查验收阶段(9月—10月底)

9月份,县安监局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逐一检查验收,对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企业,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 10月底,对整改仍未达标的企业要依照管理权限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石棉制品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2月开始,到20xx年6月底石棉粉尘浓度不达标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到20xx年9月底仍没有达到要求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到20xx年12月底还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工业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家具制造、石棉制品企业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和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各乡镇、工业区管委会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企业;要充分调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为专项整治工作创建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一是要督促指导家具制造、石棉制品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尽快提升防护水平,减少和控制粉尘和高毒物质危害;二是要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家具制造、石棉制品企业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行为必须严厉追究,依法严肃查处;三是要加强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防护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尤其要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四是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与20xx年以来开展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密切结合,进一步落实“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的各项隐患的整改。

联系人:县安监局 伍德勇、张文军

联系电话:

附件1.成都市家具制造业职业危害整治基本内容

2.家具制造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3.家具制造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4.成都市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整治达标验收标准

5.石棉制品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6.石棉制品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7.成都市石棉制品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整治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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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并不能用一个人达到什么地位来衡量,而是依据他在迈向成功的过程中,到底克服了多少困难和障碍。

今天(10日),复旦大学发布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腾飞计划”的招生简章,今年该校将继续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招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腾飞计划”首次取消了笔试、面试环节,考生无需再远赴异地参加考试。

据悉,本年度“腾飞计划”招生不超过400人,预计占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2%左右。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递交的报名材料通过复审后,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上50分(含)(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即可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进行投档录取。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腾飞计划”取消报考“中梗阻”,“体验营”等需要考生亲赴学校参加的测试不见了,边远、贫困地区的学子不必远赴千里之外参加笔试、面试。此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大等高校已经公布了各自的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复旦大学招生办主任丁光宏告诉记者,这主要是考虑到农村的很多考生信息不对称,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经济负担也较重,几千 元对于农村家庭是笔不小的开支。很多农村学生非常纯朴,一门心思埋头苦学,他们可能认为学习好就会被高校录取,“所以各方面的现实决定专项招生不能太复杂”。

丁光宏介绍,符合条件的考生只需进行在线申报,提供详实的数据和材料,专家组进行筛选后会尽最大可能让满足基本要求的学生入围,“因为学生不用赴上海参加笔试、面试,学生的基数可以稍大一点,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学校选择的余地也大。”

“腾飞计划”录取的分数线是单独划线,“一般来说,复旦大学的招生分数线较高,比如全国的理科平均分数线要高出一本线130分以上,文科要高 90分左右,如果以此标准来录取,可能很多农村学生条件不够。而‘腾飞计划’只要求学生的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50分以上,就有资格参加遴选。由此消除 了因消息不对称、农民经济负担重而带来的负面影响。”丁光宏说。

“学生不用来,学校老师去”,丁光宏透露,从明天开始,将有100多位热心招生工作、熟悉招生政策的教师,分赴28个省市自治区的边远、贫困、 民族等地县一级,走访300余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生源优秀的中学。同时,复旦大学还向全国各目标省市中学寄发近7000份相关宣传海报。

今年的“腾飞计划”招生简章还特别提到,入校后,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将全面覆盖通过“腾飞计划”录取的优秀学生,绝无经济上的后顾之忧。

“腾飞计划”学生还将收到一份由学校全额资助的海外交流项目菜单。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美国弗吉尼亚州立大学、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墨西哥蒙特雷科技大学、香港大学等世界名校等待优秀学子们前去交流。

在校内,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身定制的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医疗帮困等综合资助体系,皆是给予“腾飞计划”学生的后续保障。

“腾飞计划”是复旦大学实施的高校农村学生专项招生计划,正式启动于20xx年11月。该计划依托复旦数年来在帮困扶贫工作上的经验,旨在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子享受中国最优质教育资源。

根据复旦大学开展的跟踪调研,通过“腾飞计划”选拔,顺利进入复旦就读的农村及贫困地区学生“学得更好”。第一批入学的“腾飞计划”学生在 20xx年春季学期平均绩点为3.21,显著高于同年级全体学生平均绩点3.05。在招收“腾飞计划”学生的26个省份中,近一半省份的“腾飞计划”学生平均绩点优于该省同年级全体学生平均绩点;来自中西部省份的学生在全校排名前30%的学生中占到3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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