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二十七篇
时间:2025-12-02 文山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司法考试,旨在评估考生的法律专业知识、技能和素养。以下是关于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的案例整理,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一、(不定项选择题)
中国甲公司从某国乙公司进口一批货物,委托中国丙银行出具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乙公司发货后持单据向丙银行指定的丁银行请求付款,银行审单时发现单据上记载内容和信用证不完全一致。乙公司称甲公司接受此不符点,丙银行经与甲公司沟通,证实了该说法,即指示丁银行付款。后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所发货物无价值,遂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已接受不符点,丙银行必须承担付款责任
B.乙公司行为构成信用证欺诈
C.即使丁银行已付款,法院仍应裁定丙银行中止支付
D.丙银行发现单证存在不符点,有义务联系甲公司征询是否接受不符点
【本题来源】2013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第95题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UCP600号的规定,在受益人交付的单据与信用证规定一致(单证一致)、单据与单据之间一致 (单单一致)时,银行须根据信用证兑用的类型履行相应的义务。当按照指定行事的指定银行、保兑行或开证行确定交单不符时,可以自行决定联系申请人放弃不符点,也可 以拒绝承付或议付。因此开证行发现单证不符,可以联系 申请人,并非是有义务联系申请人是否接受不符点,故D项错。
这也意味着,申请人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放弃这种要求,在单证不符时,授权开证行对外付款。一旦申请人放弃单证相符的要求,或授权付款,申请人即丧失了以单据 不符为由拒绝向开证行偿付的权利。但是,根据法律关系 独立原则,在单证不符时,即使申请人放弃对单证一致的 要求,开证行仍然有权对受益人拒付,A项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确认了信用证欺诈例外这一原则。第8条列举了应当认 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情形:(1)……(2)受益人恶意不交付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无价值;(3)……(4)其他进行信用证欺诈的情形。乙公司的行为明显符合此条第2项的 规定,故B项正确。
《规定》第9条是关于止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条件,即开证申请人、开证行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 现有上述第8条的情形,并认为将会给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第10条则规定即使存在信用证欺诈,但由于开证 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经对外付款或者基于票据上的 法律关系将来必须对外付款,这种情形下,就不能再遵循 “信用证欺诈例外”的原则,不能再通过司法手段干预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行为。
这些例外情形包括:
(1)开证行的指 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
(2)……(3)……(4)……。题中丁银行善意付款的行为符合第10条第(1)项的规定,是中止支付的例外,故C项 错误。
二、(不定项选择题)
(三)
张一、李二、王三因口角与赵四发生斗殴,赵四因伤势过重死亡。其中张一系未成年人,王三情节轻微未被起诉,李二在一审开庭前意外死亡。
本案依法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是:
A.张一、李二
B.张一父母、李二父母
C.张一父母、王三
D.张一父母、李二父母、王三
【本题来源】2013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第95题
【正确答案】D
【解析】
《刑诉解释》第143条。刑事被告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他的民事赔偿责任还应由其监护人承担。在该案中,张一系未成年人,民事赔偿责任由张一本人及其父母承担。犯罪嫌疑人被不起诉后,并不能免除对被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王三虽然情节轻微未被起诉,但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加害人开庭前死亡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他的遗产继承人承担。结合该案的具体情况,依法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人应当是张一、张一父母、李二父母、王三。
三、(不定项选择题)
(三)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
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某无力归还100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供执行担保。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备执行该批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
关于仲裁协议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买卖合同虽已解除,但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兴源公司可以据此申请仲裁
B.兴源公司返还货款的请求是基于不当得利请求权,与买卖合同无关,不应据此申请仲裁
C.仲裁协议未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仲裁庭不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D.双方选择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是涉外仲裁机构,本案不具有涉外因素,应当重新选择
【本题来源】2013年司法考试《卷三》真题第95题
【正确答案】A
【解析】
A选项和B选项考查仲裁条款的独立性。由于本案中仲裁协议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仲裁法》第19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因此尽管本案中主合同已经解除,但仲裁条款依然有效。虽然兴源公司返还预付款的请求权可能是基于不当得利请求权,但并不妨碍这一纠纷与合同有关,兴源公司可以据此申请仲裁。A正确,B错误。
我国《仲裁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简易程序,因此需要根据各仲裁协会的仲裁规则来确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本案中仲裁庭有权直接适用简易程序,C错误。
由于仲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愿合意,因此无论案件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当事人都可以约定由涉外仲裁委员会仲裁纠纷,D错误。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名称中不得有"有限"、"有限责任"、"合伙"字样
B.公务员不得作为出资人
C.可以不设置会计账簿
D.没有从业人员人数的限制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根据《个人独资企垫法》第11条的规定,A选项的说法正确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6条和《公务员法》的规定,B选项的说法正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1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所以C.、选项不正确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可知,D选项正确
2.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出资人不同
B.责任形式相同
C.财产归属不同
D.都不具有法人资格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必须是1个自然人,合伙人必须是2人以上,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以A选项的说法正确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责任形式不同,所以B选项的说法不正确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所有,合伙企业财产归合伙人共有,所以C选项的说法正确二者都不具有法人地位,都是非法人组织,所以D选项的说法正确
3.甲个人独资企业准备在哈尔滨设立分支机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企业对分支机构的经营承担无限责任
B.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C.甲企业的投资人最终对分支机构承担无限责任
D.应当向甲企业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正确答案:D
4.杨某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招用了20名工人。杨某每日强令工人工作10个小时,并以本企业不是国有企业为由,禁止工人成立工会和党组织。对杨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法。杨某是企业的所有人,当然可以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自由行使权力
B.不合法。每天强令工人工作10个小时,违反了劳动法,但是禁止建立工会和党组织不违法
C.不合法。杨某非法剥夺了工人的休息权和建立工会、党组织的权利
D.不合法。杨某作为老板可以让工人多干活,但不能禁止工人成立工会和党组织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6~7条
5.王某投资设立了甲个人独资企业,由于经营困难,2005年6月1日解散了该公司,并发出公告。乙公司是甲企业的债权人,由于没有看到公告,所以未申报债权。2005年9月1日清算结束,2005年9月5日王某到企业登记机关注销了企业登记。关于乙公司的债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企业清算结束,王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消灭
B.乙公司如在2010年6月1日前不对王某提出偿债请求,王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消灭
C.乙公司如在2010年9月1日前不对王某提出偿债请求,王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消灭
D.乙公司如在2010年9为5日前不对王某提出偿债请求,王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消灭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企业的解散实际上是一个包含诸多法定程序的过程,因此5年期限应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程序终结之日起算,所以、D选项正确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一、(本题23分)
案情:甲演出公司与乙服装公司订立合同一份,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完工后,由乙公司送货上门。乙公司完成加工任务后,委托丙运输公司为其送货。两辆送货的卡车在送货途中,遭受雷击。其中一辆卡车幸免逃脱。另一辆起火燃烧,车毁人亡。事后,甲演出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补齐其定作的全部服装,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乙服装公司则主张甲演出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加工费,服装损失则应由丙运输公司承担;而丙运输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并分担部分汽车损失责任。各方争执不下,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假设各方均未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下:
1.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几种民事法律关系?
2.定作服装的布料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甲演出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4.乙服装公司可否向甲演出公司请求支付全部加工费?为什么?
5.丙运输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毁损汽车的部分损失?为什么?
二、(本题20分)
案情: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7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永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发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是: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2005年3月,永发公司依法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200万元;乙出资2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2005年5月,永发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甲补足差额;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06年5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拟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到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7家股东赞成增资。7家股东出资总和为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2家股东不赞成增资,2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股东会通过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2006年3月,永发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上海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约被诉至法院,对方以永发公司是上海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永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上述事实,请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永发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永发公司的首次股东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为什么?
3.永发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甲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永发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5.永发公司是否应承担上海分公司的违约责任?说明理由。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在案例督导的工作中,心理咨询师在报告案例的时候,总是滔滔不绝的叙述自己碰到了如何如何另类的来访者,来访者的事件在她天上一句、地上一段的零星叙述中逐渐呈现,督导师拼命的集中精力使劲的拼凑出一个较为完整的问题呈现,当督导师提出你有没有案例报告时,咨询师赶紧翻开笔记本(但是也是记录的凌乱不堪),或者直接说:没有。这听起来不是一个设置完整的督导,但在实际督导工作中,即使很多心理师是有备而来,这样的想象非常普遍。要解决这个混乱且不专业的问题,先得教会大家如何撰写心理咨询案例报告。
案例报告需要体现的`内容:
问题呈现
简单叙述来访者所面临的困惑、过往病史、受否接受过心理咨询、明确的咨询目标,以及来访者自述的造成困惑的原因及解决问题迫切与否;
背景信息
详细记录来访者的背景信息,包括成长经历、重大事件及创伤,目前生活工作生活状态、婚姻及家庭状况等,尽量不要有遗漏(当然,有些事情来访者也未必清楚,这需要在咨询过程探索);
咨询师思考
咨询师需要根据对来访者的详细了解,提出自己的思考,有助于整个咨询过程的顺利进行;
评估与诊断
根据对来访者的了解以及针对来访者问题的思考,运用心理咨询师的专业知识,做出评估和诊断;
病源理论
根据自己所学流派,及专业知识,撰写与来访者问题相关的病源理论基础,是心理咨询师进行专业心理咨询的专业依据;
咨询方案
制定详细的咨询方案,咨询方案的框架可根据咨询需要与来访者逐步探讨,得到来访者认同;
这部分内容可以是对来访者咨询后的效果评估,记录你观察到的来访者的表现和变化,了解来访者的自我感觉。
以上是心理咨询师的工作思路,也是撰写心理咨询案例报告的框架,好的案例记录、报告,可以帮助咨询师更好的理清咨询思路,同时在专业上得到提升。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一、 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一)实习单位的简介
龙腾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是集一手房按揭贷款、二手房商业贷款、房产抵押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理财顾问、投资顾问等于一体的多无化部门。部门成立的仅仅2年的时间里就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先后与多家银行签署了相关的合作协议并开展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中小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经营中,一直秉承“诚信服务,信誉第一”的经营理念,以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安全、快捷、便利的服务为宗旨,赢得了众多老顾客的认可。哈尔滨龙腾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秉承以诚取信、培育人才、专业服务、团结、拼博更敢于承诺而有信誉的企业精神,结合精干的管理团队、娴熟的专业技能、丰富的实战经验、不断的创新和学习,使龙腾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成为哈尔滨信贷行业中最为全面、最为专业的大型贷款服务公司。通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杰出的创意、专业的服务、百姓们的良好口碑和社会各界部门,银行、政府等职能部门大力支持,已深深受到广大合作者和百姓的认可。
(二)实习岗位的简介
哈尔滨龙腾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信贷专员必须是金融、经济学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有金融信贷、担保行业工作经历者优先了考虑;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很好的协调沟通能力,有市场资源者优先考虑性格开朗,积极进取,有高度责任心和敏锐的洞察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 实习内容及过程
在哈尔滨龙腾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实习的过程中,我学习了许多知识。日常工作主要包括:打电话预约贷款客户,跟踪贷款人员的情况,了解各个银行的贷款利率业务前期沟通、收集材料、收取评估报告、出现场等等。
这短短的两个月,学习的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公司各个岗位进行简单的了解,了解基本信息之后,在进一步对信贷专员这个岗位做了了解、熟悉。
其次,了解房产抵押贷款的基本条件(必须是私有房产,房龄均是82年以后,借款人年纪小于65周岁,住宅可贷评估额度的7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5、866%首次购房利率上浮25%-30%……)。个人借款的情况:抵押贷款(无贷款房产抵押、房产残值抵押),xx贷款(车辆、机械设备、股权),无抵押贷款。
最后,通过前期的努力,我基本掌握了贷款条件,流程等等。然后通过电话的形式来联系客户,通过接听电话可以取得很多重要的信息:抵押房产是住宅还是商服,抵押房产的建成年限、面积、地点……了解了这些在进一步对客户进行讲解,尽可能促成贷款。
三、 实习收获与体会
学习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任何企业公司的发展都是从小到大,从不熟到熟悉。我们学习的过程
都是同样的道理,学习没有任何捷径可走,更不能存在侥幸的心理,必须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
细节决定成败。整个业务办理的过程中最突出的一个词就是仔细。贷款工作是一个需要注意细节的工作,一点小的错误就可能引起贷款风险。因此,无论是在学习还是生活的过程中,我们都不能忽视细节的重要性。在贷款业务方面,通过对贷款材料的整理,使自己了解到申请贷款所需要的材料,比如,营业执照、收入证明、还款承诺书、户口本等。使自己对整个贷款业务有了感性的认识,虽然这些都是基本业务,但却是最能学到知识的重要环节。在贷款过程中,仔细认真是必不可少的。
要有团队精神。在团队精神的作用下,团队成员产生了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互换行为,显示出关心团队的主人翁感,并努力自觉的维护整个团队的集体荣誉,自觉地以团队整体的荣誉为荣。
这次的实习中还有许多不足的地方:工作缺乏主动性,不能主动的去寻找事情做。专业知识缺乏,各方面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没有明确具体有效的目标。今后,我会带着这些宝贵经验,在人生的旅途中勇往直前,迎接新的挑战。
四、 致谢
感谢哈尔滨龙腾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给我这次学习的机会,让我在这段时间能够了解这个公司的运营机制,了解作为一名信贷专员所具备的能力,专业知识,和持之以恒的心。短短的`俩个多月的日子,这里的每一位职员,不论是管理层还是基础层,对于我这么一个新人来讲都给予了很大的帮助,和对我的包容。指导老师在这段时间教会了我许多专业知识,合作人的道理。在面对社会上的人人事事都要以一颗宽容善良的心来对待。很感谢大家对我的认可,对我的教导。在此,我谨代表我个人,对全公司,上上下下说一声谢谢!尤其是我的指导老师,谢谢!
五、 指导教师评语
该同学在我公司实习期间表现很好,思维敏捷,善于学习,成绩很优秀。而且很有亲和力,受到同事们的一致好评,深受大家的欢迎。性格活泼开朗,处事却稳重大方,骨子里有一种倔强和坚韧。上进心很强,刻苦钻研,在困难面前不屈不挠,勇于向新的高度挑战,善于把握自我的发展机会。希望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还要学会有条不紊,提高工作效率,以取得更大的成功。人生的路还很漫长,你还需要更加踏实更加稳重,这样才会走的更远,未来才会更加美好!人生之中还会遇到很多挫折和坎坷,愿你能够微笑面对一切,用自己的汗水和智慧赢得属于你的胜利。今后要给自己设立一个目标,脚踏实地,向着目标勇往直前,投入到广阔的世界中去,胜利永远属于自强不息者!努力吧,付出总会有回报。相信经过你的拼搏,一定会达到你理想的彼岸。现在,你所能做的,就是抓住今天,以十二分的努力和激情,为自己创造美好的明天,加油!加油!加油!
指导教师签名:
xx年xx月xx日
成绩评定:
院系:(签章)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案情介绍
赵某1981年8月20出生于莒县棋山镇某村,后曾就读于淄矿集团高级技工学院。20xx年9月,赵某回到县城所在地的山东某能源公司工作,平时住在单位职工宿舍。20xx年1月23日(大年初一)16时30分,赵某驾驶摩托车从山东某能源公司下班回棋山镇某村家途中,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被撞身亡。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县大队认定“赵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20xx年3月1日,赵某之妻何某向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其丈夫赵某的工伤认定申请,被认定为工伤。山东某能源公司对该工伤认定不服,于20xx年7月10日向法院提起工伤行政诉讼。
争议分歧
关于赵某的.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形成了两种意见。
一是不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此情形中“上下班途中”是指从居住地到工作场所之间的正常路线,赵某平时住职工宿舍,并非下班之后便回老家居住,因此,其死亡不认定为工伤。
二是认定为工伤。赵某家庭住址在棋山镇某村,其父母妻子均在该村有固定住所。20xx年1月23日又适逢中国传统节日春节,赵某下班后自单位回家过年合情合理,其在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要件,应当认定为工伤。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法院在审理涉及“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时,要体现保护职工权利的原则,正确理解《工作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应考虑职工上下班目的、路途方向、距离远近及时间等合理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上下班途中”应理解为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途中,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赵某的父母妻子均在棋山镇某村居住。在农历春节期间,赵某返回棋山镇某村,符合民俗常理,赵某回棋山镇某村家中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应确定是在“上下班途中”,应认定为工伤。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1.村民王某创办的乡镇企业打算在村庄规划区内建设一间农产品加工厂,就有关审批手续向镇政府咨询。关于镇政府的答复,下列哪些选项符合《城乡规划法》规定?( )(2010年卷一多选第76题)
A.“你应当向镇政府提出申请,由镇政府报县政府城乡规划局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B.“你的加工厂使用的土地不能是农地。如确实需要占用农地,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农地转用审批手续。”
C.“你必须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然后才能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D.“你必须在规划批准后,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绝对不允许作任何变更。”
【参考答案】AB
【考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参考解析】本题有一定难度。《城乡规划法》是2011年大纲中新增的内容。
选项A、B正确。《城乡规划法》第41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选项C颠倒了先取得县区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顺序。
选项D表述绝对。《城乡规划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我国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B.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C.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无需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D.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
【参考答案】ABD
【考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参考解析】
选项A、B正确,选项C错误。《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选项D正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0条第1款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不定项选择题
(一)
某市A乡农户甲于2006年3月1日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自己饲养的活鸡1万只,乙公司应在3月21日前支付5万元的首期价款,甲从4月1日起分批交付,交付完毕后乙公司付清余款。3月20日,乙公司得知该市的B乡发现了鸡瘟,即致电向甲询问。甲称,尽管B乡临近A乡,但是应当不会传播过来。乙公司表示等到事情比较明朗后再付款,甲坚持要求其按时付款,否则将不交货并追究责任。3月25日,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致甲所饲养的大部分鸡只毁于一旦,甲当即将此事通知了乙。
2006年3月10日,甲向丙公司订购了一批饲料,约定4月10日至20日期间送货上门,甲验收后10日内付款。甲在3月26日把鸡只死亡情况通知了丙公司,要求取消交易。丙公司称:货物已经备好,不同意解约,除非甲赔偿其损失。请回答91-93题。
91.关于甲与乙公司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虽在3月21日没有付款,但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B.甲3月20日电话中关于将不交货的表示构成违约
C.甲不需承担不能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D.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92.关于甲与丙公司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由于甲所养殖的鸡只于3月25日已经大部灭失,合同自动解除
B.甲取消交易构成违约,应对丙承担违约责任
C.甲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是应赔偿丙公司的损失
D.丙有权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
93.假设甲所养的鸡并未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所灭,但当地政府为防止流感爆发,自3月21日起对甲的养殖场实行管制,禁止鸡鸭外运,一旦发现疫情即全部扑杀,乙知情后没有支付首期价款,关于甲、乙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虽然乙公司在3月21日前没有付款,也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B.甲有权以乙未付首期价款为由拒绝履行相应的交货义务
C.如果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甲应当适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D.如果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公司应当适当赔偿甲的损失
(二)
2007年4月2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7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请回答94-96题。
94.如王某生前或王某死后其继承人小王欲出卖房屋前向丁某请求返还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B.王某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C.小王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D.小王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95.如杜某向丁某、叶某请求返还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杜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B.杜某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C.杜某无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 D.杜某有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
96.关于小王和杜某间的房屋买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交付标的物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
B.小王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杜某
C.房屋所有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
D.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该房屋登记资料
(三)
2005年6月5日,1988年7月21日出生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小龙,因寰宇公司的公交车司机张某紧急刹车而受伤,花去若干医疗费。2006年2月小龙伤愈继续上学,写了授权委托书给其父李某,让他代理其提起诉讼。李某以正当的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于2006年3月对寰宇公司及其司机张某提起了诉讼,要求寰宇公司和张某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进行中,李某将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改为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2.8万元。本案被告在答辩中认为,司机紧急刹车是因为行人陈某违章过路引起,责任应当由陈某承担,因此要求追加陈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请回答97-100题。
97.本案参加诉讼的人在诉讼中的正确地位是:
A.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寰宇公司和张某是被告
B.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寰宇公司是被告
C.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寰宇公司和张某是被告
D.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寰宇公司是被告
98.法院就追加行人陈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正确的做法是:
A.法院可以依职权追加 B.只要被告提出申请,法院就应当追加
C.要有被告的申请,法院才可以追加 D.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追加
99.依照有关法律
的规定,李某将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变更为承担侵权责任应在:
A.在第一审程序判决作出前 B.在第一审程序的举证期限届满前
C.在被告提交答辩状期间内 D.在第一审的法庭辩论终结前
100.2006年7月20日,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1.8万元,陈某无过错不承担责任。2006年7月25日,李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以一审被告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被告以陈某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陈某以一审被告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一审被告、陈某的上诉都是合法的
B.一审被告的上诉不合法,因一审判决没有涉及陈某的责任,陈某不可以作为被上诉人
C.李某的上诉是不合法的
D.陈某的上诉不合法,因一审判决没有涉及陈某的责任,陈某不可以作为上诉人
三、不定项选择题
91. C D 92. B D 93. A B 94. A C 95. B C 96. B C D 97. D 98. A D 99. B 100. C D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律学家张斐、杜预为《晋律》所作之注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宋刑统》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共12篇、213门、502条
C. 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D. 清代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自雍正朝开始编订《大清会典》
参考答案:D
解析:《大清会典》自康熙年间开始编订,故D项错误。
2 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西周时结婚必须通过“六礼”程序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至此婚礼始告完成;西周时结婚必须实行“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夫一妻”制,在宋朝时依旧保留
B. 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并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
C. 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可见,女子的离婚自由有所扩大
D. 宋律规定,如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现在部曲、奴婢、天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参考答案:B
解析:关于西周和宋朝时期的婚姻制度,应予以重视。在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婚姻方面,宋朝有所放苋,允许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所以B项错误。其余选项都是周宋两朝婚姻制度的正确对比,应注意领会。
3 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B.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C.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D.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以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为准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0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可知A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9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可知B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8条的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可知c项正确,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4 美国甲公司以CIF价格向新加坡乙公司出口一批电缆,甲公司租用韩国货轮“Han—jin”轮承运,后货物在驶往新加坡途中,在我国领海发生触礁,乙公司与承运人协商后决定到中国广州海事法院诉讼解决该运输合同争端。根据我国现有规定,选项正确的是:
A. 由于当事人各方均与中国没有实际联系,因此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B. 若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承运人,我国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约定行使管辖权
C. 若我国广州海事法院拟受理该案,则在受理之前须报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认为可以受理,则应报最高院,最高院答复前暂不受理
D. 我国法院受理后,在处理该纠纷时,应适用我国实体法
参考答案:B
解析:根据《海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中国领域内,中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 A、C项错误,B项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 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 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本案中涉及的是运输合同纠纷,关于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也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本题并没有指明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是否选择了法律,因此D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5 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A. 《律师法》第l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报案人:_____,性别,民族,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省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院__栋__门__号。
犯罪嫌疑人:_____,性别,民族,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户籍:__省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院__栋__门__号。现住址: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______年__月__日,犯罪嫌疑人_____以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义分别与我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民借字________第__号和民借字__第__号),由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合同签订后,我依约向_____出借借款人民币共计320万元整。合同还款履行期限到期后,我多次与_____联系,_____拒接电话也不予见面,下落不明。后经查,合同中的“置业有限公司”专用章系_____私自刻制,该单位根本不存在,该公司也没有的员工。经工商机关查询,担保公司也不存在。_____伪造“置业有限公司的公章”,骗取我的信任,与我签订合同,骗取借款,目前损失360余万元,造成我全家生活困难,无法生存。我基于对_____的信任为其提供了巨额借款,而_____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了我的存款,给我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其行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且涉嫌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上请求贵局对_____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追回我的全部损失,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我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公安局
报案人:
__年__月__日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申诉人:何____,男,________年8月24日出生,汉族,出生于辽宁省鞍山市,高中文化,现住黑龙江省________市。
申诉人因合同诈骗罪一案,不服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第________号刑事判决书,特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请求撤销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第________号刑事判决书,重新审理此案,并依法改判申诉人无罪。
事实和理由: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之规定,提出申诉,并要求重新审判。具体理由如下:
一、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一) 申诉人根本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符合刑法204 条合同诈骗罪法定要件。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
1、原审判决第2页经审理查明中“________年元月,被告人何____伙同________(己死亡)等人,在没有经________卷烟厂委托授权的情况下,便以________卷烟厂监察室的名义与江苏省泗洪县________制品厂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订购销苇席和苇折的合同,并且以到货20天后由________卷烟厂付清全部货款”。原审判决依据的证据,根本不足以证明申诉人伙同________实施合同诈骗。________所签订的相关合同中,也并不能证实申诉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原审判决第3页第2段本院认为“被告人何____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在未经他人授权和同意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己经构成合同诈骗罪”,申诉人认为,这种认定是完全错误的,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申诉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更没有证据证明申诉人伙同他人,即便在没有得到授权情况下,出具了由我厂负责付款的担保字条,也不能由此推断申诉人主观上就存在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而且签订合同的供需双方也是申诉人经过考察了解的,并非虚构,即便后期证明需方主体不真实,存在欺诈,但也不能由此认为,申诉人同样构成诈骗,因为申诉人一直都没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
“非法占有”是合同诈骗的行为人应当具有的目的。而本案当中,申诉人在合同上签字并不是出于非法占有,而是为了促成合同的尽快履行。
不可否认,申诉人何____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有一些行为确实具有一定的欺骗性,比如其出具的货到20天内由我厂负责结账等内容,但是申诉人主观上并不具有以欺骗手段非法占有________和________财产的目的,申诉人与________、________签订合同的直接目的,是希望________、________的货物能成功出售给吉林市西关粮库(以下简称“西关粮库”)和黑龙江省鸡西市农垦粮油食品购销中心(以下简称“鸡西粮油”),而申诉人可以从中赚取一些差价,得到一些中间利益。客观上来说,申诉人也确实是通过其朋友________介绍认识到________和________等人,从他们这些人口中得知鸡西粮油和西关粮库需要苇席和苇折,申诉人还查看了________、________等人带来的鸡西市农垦粮油购销中心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见________的询问笔录)。而本案中报案人________、________等人,虽然其签订的合同中是有申诉人本人的签字并加上________卷烟厂监察室的公章,但是合同中的需方也确实是西关粮库和鸡西粮油,申诉人从根本也是促成供需双方签订合同,并向供方表示愿意承担担保付款责任的角色。所以,从申诉人的主观目的和客观证据来看,申诉人完全没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和想法。
2、报案人________、________的财物,申诉人从客观上并没有占有,实际上也并没有进行收取或处置。虽然申诉人曾给________出具“我收到________发到鸡西、吉林穴子三车席子三车”的收条,但实际上,申诉人只是看到了提供单,知道鸡西粮油和西关粮库收到了上述货物,才给________出具的,而实际收到货的人是鸡西粮油的________和吉林的西关粮库(后被泗洪县公安局扣押),申诉人本人并没有从中间得到任何的利益。原审判决所依据的证据中,没有任何证明申诉人收货或从中受益,或主观有占有财物目的的证明,这些也进一步证明了,申诉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 本案认定申诉人合同诈骗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1、认定本案事实的主要人员尚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人。________和________是介绍合同需方即西关粮库和鸡西粮油给申诉人的人员,也是这两个人提供给申诉人盖有上述两单位公章的合同,申诉人基于上述合同,才与________等人签订购销合同,但是案发后,该两人一直没有找到。而本案另一关键人员________(代表鸡西粮油签订合同的人)仅做过两次笔录,在其笔录也证实,其签过两份购销合同,供货的厂家是江苏省泗洪县________制品厂(________),相关货物在____年3月就全部收到了,其处理了一部分货,________拉走了一部分货,合同也是其签订的,其签的是________的名字,盖了单位的公章。从________所述事情来看,至少证明,第一,申诉人是确认苇折与苇席的需方后,又与________签订的供货的合同,申诉人主观上没有编造莫须有的需方,其主观上认为己经找到了合适的货物的供需双方,合同有可以履行的基础;第二,申诉人并没有实际占有控制货物也没有出售处理过涉案货物。而案发后,侦查机关也一直都没有查到________、________等人的.下落,________本来亦被取保候审,但在案件后期侦办过程中也竟然没有了下落。作为查清本案的关键,上述几人可能才是真正涉嫌诈骗犯罪的人员,但原审在没有查清上述事实和取得关键证据的情况下,即认定申诉人有罪,是本案定罪证据的不确实、不充分的体现。
2、本案另一关键人员________死亡,从原审证据中,无法得出申诉人伙同________实施合同诈骗的证据。
从公安机关对案件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中可以看出,________是联系报案人________、________等人的主要联络人员,________之前就曾与________有过苇折、苇席的货物交易,________也是通过________才接触到申诉人,而________完全不认识申诉人,仅是通过几次电话。申诉人联系苇折、苇席的购销也是基于对朋友________的信任,出于朋友帮忙,且也能从中获得一些差价好处等想法,为了促成购销双方成交,才帮助朋友________作出了一些带有欺骗性的行为。但是这些行为的根本原因,也是出于朋友帮忙,相信________说的10天就应当能够付款的前提下才作出的。________是否具有诈骗目的,申诉人无法做出判断,但是从现有证据来看,________伙同申诉人合同诈骗的结论并没有证据支持。原审判决作出上述认定,与案件事实严重不符。也属于定罪证据不确实。
(三)纵观本案全部证据得出的基本事实可以看出,申诉人也是受害人之一,申诉人并没有犯罪行为。原审判决认定证据不全面。
从本案证据,可得出的基本事实是:1997年申诉人通过郑丘安与________认识,________称其有苇穴和苇席等货品,让申诉人帮助联系销路,后申诉人向朋友________提起此事,________介绍了________、________认识,吴、郭称有门路销售给鸡西粮油、西关粮库等地方,后上述三人带了己经盖好鸡西粮油和西关粮库公章的合同给申诉人,申诉人后将合同给了________,____年初,________又将合同给了________等人去签订合同。________发货后不久。________告诉申诉人,称他们被骗了,鸡西粮油的合同上的章是假的,西关粮库也没有________这个人。____年5月20日,申诉人让________到牡丹江市公安局东安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报案内容主要是被________和________以鸡西粮油和西关粮库的名义进行的合同诈骗,签订的购销合同中鸡西粮油和西关粮库的章是假的。后东安公安分局进行了调查,________于____年7月14日被取保候审。____年9月1日,吉林市西关粮库的三车皮苇折被泗洪县公安局扣押。鸡西粮油的3车苇席被________转移。以上事实有申诉人的供述,________的询问笔录、________的报案笔录、________的询问笔录及泗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说明等相互佐证。从以上证据及基本事实可以看出,申诉人根本没有犯罪的故意,也没有构成犯罪的行为,其也是受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的欺骗,期望从中获得中间差价的利益,对________等人实施了一些欺骗性的行为,但从这些行为中,并不能证明申诉人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反而可以看出申诉人受到欺骗,也是受害人之一。原审判决中,并没有审查全部证据,考虑案件证据之间的矛盾性,实属对证据认定的不全面,不充分。
二、 原审判决认定的赃物价值有误,需追缴的数额与实际不符。
在原审判决书判决内容的第二项(判决书第3页最后一行)“被告人何____骗取的赃物价值计人民币632920元,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本案中,在案发后的________年9月1日和9月2日,泗洪县公安局扣押了苇穴子(折子)三火车皮,三火车皮其中有387件拉去了西河粮库(见泗洪县公安局扣押物品清单),而该三火车皮苇折共计9460片,每片22元,即价值208120元,在________年9月20日,本案被害人江苏省泗洪县________制品厂法定代表人________即收到了其中的西河粮库的387件(见________手写的收条一份)。
所以从以上内容可见,即便申诉人构成合同诈骗罪,需追缴返还给被害人的赃物价值也决非是原审判决中认定的632920元。实际数字与判决相差甚远,从此内容也可以看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认定不清,定罪证据亦不确实、不充分。
申诉人认为,合同诈骗罪,行为人应当具有的就是非法占有的目的, 而本案证据根本不能证明,申诉人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因此申诉人的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即便申诉人出具过担保付款之类的内容,也和合同诈骗罪没有关系,申诉人的行为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而原审判决中确定的应向申诉人追缴的需返还被害人的赃款数额与实际不符,相差甚远,将己被公安部门扣押及返还给被害人的财物数额也均计算追缴数额之内,实属事实不清。为洗脱申诉人的冤屈,申诉人特依法提出申诉,恳请贵院能够查明事实,支持申诉人的申诉请求,还申诉人清白,真正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所在。
此致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一、当前司法宣传工作面临的问题
1、社会矛盾日趋多样化。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形式更加多样,矛盾更加复杂,易发生个案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全局化,基层法院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压力更大。同时,网络的迅速发展也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有的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满时,往往不通过合法渠道,而是利用网络传播速度快,对信息真假的辨别相对较难,不明真相的群众容易盲目跟风,在网上不负责任的散布对基层法院的负面言论。
2 、考评激励机制不够健全。为促进下级法院宣传工作而由上级法院制定统一的,自上而下的宣传工作考评机制,若不能合理设计考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引导下级法院司法宣传的方向、内容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下级法院很可能为争先创优等因素刺激,片面追求上稿率,从而增加案例消息报道,减少对学术调研文章、法院文化、广播、电视媒体选题等节目的深度报道,制约着司法宣传精品质量的提升。
3、宣传内容的局限性。为迎合媒体和观众需要,只有对各类典型案件的审理情况才可能吸引最大范围的观众群体关注,促使媒体对个案进行采访报道,这使法院司法宣传的范围和内容受到局限。而一些深度报道,尤其是与法院改革、建设有关的一些大型宣传报道缺乏发表的场所,这与当前法院的宣传总体趋势和目标相背离。
二、创新司法宣传工作机制的建议
(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传递法院正能量
一是在网站设计上要因地制宜。在设计的过程中要将本院的特色融入到网站之中,充分展示法院风貌,切忌千篇一律。首先,是突出特色。要将本院的院情、院貌以及当地的风土人情通过网站平台充分予以展现,可以通过图片形式进行展示,给浏览者最直观的感受;其次,是突出重点。要围绕本院的中心工作进行设计宣传,并要及时地把本院的重大事件及近期的工作内容发布到网站上,让浏览者能了解到本院的最新工作动态;最后,是突出实效。要通过网站各种版块信息的发布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全面充实网站内容,全方位多视角的展现法院风貌及时传递人民法院正能量。
二是在网站管理上要分工明确。有的法院网站建成后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全都落到了技术人员身上,这显然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应对网站各版块进行分工,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信息发布,各个庭室都要设置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本庭室的信息,在信息发布前应由庭室负责人进行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布,在信息成功发布后还要进行核对,保证信息的质量,如发现不良信息要追究相关人员及所在庭室负责人的责任,技术人员只负责技术保障。
三是在网站上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微博时代人人都是媒体,信息流转已进入更快速、更便捷、更广泛的时代。应对新时代,法院系统酝酿开通法院官方微博,此举意味着法院与网民互动的新时代来临,也有利于拉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让法院工作在阳光下运转,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树立起法院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这是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又一新举措。
(二)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媒介素养
舆论引导要突出亮点,重在策化。注重打造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突出工作亮点及经验总结,用典型案例引导社会舆论,积聚正能量。舆论引导重在通稿,发布要及时。应对突发事件要提前介入,掌握主动权,发布通稿内容定性要准确,突出事件起因,处置事件是否有无人员伤亡,避免使用容易引发网络炒作的言词。掌握事件事实后,在上报情况时先查找出暴露出的问题、处置方案及整改措施,同时,处置相关责任人员不能怠慢。在新闻媒体发稿时将处置方案及整改措施一并上报,及时召开新闻通气会,提升正能量。
应对负面事件,舆论引导要注重新闻事实,班子要统一口径,新闻发言人要对媒体进行引导。真诚和真实是最好的催化剂新闻发言人要熟报事实、慎报原因,知道多少就报多少,坦诚面对媒体。冷静和理智是处置突出事件的.最好方式。新闻发言人面对媒体不能说套话、空话,千万不能掩盖事实,对新闻记者不能说“无可奉告”,新闻发言人的敷衍与强硬将会招引更大的舆论声讨。尊重和理解是应对媒体的最好办法。坚持党管媒体不动摇,坚持“善解媒体、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不断提高媒介素养。(媒介素养就是指人们对于媒介信息的选择、理解、质疑、评估的能力,以及制作和生产媒介信息的能力。)自信和熟练是化险为夷的最好途径。应对突发事件要主动与本单位主管部门和主管新闻媒体的宣传部门沟通联系,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应对负面事件,舆论引导不是万能的,干好本职工作,解决好当事人的诉求,平息事件才是最重要的。
(三)完善考核奖励机制,规范司法宣传工作
一是从认识上提高。把宣传信息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规定重大宣传信息题材院领导亲自协调策划,党组班子成员要起好带头作用,积极参与,主动写稿投稿,以自身模范行动推动宣传信息工作创新发展。
二是从队伍上加强。以研究室为中心,在各部门分别确定一名信息员,广大信息员要立足岗位,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保证立案、审判、执行一线的工作信息能得到及时捕捉、挖掘、归纳和总结。全体干警要积极参与,主动写稿投稿,使本院司法宣传队伍明显增强,形成“上下联动、专兼并举、人人动手”的大调研网络。
三是从制度上完善。不断修订完善本院司法宣传奖励办法和相关工作目标责任书,提高学术论文、调研文章、典型案例分析、通讯(人物、事件)、综合类工作稿件、法院文化作品、广播、电视媒体选题节目奖励金额,激励干警把个案中的法制教育题材归纳上升为学术理论,把总结的办案经验体现到法律实践中。
四是从机制上保障。继续加大新闻宣传硬件投入,配全配强采编器材,在新闻写作资料订阅、宣传用品购置、宣传工作用车方面给予充分保证。
五是从舆情上引导。结合审判、执行工作,认真开展涉法涉诉舆情排查,增强防范意识,逐案分析查找不安定因素,制定处置方案,不断提升新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及引导能力。
(四)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提高宣传质量和层次
当前传媒发展的现状,电视传媒作为“霸主”,社会化媒体(微博、微信)爆发式增长,报业经营形式严峻,主流党报党刊是执政党的“喉舌”、“工具”、“武器”,坚持党管媒体不动摇,主流党报党刊是由政府进行扶持;其它报刊杂志,主要来源靠广告及采用媒体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办。法院宣传工作要顺应政法新闻需求形势,适时调整工作方法。以本院宣传网站、县电视台法治栏目为平台,以各级新闻媒体为依托阵地,从多角度、多侧面、深层次打造一批高质量、具有自身特色和较大影响力的法院综合工作宣传栏目、电视专题片、先进事迹、人物专访、宣传展版及宣传画册。法院应与新闻媒体进行广泛联系合作。
一方面法院可主动与新闻单位联络,建立稳定的信任与合作关系。可通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与新闻媒体联合开设专栏报道等方式,经常性介绍法院的工作重点,发布重大、典型案件的审理情况,组织好法院的重点报道和日常性的报道工作。另一方面,法院也要正确对待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单位的正确意见要认真听取、及时纠正,从而促进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为了做好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让社区矫正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因此,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成为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目前,就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细致的调查研究
一、基本情况
我镇共有52个行政村,总人口为4.2万人,地理位置处于市东北部。目前我镇共接管14名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走访,我们了解到矫正人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矫正对象本人的心理障碍,某些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方式存在一定的社会和心理压力,不愿意回到社会执行刑罚,不愿意让亲戚朋友知道自己犯事。对于集中的学习和公益活动感到耻辱,同时希望司法机关不要做定期的家访,以免打扰自己正常的工作和家庭生活。
2、一般社会群众习惯认为矫正人员有污点,重犯率相对偏高,都避而远之,有排斥、歧视的心理,而这一心态也使得矫正人员缺少了归属感和认同感,增强了他们对社会的抵触心理。
二、经验和做法
在规范化管理的同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个性化原则,逐步探索新时期社区矫正管理方式,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突出个性化矫正方案设计。根据矫正对象特征、犯罪性质、家庭经济情况、认罪悔过的程度、家庭人员对其犯罪及被惩处的态度、预测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可能性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措施并根据改造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区别对待,因人施矫,对症下药,提高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矫正质量。严格落实走访、谈心、教育、思想汇报、公益劳动等经常性工作制度,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和隐患以及倾向性问题,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不脱管、不漏管,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矫正对象再犯新罪。
二是突出人文关怀,体现“以人为本”理论。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五必访”,即:新接收的要走访,家庭出现纠纷的要走访,生活有困难的要走访,重大节日前要走访,有疾病时要走访。通过认真逐一走访,真正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矫正对象胡某,70岁,患有高血压等多种疾病,走路不方便,我们除了以上“五访”之外,并定期上门走访,了解其情况。
三是帮困解难,管理逐渐向服务转变。针对矫正对象不同的心理,为了努力消除矫正对象的对立情绪,引导其顺利融入社会,我们召开了矫正工作志愿者和社区服刑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暨座谈会,邀请局矫正科同志对他们进行知识讲座并参加座谈。通过座谈,拉近服刑人员与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距离,从根本上促进其思想转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多种形式帮困解难。如保外就医人员俞某,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由于经济基础差,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再加自己又不能工作,仅靠姐姐的资助看病,我们在座谈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将其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想方设法帮助他解决生活困难,在春节前送上爱心帮扶慰问金500元,让他过一个快乐的年。
四是突出抓好“接收”、“解矫”程序的规范。我所对每一位新接收的矫正对象都要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给每位矫正对象送一封《给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既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又使矫正对象感受到人性化的一面,使他们尽快了解社区矫正,服从社区矫正。同时对每一名解矫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提出要求和希望,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
五是注重实效,正面引导。由于双峰山高路远,为了更好地为矫正人员做好服务,我们在双峰和黄坛各设立了公益劳动场所,以便于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人性化,我们把矫正对象的亲属、所在地联村干部等纳入帮教监管网络,实施人性化教育管理。在矫正过程中,根据矫正对象工作情况“量身定制”教育改造方式。如:对胡某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哥们义气,被人利用,在被判缓刑后,因为年轻,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现胡某在跃龙街道范家村开摩托车修理部,工作积极,收入稳定。
三、存在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通过不懈的努力,虽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在调研中发现,随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问题也不少。
(一)群众的认同度不高。社区矫正是需要执法机关、矫正对象和社会群体的'三方配合,由国家机关借助社会综合资源的帮助而对矫正对象进行的开放式行刑方式,在我国它还是一种新生事物,在调研过程中,据了解,矫正工作者认为在试点阶段,由于社区矫正还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如果工作得不到地方的政府领导的重视,工作就很难开展,但现在的状况是很多领导都不了解社区矫正究竟为何物,社会上的一般群众就更不用说了。由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挖掘各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同时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新闻,讲座等多种形式向人民大众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面,增强社会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二)机构不健全,司法行政系统陷于孤军作战的被动局面。社区矫正是执法工作,又是教育矫正人的工作,涉及到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治,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要将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健全社区矫正机构,配齐工作人员。目前,我们既无专门的执行机构,又缺乏执行人员,志愿者力量不足,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只是简单停留在转接材料、建立监管档案阶段。
(三)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社区矫正的质量难以保证。矫正经费短缺问题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公安机关是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但现在具体矫正工作主要由司法局极其下属的司法所进行,司法所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教育设施。矫正工作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但它仍然是一种国家机关的行刑方式,缺乏国家专门的财政支援是不可能进行的。
(四)各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衔接不密切。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根据两高两部的通知精神,司法行政机关是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监狱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但实践中由于牵涉的部门较多,权利义务不明确,且没有固定的统一办公场所,各部门为了局部利益,对做好这项工作缺乏热情和主动性,反而使工作复杂化。
四、探索和思考
为此,面对当前新形势和新问题,社区矫正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经验,总结规律,积极探索长效、稳定、务实的新机制,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仅靠镇综治办、司法所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要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作用,特别是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要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并给予大力支持。实行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派出所、司法所、工办、民政、团委、妇联等组织,要积极发挥其职能作用,单靠司法行政机构唱独角戏,搞孤军奋战,都是行不通的。
(二)保证工作经费,建立安置帮教基金。基金使用:给于归正人员回籍初期生活无着落、重大疾病、遭受灾害及服刑在教人员家属遇到特殊困难等方面提供社会救济和帮助,给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归正人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必须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专项基金,数额由上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同级财务部门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制定标准,保证足额下发,专款专用,对于贫困地区,上级要在经费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整个地区的平衡性。
(三)优化环境,为社区矫正人员和谐共处的营造良好氛围。要紧紧抓住社区这个平台,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宣传画,要做到真正让每个村民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把握好宣传工作的尺度。
(四)尽快成立统一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构。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自上而下地成立统一领导的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诸部门指定人员参加,设立固定办公地点,由上述部门合署办公,便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与协调。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人民法院的司法统计工作是指对审判工作所产生的各种数据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其他社会现象方面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归类、分析的过程。是一项重要的调查研究工作,司法统计是人民法院掌握审判工作情况、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调整审判活动运行的重要依据,它对改进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对各类数据进行保存和提供利用等工作的活动过程。是对法院工作主要是审判工作和其他有关社会现象进行调查研究的重要方法,是人民法院和各级领导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正确执行法律和政策,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的基本方法和重要保证。长期以来,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将司法统计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上,在人员素质、管理机制、硬件保障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并注重在工作中摸索经验,多措并举,将司法统计工作与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管理等工作有机地结合,使法院司法统计工作更好地发挥服务审判的作用。
一、基层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层次原因
(1)重视程度不够,未调动干警积极性。
司法统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综合管理工作,需要付出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在一些法院干警以及领导眼中,司法统计工作只是法院工作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干不出业绩,抓不出成就,因此往往忽视其重要性。只注重统计工作成绩,未关注统计人员投入的劳动过程,有丁点的通报则得不到领导的认可和全院各庭室同志的配合而失去工作热情,致使兼职人员迫于完成统计任务而应付了之。
(2)司法统计员水平不高,缺乏业务培训。
目前,本院司法统计工作人员属于非专业人员,没有经过专门的司法统计培训,因此司法统计工作的质量得不到保障,全靠积累的经验去操作,由于缺乏相应的连续性的培训,难以实现统计工作的创新,但如果人员更替,老统计员的数据统计不够科学、规范,新统计员很可能会出现同类问题,并且没有被纠正的机会。或是对电脑操作不熟悉,或是各类法律程序知识欠缺,终因理解的偏差导致录入、生成错误。
(3)审判案件录入不及时、基层法庭未联网。
1. 数据报送不及时。老式的司法统计结案数据都是由各相关庭室报送至司法统计员,有的案件应上半年已结案,因为承办人未及时报,可能拖至年底才将结案信息报至司法统计员,从而导致各月结案统计出现差异。此外,由于司法统计工作是逐级进行的,各级法院完成此项工作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尤其是基层法院,因为每个月份都是最先开始司法统计工作的,为确保整个法院系统的司法统计工作顺利进行,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的报表工作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而基层法院的司法统计工作本身也较为复杂,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进行数据核查与合成,这就要求各个庭室的报表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上报本庭室的各类办案作息。但是,实践中,部分庭室习惯性的'将报表时间拖后,没有给司法统计人员预留整理信息的时间,从而导致基层法院的司法统计工作完成得较仓促,难免出错。
2. 现行三套新老统计报表并行局面,形成重复劳动,难以实现高效和快捷。《人民法院案件信息管理与司法统计》通过不断的更新升级,确以成熟;内网案件信息的录入,可以实现司法统计报表自动生成,建立起全面、科学、高效、快捷、准确的司法统计体系。但是,在逐级的报表方面,现行老法综表、新综合表、内网自动生成表三种报表并列报送局面确有加重基层负担、重复劳动、将简单业务复杂化之疑?目前由于在审判环节内网案件信息录入滞后,导致“自动生成”错误,统计员只有到各录入环节一一查询原因,投入了时间、精力却不能被理解。
3. 基层法庭数据报送工作迟缓。由于基层法院的财力、人力、物力尚不能达到安装局域网到基层法庭,无法在近期内实现局域网联网,所以数据仍需要每月基层法庭到立案庭录入报送,不仅保密性不强,安全值不高,而且报表人员还不得不为录入、报送数据往返于基层法院与其派出法庭之间,造成人力与财力的浪费。
(4)司法统计人员多属兼职,统计队伍不稳定
基层法院司法统计工作都由立案庭负责,作为全院的立案、案件流程管理部门,肩负除司法统计以外的八个方面的工作职能,业务繁琐、复杂,但由于编制等问题,立案庭人员本来就相对偏少,他们在繁忙的业务工作中还要兼职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申诉复查等事务,顾此失彼现象难免。
二、解决基层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
司法统计工作既要相应的统计专业知识也需要法律知识,更需要各级法院领导和干警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本人认为做好基层法院的司法统计工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准确定位,提高重视度。司法统计工作在法院综合事务中虽不居显要地位,但法院领导并不能因此而忽视。搞好司法统计,对于领导及时掌握审判工作动态,了解审判工作质量,研究审判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科学决策,科学管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统计软件的不断升级,设计功能不断增多,新报表模式出台,旧报表仍不取消?工作量日趋加重,对统计工作人员的耐心和毅力是一个挑战,统计人员一要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提高计算机操作水平;二要加强司法统计知识的学习,掌握统计工作的内在规律,认真分析统计数据,积极主动提供统计信息;三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保证上报数据质量,为本院的审判管理和上级法院决策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3)加大办公自动化建设力度,完善网络化功能。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基层法院的办公自动化建设程度并不高,以本院为例,目前虽然已建立了局域网,但是,现在还处于使用的初期,运行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与不便。此外,由于局域网覆盖不全面,基层法庭数据录入和报送工作仍要到县院进行。因此,应大力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对司法统计工作给予政策倾斜,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要尽快启动基层法庭的局域网建设,以增强数据报送的效率,同时,为司法统计人员配备相应电子设备,保持数据传输通畅,为司法统计工作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4)稳定队伍,严格管理。基层法院各个庭室应该指定专人来完成报表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稳定性,以保障司法统计工作的连贯性。统计员对各庭室每月上报数据记录在册,同时,各个庭室报表人员也应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保护好用于报送数据的计算机及相关数据,当电脑或者系统出现问题时,应该主动找相关人员维修,不等不靠,避免因个别庭室录入、报送不及时,影响全院的司法统计进程。
总之,司法统计工作是基层人民法院非常重要的一项日常工作,能为院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改进法院审判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因此,应更好地推进司法统计工作的各项硬件和软件建设,激发司法统计人员工作热情,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最终提升法院司法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我局自去年1月30日组建以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致力于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会、局办公会多次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提高站位,统一认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湘潭形象的观念,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致力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严格落实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制度。认真落实《外商投资法》,发改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xx年版)》,外资企业不再需要一系列的专门审批,只要行业不在负面清单之内,即可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外商投资者与中国企业同等待遇。截至2020年6月24日,今年共新设外资企业14 家。
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全覆盖。一是及时安排部署。今年3月10日,联合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印发《湘潭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潭市监发〔2020〕14号),4月23日,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进一步强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要性,部署全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6月9日,召开湘潭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会,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园区)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二是清理存量。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全面清理20xx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共对下发的504份“红头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规章2件,废止政策性文件1件,修订规章2部,修订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7件,适用例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2件,予以保留。三是严审增量。对市工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型产品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绿色发展质量规范》《湘潭市实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公平竞争审查结果把关。
3.着力推动价费政策落实。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港口企业、电网企业、燃气企业、转供电主体的检查力度,确保各类价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截至目前,燃气企业价费政策执行方面,累计为企业降低用气成本465.39余万元;电网企业、转供电主体价费政策执行方面,共计为非高耗能企业、工商业用户减免、节约电费约2880.59万元。
4.全力推进知识产权争资争项。上半年,共组织指导xx家企事业单位、园区、学校申报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项目(知识产权促进口),汇总促进、保护、运用11类67个申报项目,会同财政、教育部门联合推荐报省局。湘潭争取资金总计566.1万元(其中,专项资助资金251.1万元;市本级专项立项xx个,205万元;省本级专项项目2个,资金110万元),超额完成450万元争资争项任务。
5.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在全省率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若干措施》。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战略合作协议》。未来3年,市知识产权局将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为5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支持,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担保费率减半或全免优惠。4月24日,湘潭市9家企业与银信机构进行了现场签约,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共计7740万元。
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我市湘电风能有限公司、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湖南内容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天爪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二是与长沙知识产权局、株洲市场监管局签订《长株潭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执法协作、调解咨询、宣传培训、学习交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专题工作小组制度;三是为我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项目申报,积极对接“口审庭”场地落实,与市仲裁委进行工作衔接。
(三)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致力于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
1.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企业设立登记申请通过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实现全程网办。今年上半年全市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办理企业设立登记27xx户、变更登记2056户、注销登记56户。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成功申领营业执照后,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提升企业档案查询便利度。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了企业登记档案自助查询机,企业申请人通过身份验证、信息核对后,可查询本公司“企业档案信息”。
2.再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去年将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比省、市要求的3天缩短了0.5天。今年4月下旬,开展了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目前,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基本已实现2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企业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印章刻制0.5个工作日、发票申领0.5个工作日)。2020年1月至6月24日,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0693户,其中企业3xx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6户,个体工商户7315户。
3.着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根据《湘潭市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继续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截至2020年6月底,我市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改革方式累计办件总量为1582件,其中实行告知承诺累计办件总量为240件,优化准入服务累计办件总量为1342件。
4.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今年上半年共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协助98笔,其中股权冻结56笔、股权冻结续行9笔、股权冻结解冻30 笔、股东变更3笔。
5.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协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我市第一批110项事项梳理工作,参与了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征集梳理工作,组织完成“一件事一次办”明白卡编制、流程再造工作。优化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办理程序。对食品、计量、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业务实行湘潭市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预约办理、精简流程。
6.取消、下放、合并一批行政许可。我局取消了“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了单独登记企业集团,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取消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取消了《药品经济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今年2月12日起,我局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下放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权限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复审(焊接项目除外)下放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各园区分局实施。
7.推进审批便民服务。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助下,我局迅速将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派驻窗口整合到政务中心A区集中办公。新“三定”下发后,我局成立了登记注册局(审批服务科),将审批职能整合到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市政务大厅,实现了窗口一站式办结。
8.加快推进“领照即开业”承诺制落地实施。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只要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领照即可开业。为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从去年11月20日起在万达美食旅游项目街区实行“领照即开业”试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相关审批部门作出承诺,即可开业。
9.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对于涉及生产经营防控急需物品的行政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应急审批。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受理审批方式特事特办。企业承诺在规定时间补齐相关基础资料,网上申请后即可审批发证。现场审批事项,采取应急审批机制,网上申报并承诺符合开办条件,即可发证,两个月内现场复核。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容错审批机制办理了4户,延后现场检查的21户。积极协调省药监局特事特办,启动应急审批程序,帮助湖南永霏特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拿到湖南省首张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注册证,填补了我省医用防护服生产的空白。该公司生产的防护服迅即交付我省援鄂医疗队,为疫情防控作出了“湘潭贡献”,受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充分肯定。
10.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整合了5条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了“12315”一条热线对外。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xx239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3.79万元。
(四)规范涉企监管执法,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率先在十四个地州市中采取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确保了抽查结果更客观、专业和规范。牵头组织xx个市直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目前,全市市场主体名录库共录入市场主体183412户。48个市直部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30个,共录入执法人员1094人,公示抽查检查信息14437条。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一是加强了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当具备执法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积极衔接司法局妥善制定了执法证分批次领取和换芯方案,目前已完成第一批20人的执法证领取发放工作。二是在《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潭政办发 〔2020〕1号)出台后,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至各监管执法部门,要求在监管执法中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实行行政执法检查报告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行政执法检查程序。三是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强制措施。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应当充分考虑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合法性、合法性,要尽可能地减少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损害。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我局出台《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对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许可、检查、处罚等执法信息均进行了公示。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统一了执法文书,加强了执法装备配置,在执法过程中实行拍照摄像取证或执法记录仪截屏取证,避免执法过程中发生矛盾时“有理说不清”的弊端。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局设置了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所有重大或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均提请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后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二是加强内部建章立制。我局起草了《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通过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严格坚守安全底线,致力于强化法治保障基础
1.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十六字方针,将扫黑除恶斗争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一是聚焦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摸排走访,重点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2020年以来,共检查各类市场111场次,出动执法人员1065人次,检查和走访经营户1833户次。在宣传“扫黑除恶”斗争政策、摸排问题线索,共摸排线索7条, 3条已移送公安局,震慑了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二是扎实推进“行业乱象”整治,结合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雷霆”行动、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加大商贸集市、批发市场和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乱象。2020年以来,共查办涉及食品安全案件249起,特种设备安全案件49起。全市“雷霆”行动检查企业共3200余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窝点2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个,捣毁“私屠滥宰”窝点4个,立案查处共240余起,涉刑移送案件6起。“铁拳”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90人次,查办案件37起,涉刑移送案件3起。三是扎实推进“三霸问题”查处,围绕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斗争督导工作的通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方案》和责任分解表,将监管职责分解到县市区局,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市场内是否存在欺行霸市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拉网式摸排,共出动执法人员1135人次,走访经营户8616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0968份。四是扎实推进娱乐场所毒黄赌整治,为了落实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更有效地开展湘潭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措施及要求,印发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及充当毒黄赌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以来,市场监管系统摸底辖区范围内KTV、歌舞厅,酒吧,洗浴中心,电玩城等娱乐场所254家。出动执法人员318人次,检查娱乐场所210家,发现证照不全(含无证经营)13家,下达责令整改10次,抄送相关情况给昭山示范区社会事业部7家。
2.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清理规范性文件26个。后期将结合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部分文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二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规范性文件先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再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已完成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1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严格涉企案件法制审核程序。严格遵守《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程序规定,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等8个方面进行案件审核,对符合以上依据的案件从快办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当事人在听证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共组织了2起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在疫情期间,加大对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案件查处的力度,积极配合办案机构对案件查处,实行“快速审核制”,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审核降为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四是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或采取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等方式,教育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企业开办方面
软件硬件配备不足,影响企业开办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工作。
1.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发达地区比较仍很滞后。我市未自建企业开办业务平台,目前我市企业开办主要依托省级平台——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平台办理,涉及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税务总局、省人社厅、人民银行等多个省部级系统,市级层面无法协调实现全流程办事服务事项的对接,暂不具备“一窗通”服务平台的条件。市本级暂无法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通办”。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为省级平台,暂未实现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完全对接,仅实现了入口跳转。各部门要在线认证电子营业执照仍存在困难。
2.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政务服务环境尚有困难。企业开办涉及企业登记、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多个环节,全市部分政务大厅因场地限制,目前没有设置“企业开办功能板块”,也未配备企业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功能。如市本级因市民之家未落成,租赁场地限制、税务部门权限划分等问题,税务部门、公章刻制单位、社保登记等均未进驻大厅办公。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也因场地限制等原因,如岳塘、雨湖等市场监督局企业注册大厅还未进驻政务大厅,难以实现“一站式服务”。
3.公章刻制属于市场行为,无法约束公章刻制时间。目前,公章备案已实现网上申报备案,企业在登记环节可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但公章刻制是公章制作单位的业务范畴,属于市场行为,并且全市各级政务大厅未将公章刻制纳入大厅办事服务中,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到领取公章和备案,要多次往返,耗时耗力。影响企业开办时间。去年下半年,岳阳、长沙等市已实现了市场主体首次刻制印章由政府买单的政策,我市至今未能实现。20xx年湘潭市新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6665家,如政府承担新登记注册企业的公章刻制费用,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财政负担较大。按每家企业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章”计算,结合目前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开支达200多万元。另一方面,可能打破刻章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发“涉稳”风险。首次刻制印章的质量也难以保证。
4.我市目前社保登记未进驻大厅,也暂未实现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2个环节合并。因社保登记和用工登记在省人社厅建设的两个不同系统中办理,目前社保登记可从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查询企业登记信息,但未实现与其对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是由省社保中心统一开发和管理,市人社局只有使用权限,也无系统开发、调试权限。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审批便民服务方面
1.市场监管部门内部使用的业务系统还未进行整合,暂时还达不到一网通办的要求。如企业登记事项使用的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特种设备事项使用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监管系统;食品经营、生产许可事项使用的是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经营管理系统(审批端);医疗器械(一类产品注册)使用的是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材料和审批系统不统一,增加了内部流转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照办理时间。
2.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时,省外企业无法提交电子数据,不能进行电子签章,只能远道赶来窗口现场办理,便民原则没有全方位体现。
3.多部门信息互联互认程度较低,“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现象仍未能消除。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已成为打造营商环境的短板,成了制约营商环境优化再上一个台阶的瓶颈。比如政务服务网与省市场监管局开发的“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需要实时对接,政务服务网中“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已与“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对接,但是其他事项无法自动跳转,导致市场主体无法真正意义上做到全程网办。
4.改革步调不一致,导致百姓办事不便。如:住改商证明。《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已将“市场主体住所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同意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社区经营性用房无扰民证明)”列为第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该指导意见中还明确指出“对于《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所列的证明事项,现阶段如因政策措施衔接不到位或各类民商事主体明确要求,居民群众仍需办理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本着便利居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原则,对于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且能够核实的,据实为居民群众出具相关证明。对于出具相关证明可能涉及法律风险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在详细调查核实情况、采取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居民群众议事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充分评估并预先防范后出具。”目前,部分社区已不再出具此类住所证明,而我省企业住所登记目前仍依据的是《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湘政办发﹝2016﹞69号)规定,“第六条 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时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国、省政策衔接不到位的情况,极易造成申请人不理解,办事不方便,引发群众矛盾,影响到营商环境。
5.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造成了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案例增多。商事主体诚信守法是营商环境的前提,依法监管及时、适度是营商环境的保障。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面
1.思想上不重视。个别部门领导认为该项工作“与己无关”,以各种理由拒绝和拖延。本部门不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也不参与牵头部门组织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2.因工作量大和人员异动频繁,推诿和敷衍现象严重。有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事项涉及内部多个机构,信息分散、数据量大且没有专人具体负责。在牵头部门安排部署“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时互相推诿或敷衍了事。
3.多个平台并存,信息不对接造成联合抽查障碍很大。涉企信息不统一归集公示将直接导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无法正常开展。
4.考核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直未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单独列入对市直各部门、县市区(园区、示范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市场监管局作为全市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难以有效推进。
5.部门联合抽查操作规范难以统一。参与抽查的各部门因检查方式、程序、标准和要求不一,导致被检查对象也无所适从。多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因参与检查人员众多、检查事项繁杂,也给被检查对象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不安。
6.“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过于笼统。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文件虽然都提出了这一原则,但具体如何适用并不明确。现阶段一旦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各级被追责问责的.例子比比皆是。基层执法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特别是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动性并不高,直接导致大多双随机抽查流于形式。
(四)公平竞争审查方面
1.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仍不健全。虽多次强调和督促各县市区(园区)、市直各单位要迅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个别地方仍重视不够,公平竞争审查意识不强,如湘潭经开区管委会仍未建立工作机制,未及时安排部署存量文件清理工作。
2.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竞争执法专业性很强,熟悉业务的办案人员少,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与新形势、新要求也不相匹配,亟需稳定队伍,充实新生力量。
(五)执法办案方面
1、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尚未到位。原有执法队伍老同志多、年轻人少,骨干人数少,工作人手不足,导致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全面性上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2、“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行政执法程序不当”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处理行政案件时,注重案件的事实和结果,忽视了行政执法的法定程序。
3、服务意识还需增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能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向当事人介绍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但主动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指导服务的能力还不够,主要还是以处罚的手段来教育当事人。
4、处理行政执法办案与优化营商环境关系上有偏差。认为执法主要职责是查处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考虑更多的是如何严格执法,对优化营商环境思考不多。如个别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超期未检,这些设备是企业正常生产必用的,一旦封存,势必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不封存又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法律上要求封存,在执法办案中执法人员往往是履行法定职责、封存隐患设备为主。
5、市场监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假冒伪劣、侵权违法、虚假宣传等问题时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犹存,市场安全形势依然复杂。
6.对执法办案的保障有待加强。办案手段缺失,执法装备不全,办案风险越来越高。我局综合执法机构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8台、摄像机4台、照相机6台,与完整记录执法全过程,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总体要求相比较,存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仪数量不足,办案场所配备不齐等问题,需投入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音像记录等设备。
三、下步工作及目标
1.继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引入专家评估机制,开展以文件抽查为主的公平竞争审查督查,确保政府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保障各类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以关系营商环境的行政性垄断问题为重点,加强执法协调配合,加大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加强对市场主体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宣传。
2.继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建议政务服务中心加强“企业开办专区”功能板块建设。设立“企业开办专区”,缩减办理环节。建议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印章刻制单位、税务部门、人社部门等进驻有条件的政务中心办公,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三个环节统一集中办理,三个窗口相邻办公,实现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社、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窗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设立登记办件比例。
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4.继续推进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对市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网上在线业务系统平台协同运行,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5.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标准化建设,提升窗口融合度。制定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完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流程标准化。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要求,简化流程、清理材料、缩短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或申请人办事。
6.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手续,精简许可申报材料,压缩许可工作时限。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行予以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对部分低风险食品类别试行申报企业“公开承诺”“先证后查”。
7.继续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五大领域由牵头部门联合抽查,避免多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的现象,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加强协调和督查考核。会同相关单位积极争取省级部门的业务指导,推动省级部门与省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协调,实现各部门省级业务平台与协同监管平台数据的对接和互通;争取市委市政府尽快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单独纳入绩效考核评估。定期召开双随机工作进展情况调度会议和责任部门协调会议,对各级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较多的部门以市政府名义进行重点督查。二是组织培训,加强交流学习。对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运用多种形式对市县各级各部门的执法人员加强培训、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到深圳、江苏等双随机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学习和交流,对照不足,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纵深开展。三是加强协同监管。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综合运用,特别是对失信和被行政处罚过的各类市场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针对失信企业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四是明晰免责和问责情形,启动监督机制。进一步明晰各种具体情形和责任。会同优化办、督查室等部门,进一步对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中推进不力,经督查仍不整改落实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对依照信用信息(包含抽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其他信用信息)确认为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不依法依职责实施联合惩戒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机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8.加强涉企收费整治和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确保各项减负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组织以及商业银行涉企收费行为监管,严肃查处搭车收费、转嫁成本、巧立名目、强制服务并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转供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监管,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电价加价行为,确保一般工商业用户享受到国家降价红利,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9.围绕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对社会关注和民生聚焦的网络交易、医药、教育、中介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加大曝光力度,集中曝光一批打击假冒伪劣、侵权违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者,营造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10.建立健全规范执法制度。起草出台《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严格落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廉洁执法。
11.强化联动提升执法效能。一是要积极抓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查办案件中发现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部门。二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巡查,加大抽检范围、频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三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园区分局的督查指导,落实属地管辖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12.加强队伍建设。以提高治理能力为目标,建立健全“优化、高效、协同”的监管机制。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标,加强对干部职工业务培训、专业训练、实践锻炼,增强干部职工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加强作风建设,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不在状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诚勉,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严肃问责。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集体学习和自己学习,结合xxx在韩城市十八届三次全会的报告精神,同时对照活动要求认真查找并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改进,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合格方面
1.政策理论学习不够经常和深入,提高了自己的大局意识,增强了看齐意识,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学习上还不够系统、全面和深入,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入认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没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工作方法有待改善,创新意识有待加强。有时对问题做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够深刻,习惯于经验主义,老办法,老套路,思想不够解放,面对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创新意识不浓,更没有把学习同供销社工作实际结合起来。
(二)纪律合格方面
执行纪律方面不够严格。有些时候由于工作紧急,没有严格执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平时工作中,对于个人重大事项的变动疏于及时请示报告。
(三)廉洁自律方面
通过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持续增强,自身作风建设有了很大提高,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对照新时代的精神要求,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虽然能较好落实规定精神,但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对“四风”隐身变形、花样翻新等问题,认识不够,批评不够,反击不够。
(四)系统业务方面。
对基层的需求缺乏了解,宗旨意识不够浓厚,工作视野不够开阔,工作谋划、思考、推进的高度、宽度、深度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标准存在差距。全心全意为系统职工服务的意识还没有达到100%。
二、存在问题原因剖析
1.学用结合,运用不够。虽然坚持参加供销联社党组统一组织安排的专题学习会议,但是将所学政治理论运用于解决思想上存在的问题还不够,在工作及生活中,自己的言行、工作态度距离优秀党员还有一定差距,未能起到表率带头作用。
2.转变思想,调研不够。工作中有时容易受心情影响,处理问题容易犯急躁情绪,从而导致工作不够细致,同时,满足于完成工作任务,安于现状的思想还不时存在,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对基层调研工作的开展。
3.重视安排,轻于要求。工作中抓细、抓实、抓具体的实干精神还不够强,往往重视于安排而抓落实的力度不够。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特别是有时受工作繁杂的影响,不能统筹兼顾,使一些分管的工作落实的不好。
4.自律意识,要求不够。有时懒惰思想作祟,思想观念中不自觉地放松了对自己地要求,导致纪律松懈。
三、改进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
1、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并全力以赴推动落实。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克服功利主义和交差应付的思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利益观,牢记党的宗旨,进一步牢固树立目标, 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热情饱满的精神状态,尽心竭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性修养。做到学习与实践、传承与创新有机统一,政治理念、业务知识、传统文化学习相互融合,通过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锤炼良好作风,提高领导业务水平,不断增强政治定力、思想定力和道德定力,切实做到学以益智、学以励志、学以立德、学以致用。
3、进一步改进作风,增强宗旨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意见规定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对照此次民主生活会查找出的问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至上。在工作上多深入基层,加强对基层的调研指导,多倾听群众意见,多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拜群众为师,在群众中汲取工作的智慧和力量,在深入群众中掌握第一手资料,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
4、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和细化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工作措施等,经常性开展主体责任落实的自查自纠,要依纪依规进行整改或处置。坚持严字当头,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时刻牢记职责,带头遵纪守法,不辱使命。
5、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严格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净化自己的思想、校正自己的行为,让纪律成为自律,养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特别是把纪律底线当作不可逾越的警戒线。
以上是我的分析检查和改进措施,一些不够深刻、不够具体的地方,恳请各位领导给予批评、指正,我一定虚心接受,认真整改,今后努力把工作做好,不辜负组织和同志们的信任与期望。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营商环境是制约经济活力,影响经济实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能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区域优势产业的培育与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与现阶段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要求相比,投资和营商环境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就当前营商环境发展的需要,就必须从解决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入手,来破除发展进程中的种种障碍;大力创建一流的营商环境,营造新常态下加快建设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一、当前营商环境提升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外部因素
1、地区各类资源有限,整体发展水平有限。目前大部分地区可利用的土地指标有限、近半数地区楼宇高度受限,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受到土地成本较高和发展空间有限等方面制约,且存量土地比较零散、缺乏统一规划,用地成本较高,在土地开发上缺乏竞争优势。给企业发展的空间、机会不足。
2、企业资金来源渠道少。目前国家整个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普遍很难得到金融单位的信贷支持,发展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十分突出,致使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大部分客商对下一步投资持观望态度,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内部因素
1、招商竞争激烈,政策优惠无竞争力。日前,各市出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黄金十条”,各地区招商引资竞争加剧。
2、产业布局不明,招商项目结构不合理。目前,区域引进落地的项目大多为金融、餐饮等服务业项目较多,缺少高科技、高税收、带动能力强的生产性企业,不利于区域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没有形成企业在我区聚集发展的土壤。
3、行政效率不高,“软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审批事项难,项目手续办理周期过长、进展缓慢,甚至个别单位部门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企业家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不强。
4、传统优势弱化,业态创新不及时。当前,商圈仍以传统的服装贸易、百货批发、物流配送等业态为主,不能有效紧随和适应新市场的发展,新兴的主题商城、体验店、目录商店、互联网点等创新业态,布局不充分,发展不凸显。
二、建议和措施
(一)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强化政策扶持。科学制定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一是城内策划高端商业、文化休闲项目,城北策划高端住宅项目,城东策划总部经济、高端商务楼宇项目。二是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金融产业集群等项目。以七贤庄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顺城巷文旅产业发展带”,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极点。三是以各类大数据增值为目标,策划与大型互联网企业的项目合作;策划医疗大数据服务、智慧城市平台等项目。同时结合《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1+11+4+1”系列方案》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的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二)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为重点企业在发展瓶颈上解决资金问题提供良好条件。充分发挥民间金融街融资优势,将金融小镇发展与企业发展融资有效的连通。建议制定出台落户企业融资贷款优惠政策,吸引小微企业落地。
(三)要畅通信息输出渠道,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各类政策扶持。全面掌握政策、准确把握机遇,通过跟踪了解掌握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方面政策,要将政府的产业政策、优惠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程序培训,指导项目单位有针对性地编报项目,提高资金申报效率。
(四)打造交流平台,优化服务软环境。注重搭建企业沟通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推动企业家交流合作与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其他形式招商,如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群众招商等,凡能带来投资的,都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服务企业要有以企业需求为主,摸清企业个体需求,主要企业一企一案,量身定制服务措施。
(五)提高行政效率,开展企业审批“一站式”服务。
建议建立《外来投资企业“一站式”服务》制度,认真落实挂牌保护制度,严格制止“三乱”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领导,每个项目都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推进要求,确保推进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引得来、落得实、留得住。
(六)将企业纳入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考核。邀请各行业企业参与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城市发展方向、公共设施布局充分考虑企业需求。邀请区内企业、重点项目投资企业、拟入区投资企业深入了解我区区域营商环境提升年。由相关企业为各单位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打分。以工商部门、统计部门提供的辖区企业底册,每年分重点企业(限上企业)、普通企业。分别随机选取一定比例企业。上门收集企业对我区营商环境的评分及相关建议,将其列为考核制度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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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
(一)优化政策落实工作机制。融合运用网络、热线、政务服务场所等线上线下渠道,综合采取“云讲堂”、在线答疑、现场培训、编发指引、定点推送等方式,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加大辅导解读力度,确保政策广为周知、易懂能会。着力打造“网上有专栏、线上有专席、场点有专窗、事项有专办、全程有专督”的政策落实保障体系,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确保政策应享尽享。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运用税费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压缩优惠办理手续确保流程简明易行好操作。优化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税费优惠方式,加大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除依法需要核准或办理备案的事项外,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服务便利的获得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效率。依托电子税务局,拓展纳税人网上申请和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渠道,提高退税效率。财政部门加强统筹,及时保障退库资金到位。财政、税务和国库部门密切合作,畅通电子退税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获得退税款。(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出口业务各环节事项办理速度。优化“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进一步简化结关、收汇手续。商务、人民银行、海关、税务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扩大数据共享范围,加大宣传辅导力度,帮助出口企业加快全环节各事项办理速度、压缩单证收集整理时间,提升出口退税整体效率。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确保不超过8个工作日,并进一步压缩A级纳税人办理时限。(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不断提升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便利度
(六)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在进一步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合并申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及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进一步简并申报次数,减轻纳税缴费负担。(税务总局负责)
(七)压减纳税缴费时间和纳税次数。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优化纳税缴费流程、精简申报资料,试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2020年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20小时以内;2022年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纳税次数进一步压减,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税务总局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推进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020年年底前,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21年年底前,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创新试点。充分发挥税收服务作用,在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发展重大战略中,积极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创新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完善税费服务体系。(税务总局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促进办税提速增效降负
(十)分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在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化的基础上,2020年选择部分地区新办纳税人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试点,年底前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2021年年底前,力争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税务网络可信身份系统,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务模式,增进市场主体发票使用便利,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税务总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密码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电子发票应用的社会化协同。税务部门公开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快推动国家标准制定。财政、档案等部门积极推进会计凭证电子化入账、报销、归档工作,推动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单位财务核算等系统衔接,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提升财务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电子化水平。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加强电子发票推行应用的法律支撑。(税务总局、财政部、档案局、密码局、司法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十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费。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健全完善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快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试点。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风险。加强税费政策法规库建设,通过税务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布并动态更新,增强税务执法依据的'确定性、稳定性和透明度,持续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税务总局负责)
(十三)强化分类精准管理。不断完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机制,健全税务管理体系。积极构建动态“信用+风险”新型管理方式,实时分析识别纳税人行为和特征,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税收风险防控。加强税务、公安、人民银行、海关等部门的密切协作,严格依法查处利用“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手段虚开骗税行为,规范税收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努力做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税务总局牵头,公安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健全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依法依规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进一步落实好纳税信用评价级别修复相关规定,引导纳税人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诚信纳税意识。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为当事人提供提前撤出名单的信用修复途径,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税务总局负责)
五、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十五)加强评价考核。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感受为导向,评价和改进纳税缴费便利化各项工作。认真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确保每项差评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大监督力度。统筹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和资源,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以及纳税缴费便利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督查的作用,促进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加强政策措施运行情况的评估,健全政策出台、落实、评估、改进的闭环机制,完善全链条管理,为政策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疏堵消障、加力提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抓紧研究落实本通知各项任务的具体方案,结合实际细化责任分工和步骤安排,确保各项措施及时落地见效。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围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研究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创新举措,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持续提高服务“六稳”、“六保”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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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当事人及案由
当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XX年XX月XX日,XXX工商局在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XXX销售到我市的XXX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印有“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字样。检查人员认为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功能,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一种产品上,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夸大宣传,检查人员随即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然后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上述现场检查笔录报局领导批准立案。局领导XX年XX月XX日批准立案(立案号XXX)。本案由XXX(执法证号∶XXXXX),XXX(执法证号∶XXXXX)两名调查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二、 调查经过及证据
XX年XX月XX日,调查人员对当事人在我市的经销商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当事人在我市的销售情况,并获取了调查笔录一份、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经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XXX牌保健食品进货发票复印件两份、经销合同复印件一份。
XX年XX月XX日,调查人员在XXX超市对XXX牌保健食品进行抽样取证,获取了XXX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两份。
XX年XX月XX日,调查人员通过特快专递向XXX邮寄送达了XXX号《询问通知书》,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XXX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销售到我市的XXX牌保健食品销货发票、经销合同,并于XX年XX月日前到我局接受调查。XX年XX月XX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托XXX到我局接受调查,向我局提供了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XXX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一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调查人员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
XX年XX月XX日,当事人通过特快专递给我局提供了情况说明一份,整改后的包装一份。
调查人员调取的主要证据(证据目录)有:
1、进行现场检查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
2、对经销商法定代表人的询问笔录1份;
3、XXX牌保健食品进货发票复印件四份
4、经销合同复印件二份。
5、XXX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两份
6、XXX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7、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一份
8、当事人情况说明一份
9、整改后包装一份
10、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一份
11、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2、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13、经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4、XXX单位的营业执照
15、对消费者的调查笔录两份
16、两位消费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以上证据和笔录分别有提供人签名盖章认可。
三、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在XX年XX月XX日生产并销售到我市的XXX保健食品的包装上印有“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字样(参见证据一、证据二、证据五),共销售到我市500件,每件10瓶,销售额1.2万元(参见证据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该保健食品核定的功能为:软化血管(参见证据六)当事人在XX年XX月XX日生产并销售到我市的XXX保健食品的包装上增加了“提高免疫力”(参见证据五、证据六)
本案没有采用行政强制措施,对照工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也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四、定性分析
当事人在产品包装上对产品的功效做说明,属《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宣传方法。当事人在产品包装上对产品功效的说明足以使消费者认为该保健食品具有这些功效(参见证据十五),而事实是该保健食品不具有提高免疫力的功效。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调查人员认定当事人XXX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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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淮海分公司),经营场所:海马区沙鱼路88号;负责人:马大哈;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人身保险的再保险,各类人身保险的咨询、代理,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当事人的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2011年6月,淮海分公司与第五建股份有限公司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购买保险,淮海分公
司按照实收保费的8%为其支付“手续费”。2011年7月,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投保国寿团体人身险,保险费:410000元。淮海分公司于2011年11月23日以转帐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32800元。2011年9月,淮海分公司与中国五建集团有限公司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购买保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5%为其支付“手续费”。2011年10月,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投保国寿团体人身险,保险费:100000元。淮海分公司于2011年11月22日以转帐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5000元。2010年9月,淮海分公司与淮海轴承集团有限公司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购买保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5%为其支付“手续费”。2011年10月,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投保国寿团体人身险,保险费:130000元。淮海分公司于2011年9月21日以转帐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6500元。2012年元月,淮海分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淮海分行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购买保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10%为其支付“手续费”。2012年2月,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分别投保国寿团体人身险和团体住院医疗险,共计保险费:211689元。淮海分公司于2012年6月28日以转帐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20004.61元。2012年8月,淮海分公司与淮海大学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为淮海分公司代办国寿学生幼儿平安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8%为其支付“手续费”。2012年9月,该学校为淮海分公司代办该险种保险费:124740元。淮海分公司于2012年6月10日以转帐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10000元。2011年11月,淮海分公司与淮海市实验小学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为淮海分公司代办国寿学生幼儿平安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8%为其支付“手续费”。2011年11月7日,该学校为淮海分公司代办该险种保险费:36800元。淮海分公司于2011年11月16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2944元。2012年元月,淮海分公司与河阴县城关镇教育组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为淮海分公司代办国寿学生幼儿平安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5%向其支付“手续费”。2012年2月,该单位为淮海分公司代办该险种保险费:80210元。淮海分公司于2012年3月11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4010.50元。
经调查核实,淮海大学、淮海市实验小学、河阴县城关镇教育组等单位均无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无合法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不得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第五建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五建集团有限公司、淮海轴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淮海分行等单位均为自身购买保险,属投保单位,并未给淮海分公司代理保险。淮海分公司为了更多的销售保险,在明知以上7家单位没有“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或者属于自身购买保险的情况下,为规避监督检查,在公司帐目中假借给保险代理人支付代理“手续费”名义,制作“业务批单”,在公司财务凭证上,将该项支出费用以“手续费”的名义下到“手续费支出”这项科目中。淮海分公司在帐目处理上假借代理手续费的名义提取所谓的“手续费”,使这7家单位在帐目上成为合法的代理保险单位,达到违法支付财物的目的。
我们认为,淮海分公司为了销售保险,假借代理手续费的名义给予无合法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和自身购买保险的单位以财物,增加交易机会。其行为防碍了保险公司之间的公平竞争,损害了其他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保险市场的竞争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商业贿赂(对以上7家单位的违法行为另案处理)。
经核实,淮海分公司在以上业务中收取保费1093439元。关于非法所得的计算,依据国家工商局公字[1998]第240号《关于保险公司违法经营保险案件非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请示》答复:“对行为人已交纳的税金和已上缴国库的法律、法规规定支出的费用,可以从违法所得中扣除,对不属于上缴国库的费用,不应从违法所得中扣除”之规定,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因保险费业务收入当中明细项目太多,故部分费用项目按照全部业务收支的平均数值计算(详见淮海分公司提供的获利明细表),现扣除以下3项费用:
1、交纳税金及附加:78250.49元;
2、赔款支出:600190.55元;
3、实际支付手续费:81259.11元;
合计:1+2+3=759700.15元
违法所得为:1093439-759700.15=333738.85元
三、当事人采用商业贿赂手段推销保险行为的主要证据情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有以下证据材料为证:
1、淮海分公司情况说明1份;
2、淮海分公司委托书1份;
3、淮海分公司被委托人询问笔录1份;
4、淮海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5、淮海分公司获利明细1份;
6、淮海分公司利润报表及财政部通知9份;
7、淮海分公司财务凭证27份;
8、淮海分公司保险单7份;
9、淮海分公司赔单及调查通知书28份;
10、对方7家单位情况说明7份;
11、对方4家单位营业执照4份;
四、国家对保险行业手续费支出的相关政策及文件规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为推销保险,支付给上述单位手续费的行为,均违反了下列有关规定:
1、财政部于一九九九年颁发的《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目“公司直销保险业务不得对外支付代理手续费或佣金。
直销保险业务是指公司不通过保险代理人而直接经营的保险业务 ”。
2、中国保监会二○○○年颁布实施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保险公司及其职员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提供保险费回扣或违法、违规的其他利益;也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向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或手续费”。
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OOO年颁布实施的《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兼业代理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自身的财产保险或人身保险,视为保险公司直接承保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人不得提取代理手续费”。
五、处罚理由、法律依据和处罚意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实施商业贿赂的行为,扰乱了保险市场竞争秩序,违背了平等、公平的原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的规定。属于《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及第三款“前款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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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家庭关系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程度。我国是传统观念很强的国家,但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事物变化日新月异,人们的思想也变得更加开放,传统的婚姻观念也在受到冲击,人们更加注重自身在婚姻关系中的人身、财产、隐私等权利的保护。在这种大环境的影响下,婚姻家庭类案件也呈现出日益复杂的趋势,出现了案件数量增加、财产结构复杂、新型法律关系不断增加等现象,相应的,这就为纠纷的平稳解决增加了难度。本报告以本院当前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工作出现的情况、问题、难点及建议进行调研。
一、 案件审理情况及特点
根据分析和审判实践,本院婚姻家庭类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收案数量基本稳定并有所减少
近年来本院收案数量基本保持平稳,2014年收案数还有明显减少。这一方面是客观上婚姻家庭纠纷有一部分通过民政部门协议解决了,另一方面本院诉外调解工作和引导工作一直做的较好,各类普法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以及自行处理家庭事务的能力。特别是2014年开展的“法官进社区”活动,除了增加了新型的普法形式外,还使本院法官更加深入的进行社区,参与社区调解,对社区民调员进行培训,提高社区人员的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这使得广大群众有了更多解纷途径,足不出户就可以化解矛盾,既减少了群众诉累,也节省了法院的诉讼资源。
(二)、案件类型的多样化
近年来,多种新案由出现在本院婚姻家庭类案件中。除了离婚、抚养、赡养等传统案由,还出现了婚约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婚内抚养费纠纷、赠与合同纠纷等多种新案由,2014年各类案由增加到了24种。究其原因是我国法律的逐步完善,对于公民权利的保护逐步细化,以及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加强,尤其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懂得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涉及财产标的逐步增大,财产组成复杂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群众财产增加的同时,也使得涉诉当事人的财产标的越来越大。近几年婚姻家庭类案件中所涉及的财产标的从几十万元已经发展到了几百万、上千万的水平。标的增大的同时,财产的组成也是多样化,从以前主要以房产、存款为主发展成房产、存款、公司股权、地皮、债券、股票、债权债务、车辆等多种类型,涉及到评估、鉴定、调查、审计等一系列准备工作,案件的审理时间也就相应增加,也为案件的解决在客观上增加了难度,也使涉诉当事人增加了更多的矛盾爆发点。
(四)、25-40岁年龄段逐步成为离婚案件的“危险年龄层”。
随着社会发展,中国的婚姻观念也受到各种外来思想的影响,社会上一部分人对待婚姻的观念也逐步开放。近年来25-40岁年龄段的当事人逐步成为离婚案件的“主力”。这年龄段当事人对于婚姻有更高的要求,同时对于婚姻问题上有时略显草率,还有一个更显著的特点就是父母对婚姻的干涉。这部分当事人由于刚参加工作、个人花费较大或思想不成熟等原因,使得自身在经济上还未从父母身边“断奶”,从婚房购买、婚礼筹备及婚后生活上,很多还依靠父母经济帮助,这就使得父母在夫妻生活中介入的越来越多,为双方增加了矛盾隐患。同时在处理离婚纠纷时,由于财产方面很多都是由父母出资,当事人在财产方面无法独立做主,也使得进行调解时,还需做双方父母的工作,增加了工作难度。
(五)、家庭冷暴力以多种形式存在
在离婚案件中,家庭暴力多以殴打、语言胁迫等形式存在,但由于法律的威慑,动手伤人这种暴力已经有所收敛。反而是家庭冷暴力逐步成为家庭暴力的一种新趋势。家庭冷暴力主要表现为对家庭毫无责任感、平时对对方冷言冷语或一言不发,更有甚者通过其他形式对对方进行精神折磨。对于这种行为由于属于道德范畴,法律根本无法进行调整,所以对于这种当事人主审人只能进行批评教育,无法用法律约束其行为。
二、 案件审理的经验做法
由于婚姻家庭类案件涉及个人乃至两个或多个家庭的核心利益,影响着社会稳定,如何更好处理“家务事”,是我院一直探讨的课题之一。为更好地解决家庭矛盾,我院自1998年,就开始尝试婚姻家庭案件的专业化审理,专门将长城法庭设置为审理城市区婚姻家庭纠纷的专业法庭(长城法庭受理XX区范围内90%的婚姻家庭案件,另有10%距长城法庭较边远的分给该辖区的另两个法庭),连续多年来,该庭审理成绩斐然,调解率90%以上,无错案、无上访。其根据婚姻家庭案件的特点也形成了自己的审理模式和风格,实现了规范与灵活结合、审判与教育结合。以长城法庭为主,带动另两个法庭,我院就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积累了比较成熟的经验。
(一)、树立科学的调解理念、探索多种调解方式和技巧,以调解作为化解家庭矛盾的主要手段。
首先,坚持审教结合的调解理念。面对琐碎的“家务事”,立足于对当事人思想的调整和教育,治标更治本。从1998年开始,就确立了“审判与教育结合”的调解理念,并以此为指导,主办了XX区婚姻家庭教育学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让双方当事人参加法庭举办的有专题、有针对性地婚教学习班,通过这种调解模式使当事人多了几分理智,一些陷入情感危机的夫妻为了孩子,为了昔日的情义又走到一起,一些拒不抚育子女、赡养老人的当事人也深受教育,承担起应尽的家庭义务。五年来,我院平均每年举办婚教学习班10次左右,每期针对不同的主题,学习人数从20人到50人不等,参加学习的案件当事人和好率达30%。
其次,始终贯彻全过程、全方位的调解。作为纠纷的仲裁者,不仅要关注纠纷调解的结果,而且要注重从纠纷本身的规律出发,抓住可能化解纠纷的各个节点去做工作,最大限度地缓解当事人情绪、弱化冲突。注重庭前调解关口,在开庭前送达法律文书时,组织初步调解,注重将法言法语转变为群众能够听得懂、听得明白的语言,强化工作效果,争取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通过这一关,案件调解率达60-70%。注重庭审促成关口,庭前不能调解的,通过开庭,让当事人对争执的主要问题进一步理清认识,权衡利弊,注重情、法、理并用,从而促成调解,法庭20%的案件能当庭调解成功。注重庭后消化关口,经过开庭不能调解的案件,适当进行冷处理,在庭审后给当事人冷静考虑的时间,充分挖掘当事人的各种社会关系,动员和依靠各方力量从外围突破,庭后调解案件占全部调解案件的5%左右,但这些都是容易激化的纠纷,庭后调解不仅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矛盾激化,而且减少了当事人对判决的抵触情绪,降低了上诉率。
第三,不断探索调解技巧和方法。调解是和谐解纷的一条捷径,为了让调解发挥应有的作用,法庭为调解划下一条红色规范线,即依法调解。在这条线上找准三点:第一是当事人自愿这个基点;第二是以法服人这个切入点;第三是程序合法这个外在点。调解毕竟有灵活性的必然要求,所以,在红色规范的前提下,又根据个案,总结了法理法、心理法、案例法、利弊法、冷热法、社会法、电话法、亲情法、结合法等“调解九法”, 灵活运用于不同的案件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增强服务意识,实行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以温暖贴心的服务作为化解家庭矛盾的助推力。
由于婚姻家庭类案件严重的耗费当事人精力、财力,为了帮助其尽快摆脱诉讼,我院不断在诉讼指导、效率提高、矛盾预防等方面建立新的制度,最大限度的便民利民。
首先是顺民意,实行预约制度。把以往由法官为主安排开庭、调解时间和地点改为以当事人为主,由当事人预约。在送达起诉书副本后,法官会给出一段合理时间,当事人可以在这段时间内选择自己希望开庭或调解的时间和地点,可以是双休日或节假日,行动不便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当事人,还可以将法官预约到家中、医院等地。
其次是解民忧,实行诉讼指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当事人对法律的理解有偏差,对诉讼程序不了解,难免对法院工作产生怨言。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法庭尤其注意对诉讼指导的完善,针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举证意识不强、财产保全意识不强、诉讼调解意识不强、独立诉讼意识不强、主动履行意识不强等五个方面的问题,法庭采取告知举措,通过个案释明、普遍宣传等方式帮助当事人提高诉讼能力。
第三是关民情,实行回访制度。婚姻家庭纠纷的解决有反复性的特点,为了切实做到案解事了,我院将调解工作向后延伸,建立了温馨细致的回访制度。制作了制式的回访登记表,明确案件主审人为回访负责人,每年要完成已办结案件50%以上的回访任务,其中赡养、调解和好案件做到100%回访。对赡养案件或涉及老人的案件力求到家回访,其他案件可以以电话、信件等方式进行。其中,还以小建议的方式,用温馨的话语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不当行为提出中肯的建议,帮助当事人彻底走出纠纷困扰。通过积极全面的回访,了解当事人的动态,做好新矛盾产生的预防工作。
(三)、提高综治观念,联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作为解决家庭矛盾的新途径 。
婚姻家庭问题是一项社会问题,仅仅单纯依靠法院的力量化解矛盾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多方互动,进行配合,形成社会合力,才能合理利用资源,有效解决问题。
首先,我们以民调联络为载体,不断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我院自2005年即开始建立民调联络机制,在各派出法庭设置民调联络员,由法庭对应的辖区司法所派人民调解员担任,他们在法庭轮流值班,负责完成两项任务:第一是负责接待诉前咨询,对咨询进行分流、引导。10年来,他们每年接待咨询400多人次,其中30%是咨询人了解相关知识后自行解决,10%由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这样不仅减少了法庭的接待量,还提高了百姓对民调组织的认知,最为重要的是引导人们自行化解矛盾,使一些矛盾不大的潜在纠纷自行化解,降低了诉讼成本。第二是负责联系法庭和司法所。通过联络员的了解和反馈,实现了法庭与司法所的互动。一方面,法庭为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解答咨询、规范程序的指导服务,通过个案指导、集中授课、庭审观摩等方式与民调人员进行交流与学习,帮助规范人民调解程序,使其组织达成的调解协议更具可信性。从而在更广泛意义上发挥了民调组织在定纷止争、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
其次,我们“法官进社区”活动为契机,延伸司法触角,帮助社区提升法治理念,构建和谐社区。2014年开始至今,我院从地处城市中心区的实际出发,开始进行“法官进社区”活动,不断深化完善社区法律服务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地发挥联合止争与帮扶的优势。我院从17个庭选派若干法官、党员为全区17个镇街、工业园区所辖的社区、村提供志愿法律服务,刘光明院长亲自负责对整体工作进行督导,副院长杨超负责活动的具体落实。该活动从方案制定到组织领导,从活动方案到具体计划的落实,每个细节都非常完善。自2014年4月至今,我院共有100余名法官、党员参与服务行动,进行调研、交流71次、开展法律宣传62次、法律讲座、培训23次、解答咨询900余人次,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30余件、庭审观摩7次、模拟法庭2次,为社区群众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由于活动方式灵活生动,老百姓非常欢迎,都表示:“我们很有收获,希望法官下次再来!” “法官进社区”党员志愿服务行动发挥了及时化解诉前纠纷、减少矛盾激化苗头、提高群众法律修养和增强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的作用。同时,在这一行动中我们也密切了司法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升了法院形象。这也为我们解决家庭矛盾夯实了司法活动的群众基础。
三、 案件审理中存在问题及难点
(一)、案件中的财产问题。
由于各种新类型、新情况的案件逐渐增多,婚姻家庭类案件的审理难度也逐渐增大,但究其难点主要还是在财产方面。财产处理难度的焦点在于财产复杂,处理这类案件往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评估、鉴定、审计等工作,而且由于可能涉及第三人利益,所以在案件中无法得到解决。现就案件审理的具体问题进行归纳:
1、婚约财产纠纷中财产问题。该类案件每年收案不到5件,在处理过程中主要是结合具体案情,以《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进行处理,并以调解为主,加大调解力度,避免出现新的矛盾。在此类案件中当事人举证是难点,首先要确定双方的恋爱关系,如一方也与案外人登记结婚,对于恋爱关系矢口否认。其次原告对于财产基本上没有书面约定,在认定时只能凭证据,但经常出现证据较少或没有证据的情况。
2、婚内财产约定纠纷中财产问题。出现该类案件主要是一方担心另一方将财产转移或者一方已经将财产转移,另一方出于追回被转移财产及保护剩余财产的目的,故而起诉。该类案件在日常工作中出现较少,但一旦出现往往矛盾比较激化,急需进行财产保全。此类案件多数为财产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在处理时现存财产可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但追回被转移财产则需大量的调查工作,因个别当事人属于恶意转移,如遇到转移房产现象,还需进行买卖无效的相关诉讼。
3、未完全取得产权的房产问题。对于这种情况如双方对于房产的归属均无争议,只是房本未下发的,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即可。对于双方有争议的房产,因多数都会涉及到第三人,离婚案件中无法处理,只能另案诉讼。
4、债权债务问题。对于债权债务问题,当事人主张对方伪造虚假债权或债务情况较多。对此,我院一直本着谨慎的态度,无论双方是否认可该笔债权债务,债权人、债务人都应出庭,并要求出示出款证明。对于债务,同时也应通知债权人,债务人正在办理离婚纠纷,债权人也可对该笔债务的处理表示自己的意见。因法律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需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对于债权,即使双方均认可,本着谨慎的态度,也需债务人出庭。如债务人对于该笔债务有异议,或有案外人要求权利,则需要另案处理。
(二)、抚养费给付问题。抚养费案件中无固定工作或收入特高当事人,抚养费数额如何界定的问题,及关于抚养费的最低数额及上限如何界定。关于抚养费最低数额我院日内未应按照本省最低工资标准。关于特高人群给付抚养费数额问题,应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进行确定。但还存在着城镇与农村存在的差异应如何确定标准的问题。
(三)、关于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的问题。这种情况在在程序上存在一系列问题:(1)原、被告为一方为精神病患者,患病一方有诊断书或残疾证,但无法确认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对方当事人不申请鉴定如何应对;(2)进行鉴定时,鉴定所需材料证据无法收集或对方不予配合的情况下,如何应对;(3)鉴定所需费用应如何负担;(4)如何确定监护人的问题。
(四)、证据适用问题。在离婚案件中,原告方认为被告已经失踪,但只能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报案记录,派出所的报案记录一般只显示为“某某于某某时间到我所报案称其夫或妻于某个时间失踪,至今未找到”,此报案记录能否成为判决离婚的依据,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应如何界定。不排除原告方故意陈述被告方为失踪的情况出现。对于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记录,实际操作中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否以其为离婚依据需当事人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但报案的真伪应由公安机关进行核实。
(五)、因相关部门的管理缺陷引发的相关问题。在日常案件审理中,经常发生因其他相关部门存在管理缺陷或不配合调查,导致案件审理时间延长,这种情况直接导致有些案件审理时间延长、效率降低,使当事人对法院办案人员产生误会,影响法院公信力。现就具体情况归纳如下:
1、公安机关。首先,当事人申请调查辖区内宾馆的开房记录。在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拒绝配合调查,并认为配合法院调查是义务,但义务不是必须的,民事案件应该谁主张谁举证,所以不能出具开房记录。由于无法取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第二、被告与其他女性生育子女,孩子的户籍档案中父亲一栏为被告,原告申请调查孩子完整户籍档案,但其辖区派出所拒绝出具,只出具一张户籍证明。由于无法取证,就无法判断米某的主张是否合法,但如米某的主张是真实的,那其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同时也会间接助长“养小三”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第三、在办案中我院发现派出所对于夫妻之间报警,只是进行劝导,基本不给双方制作笔录,在报案记录上也是简单一写或根本就没有报案记录。这就导致一些当事人根本无法保障自身权益,对个别实施家庭暴力的当事人也无法起到威慑作用,认为只要打的不严重,打两巴掌、踹两脚没事,严重点派出所也不管,久而久之变本加厉,最后可能酿成更严重的后果;第四、当事人反映在其配偶失踪后曾去公安机关就失踪一事要求立案,但公安机关表示只能登记一下报警记录,无法立案,如果想立案,要先去法院立申请对方为失踪人员的特别程序,法院立案后,再拿法院立案凭证,到公安机关立失踪案件。公安机关这种做法不妥,公安机关负有管理社会人口户籍档案、寻找失踪人员的职责,法院失踪人口的特别程序应以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为依据,不能是法院认为该人失踪才能在公安机关立案。这样很有能给当事人造成法院与公安机关相互推诿的印象,对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均不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护。
2、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对于结婚登记出现把关不严情况,对登记人的身份没有进行严格审查,造成了一些案件的发生。本院审理的案件中发生双胞胎妹妹拿着姐姐的身份证去进行结婚登记,男方根本就不知道,后来知道此事来院要求离婚,对于此事只能引导其起诉民政局,以行政案件处理此事。此类把关不严的案件并非个案,曾有一名离婚当事人患有严重的智力残疾,只会发出“嗯、嗯、嗯”的声音,根本无法表达自身意见。她的婚姻也只是在其父母同意下进行登记,而我国婚姻法规定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登记,其本人的意见根本无从得知。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时,民政部门根本未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就向双方发放了结婚证。这类案件在近两年已经出现了多起,这种情况一出现首先就要变更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变更后才能由监护人代表残疾人进行离婚诉讼,这样诉讼时间长,手续繁琐,同时也牵扯了双方当事人的大量时间和精力。
3、银行系统。首先办案人员从银行系统调取的存款明细与当事人使用本人身份证在银行调取存款明细显示不一致,当事人调取的明细更详细,而本院调取的明细明显缺少内容。银行的这种行为很容易造成当事人的误会,认为法院偏袒一方当事人,进而激化双方矛盾,甚至可能造成上访案件。第二、在调查过程中,由于法院执行公务证进行变更,银行拒绝为办案人员进行调查,理由是该行没有接到法院执行公务证变更的通知,在经过多方协调之后,该行终于为办案人员进行了调查,但整个协调过程历时3、4天,使本庭定好的开庭时间不得不向后推迟。办案人员在银行调查过程中,除了出示执行公务证外,还出示工作证及查询银行存款通知书,以上物品均加盖法院公章或钢印,银行虽未收到通知,也应在所有证件齐全的基础上协助查询。
四、 意见及建议
1、对于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需上级法院出台相关问题解决办法或者形成统一的司法尺度。
2、对于公安机关出现的问题,上级法院与同级公安机关进行接洽,就有关问题向其提出司法建议。并加强公、检、法、民政等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减少误解,使行政部门形成合力。
3、对于银行系统出现的问题,上级法院应与其进行接洽,就有关问题向其提出司法建议,促使银行严格把关,对于调查事项详细列明,避免以上情况的出现。
4、对于家事纠纷,确实可以考虑根据家事纠纷的特点设计不同于其他民事纠纷的家事诉讼程序和实体法。比如,分居备案、人身限制令(尽管民诉法规定了对行为可以保全,但针对性不强,婚姻家庭中的特点和行文操作不便)、诉前调解程序、诉讼中调解程序、探望室的设置、家庭心理咨询辅导(可作为调解和好或者撤诉案件的辅助条件之一)等等。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20分)
1.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洪某向张某拨打诈骗电话后,张某信以为真,又给洪某回拨了电话,二人反复通话累计5次。洪某拨打诈骗电话次数应当认定为2次。
3.某县公安局局长甲按规定提拔任用乙为某公安派出所所长。1年后,乙为表达甲的知遇之恩,向甲赠送了价值5万元的礼品,甲欣然接受。甲构成shouhui罪。
4.甲有证据证明乙在履行合同中故意诈骗其钱财,涉嫌犯罪,但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作出了不予立案决定,对此,甲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5.办理刑事案件时,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即使作出合理解释,辨认笔录也不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6.陈某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为了防止陈某脱逃,办案部门可以扣押其身份证件和驾驶证件。
7.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提请逮捕,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8.搜查对象除了犯罪嫌疑人,还可以是可能隐藏犯罪证据的其他人。
9.甲县公安局需要在乙县扣押与犯罪有关的财物,一般情况下应当派执行人员持相关的法律文书、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至乙县公安局,请求协助执行。
10.李某出于好奇,购买了印有宣扬恐怖主义图案、文字的服饰,并穿去歌厅玩耍。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对李某予以行政处罚。
11.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定最高处罚为警告、罚款或者其他非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人员,不得适用继续盘问。
12.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应当向同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报告。
13.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对查获的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
14.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没收非法所得、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均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范畴。
15.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从重处罚。
16.电影院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影院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对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7.怀孕妇女、儿童实施暴力犯罪的,人民警察一律不得对其使用武器。
18.民警在值勤时,发现陈某在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便要对其违章行为进行处罚,陈某拒绝接受处罚并与之发生争执,民警遂对陈某使用手铐,并将陈某按倒在地,造成陈某手腕表皮挫伤及头部外伤。民警使用手铐的行为是合法的。
19.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2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后勤保障机构和对外执法机构。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30分)
1.孙某以收养为目的,偷了一名熟睡的儿童。孙某的行为构成()。
A.guai卖儿童罪B.拐骗儿童罪C.盗窃罪D.绑架罪
2.下列行为属于抢劫罪中“入户抢劫”的是()
A.在非营业时间以购物为名骗开房门进入部分时间从事经营、部分时间用于生活起居的场所实施抢劫
B.在营业时间进入部分用于经营、部分用于生活且之间没有明确隔离的场所实施抢劫
C.在非营业时间进入部分用于经营、部分用于生活且之间有明确隔离的场所中的经营场所实施抢劫
D.在营业时间强行进入部分时间从事经营、部分时间用于生活起居的场所实施抢劫
3.下列关于民警处置家庭暴力的行为,错误的是()。
A.接到家庭暴力的报案后,及时出警
B.到达现场后,发现受害人身上有伤,用警车将其送至医院就医
C.制止家庭暴力后,告知受害人自行去做伤情鉴定
D.出具告诚书后,将告诚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众号:江城公安法治)
4.钱某将人打成重伤,侦办此案的人民警察赵某与钱某恰是好朋友,明知钱某有罪,但碍于情面,采取毁灭证据的手段使钱某未受追诉。赵某构成()。
A.滥用职权罪B.佝私枉法罪
C.帮助毁灭证据罪D.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5.王某打着介绍婚姻的子,不顾妇女甲的反对,强行将其出卖给男子乙。对王某应当以()追究刑事责任。
A.guai卖妇女罪B.非法拘禁罪C.诈骗罪D.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6.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期间,王某在横穿公路时被一辆卡车撞死。对王某涉嫌盗窃罪的案件应当()
A.撤销案件B.不起诉C.终止审理D.宣告无罪
7.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B.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C.必须在查清身份后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D.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8.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采取查询、冻结措施,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向金融机构查询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B.犯罪嫌疑人的存款不得重复冻结,但可以轮候冻结
C.冻结存款的期限为6个月
D.对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有权申请出售
9.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办理一起案件中,发现嫌疑人张某可能涉嫌犯罪,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应当立案侦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公安机关应当接受案件并对是否立案侦查进行审查
B.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移送案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D.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作出决定,开书面通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公安民警在犯罪现场勘查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应当由()决定。
A.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B.现场指挥人员
C.办案部门负责人
D.法制部门负责人
11.下列有关辨认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
B.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
C.对违法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不得少于7人的照片
D.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12.张某,女,17周岁,高中三年级学生,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人员讯问张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张某的诉讼权和
B.可以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C.应当首先通知其老师到场
D.应当首先通知共青团组织工作人员到场
13.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需要继续盘问的,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将继续盘问时间延长至最长()小时。
A.48 B.24 C.72 D.36
14.下列关于交通管制和现场管制,说法错误的是()。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在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实行现场管制
C.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照规定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D.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照规定采取强行驱散、强行带离现场等现场管制措施
15.民警在驾车追捕逃犯过程中,因车辆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行驶。这时,一辆出租车路过,民警将其拦下,要求使用该车追捕逃犯,司机以要做生意为由拒绝,民警强行将车开走,追缉途中致车辆损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民警因追捕逃犯的需要,优先使用该出租车的行为是合法的
B.民警因追捕逃犯的需要,可以优先使用该出租车,但是应先征得司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违法
C.民警使用该出租车后应当支付适当费用
D.民警使用该出租车过程中造成车辆受损,该损失应当由其所属公安机关赔偿
16.公安派出所接到某单位报案,称接到一封恐吓信,信中说如果单位领导不来看望他,他就引爆已装在单位的炸弹。公安机关迅速出警,未发现有任何炸弹。后将行为人路某查获。恰道单位放假,此案未造成人员恐慌,未有任何财产损失,未造成严重后果。下列关于路某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以寻鲜滋事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B.不予处罚
C.追究路某的刑事责任
D.以扬言实施爆炸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17.对房屋出租人的下列行为不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是()。
A.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
B.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
C.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
D.放任承租人从事噪声扰民的经营项目(公众号:江城公安法治)
18.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赌博的说法错误的是()。
A.未成年人赌博的,应当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B.违法行为人有检举、揭发他人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C.一年内曾因赌博受过治安处罚,再次赌博的,可以从重处罚
D.招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可以加重处罚
19.张某(15周岁)放任自己饲养的藏獒恐吓过往路人,造成无人敢从其附近道路经过。群众报警后,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处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构成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B.对张某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C.询问时可以不通知张某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D.对张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旅馆工作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对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A.赌博 B.淫秽表演 C.结伙斗殴 D.组织播放淫秘录像
21.侦查过程中,下列处置电子数据的方法,不符合《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是()。
A.对作为证据使用的电子数据,办案部门通过制作、封存电子数据备份的方式确保电子数据的完整性
B.办案部门采取信号屏蔽方式封存手机
C.办案部门通过网络在线提取原始存储介质位于境外的电子数据
D.未封存移送的电子数据虽经合理解释,也不得采用作为定案依据
22.甲饲养了一条宠物狗,因该狗经常在夜晚长吠,邻居乙多次找甲要求其采取措施,甲因此怀恨在心。某晚甲在小区内逼狗,见乙的女儿回家,甲驱使其宠物狗将乙的女儿咬伤。乙要求公安机关裁决甲赔偿其女儿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
A.参照民法有关规定,裁决甲赔偿乙的损失
B.责令甲赔偿损失,不赔偿的可予以警告,但对乙提出的精神损失的赔偿请求应提起民事诉讼
C.告知乙就赔偿问题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D.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就赔偿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3.关于行政强制的扣押、催告、执行等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乃时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B.经催告,只要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行政机关就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C.执行标的灭失的',终结行政强制执行
D.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可以重复查封
24.追缴由()决定。追缴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退还被侵害人的,可以由()决定。
A.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B.公安派出所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C.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公安派出所
D.公安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
25.A县公安局对本县B乡C村的章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下列不能作为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担保人的是()。
A.常住户口在省城但在A县某中学工作的教师
B.C村80岁的老人
C.C村的村支书
D.A县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26.人民警察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应当以()为限度。
A.不致违法犯罪行为人伤残
B.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人
C.保障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
D.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27.下列属于《反恐怖主义法》中规定的恐怖活动的是()
A.甲在宗教场所做祷告
B.乙感情失意,为泄愤而驾车冲撞广场上的行人
C.讨薪无果,为给包工头压力,丙、丁二人合谋策划并放火烧毁工地材料仓库
D.戊某强迫妻子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尚不构成犯罪
28.甲杀人后,长期流窜潜逃。某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获悉,甲藏匿在该县园林场一平房内,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进行围捕。甲准备将炸药包向民警扔过来,民警乙见状,立即开枪将甲击毙。下列对乙行为的理解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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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乙使用qiang支的行为符合规定
B.乙应当先警告,再开枪
C.不应当将甲击毙
D.乙使用武器后,应当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向所属机关口头报告
29.甲县公安局在侦查犯罪嫌疑人陆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时,陆某对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不服,则陆某可以()
A.将鉴定意见送交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提出意见
B.自行重新鉴定
C.提出申请,经甲县公安局负责人批准后重新鉴定
D.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众号:江城公安法治]
30.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执行,不受逮捕。
A.人民检察院B.人民法院C.公安机关D.司法部门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下列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有()。
A.甲对年迈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不尽确养义务,致使父母饿死
B.技工乙按规定应当操作机器而未操作机器,致使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C.丙带侄儿出去游玩,小孩溺水,丙发现后能够救助而不及时抢救,致使小孩被淹死
D.儿童不幸溺水,游泳健将丁恰好路过此处,但丁拒不施救,致该儿童因抢救不及时被淹死
2.周某路上遇到素不相识的徐某,看其不顺眼,进行挑鲜辱骂,并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刺了一刀,致其轻伤。周某的行为属于()。
A.故意伤害B.寻衅滋事C.直接故意D.间接故意
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A.放火B.故意杀人C.绑架D.爆炸
4.下列犯罪中,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有().
A.佝私枉法罪B.刑讯逼供罪C.非法搜查罪D.非法拘禁罪
5.对jiajng奸行为的定罪处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是某中学初一班主任,在其班女生(13周岁)向其表示好感后,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甲构成jiajng奸罪
B.乙深夜潜入被害人家中,乘对方睡意朦胧之际,冒充对方丈夫和其发生性关系,乙构成jiajng奸罪
C.丙15周岁与邻居女孩(13周岁)谈恋爱,偷尝禁果,情节轻微,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女孩家长强烈不满,应以jiajng奸罪定罪处罚
D.丁jiajng奸被害人致使其重伤,应以jiajng奸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6.下列行为不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A.甲在盗窃一老人的3000元钱后又于第二天将所盗窃的3000元返还被害人
B.乙在入户盗窃时被主人当场抓获送交公安机关
C.丙总对人说自己会画外币能够以假乱真,但一直也没有什么具体行动
D.丁欲下毒杀死竞争对手戊,在戊中毒后后悔,及时送戊到医院,经过抢救成功脱离危险
7.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入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并抢劫了1万元现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与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B.甲与乙在盗窃罪范围内构成共犯
C.甲属主犯,乙属从犯
D.甲与乙不能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8.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
A.管制B.拘役C.boduo政治权利D.罚金
9.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累犯的是()。
A.甲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4年又犯jiajng奸罪
B.乙犯间谋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2年又实施恐怖活动犯罪
C.丙犯交通肇事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3年又犯故意杀人罪
D.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执行6年后获得假释,假释后的第7年又犯绑架罪
10.下列情形属于自首的是()
A.张某在抢劫时被当场抓获,在公安人员讯问时,其主动交代了其他3件盗窃的事实
B.王某因为与李某有仇,与儿子一起残忍地杀害了李某。王某见罪责难逃,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杀人是自己一人所为,与别人无关
C.赵某在实施jiajng奸行为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但后来又翻供,拒不认罪直到一审庭审期间才恢复原先的如实供述
D.刘某在诈骗后,自动投案,但在投案后又逃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11.某地野猪猖獗,对庄稼危害严重,本地村民甲为防止自己的庄稼被野猪糟蹋,遂在庄稼地周围架设裸线电网。为防止无辜人员触电,甲在裸线通过的地方设置了警告牌,并告知通电时间为晚7点至早6点,村民乙上山采药,于凌晨5点30分触电身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B.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12.下列行为,无论毒品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A.吸食毒品B.走si毒品C.持有毒品D.制造毒品
13.下列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A.甲盗窃邻居一头耕牛,20年后甲到公安机关自首
B.乙将偷自己钱包的人打成重伤
C.丙抢劫后开车逃跑,发生交通事故死亡
D.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14.甲是一起敲许勒索案的被害人。关于甲的诉讼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有权要求不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行为
B.如公安机关不立案,有权要求告知不立案的原
C.对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D.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15.公安机关对下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不予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说法错误的有()。
A.甲发现其邻居从十楼摔下身亡而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甲
B.乙控告其同事侵占其汽车1辆,公安机关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乙
C.丙举报某建设局局长受贿,公安机关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丙
D.丁将其父亲打成轻伤后到公安机关自首,公安机关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丁
16.下列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中鉴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A.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B.多人参加鉴定,鉴定人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C.对鉴定意见,侦查人员应当予以采信
D.辩护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的,公安机关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公众号:江城公安法治]
17.尹某刚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总想找机会驾驶机动车。某日,尹某见停在小区内的一辆小轿车右后车门没有关严,即接通点火电线启动汽车,并绕外环公路驾驶一圈后将汽车停在原处。车的主人发现车被人挪动后报警,民警根据小区的监控录像将尹某抓获。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偷开他人机动车的规定处罚
B.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寻鲜滋事的规定处罚
C.尹某的行为属盗窃中止,应追究尹某刑事责任
D.尹某的行为属盗窃未遂,应追究尹某刑事责任
18.下列关于办理治安案件中检查的说法错误的是()。
A.公安机关有权检查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人身和物品,对公民的住所无权检查
B.实施检查的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但紧急情况也可以由1名人民警察实施检查
C.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公民住所
D.被检查人拒绝在检查笔录上签名的,人民警察可以代其签名
19.下列关于公安机关在处置家庭暴力中职责的表述,正确的是()
A.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公安机关可以代为申请
B.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D.负责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公众号:江城公安法治]
20.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发现恐怖活动嫌疑,需要开展调查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可以查询嫌疑人员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但是不能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B.可以责令嫌疑人员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处所,并采取电子监控等方式对其遵守约束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
C.采取约束措施期限届满,公安机关未立案侦查的,应当解除有关措施
D.未立案侦查前,不得开展调查
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一)简述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中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简述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
五、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法律依据答出法律名称即可)
(一)杜某在A县将王某一辆价值1万元的摩托车偷开走,驾驶至A县和B县交界地带某集贸市场停车场。在集贸市场内,杜某从陶某身上掏走一部手机(价值1000元),陶某发现后抓住杜某。杜某给陶某脸部一拳,将其打倒,然后跑到停车场驾驶摩托车逃至C县家中,未将摩托车还给王某。
陶某到集贸市场西侧的B县M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接警民警称集贸市场属于A县辖区,告知陶某到A县N派出所报案。A县N派出所接警民警刘某制作报案笔录后,即口头告知陶某经受理此案,请其回去等消息。A县公安局立案后将杜某抓获对其拘留并立即通知其家属,第一次讯问时告知杜某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后杜某委托的辩护律师赵某到A县公安局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时,办案人员未告知杜某涉嫌犯罪的主要事实。[公众号:江城公安法治]
问题:
1.杜某涉嫌构成哪些犯罪,并说明理由。
2.本案办理程序存在哪些错误,并说明正确做法。
(二)甲和乙交接班时,甲不小心喊错乙的名字。乙遂辱骂甲,并用拳头殴打甲头部,未构成轻微伤。甲为躲避乙殴打,将乙推到在地。民警丁某、王某处警后,将甲、乙口头传唤huipai出所询问。丁某、王某将乙带至办公室,询问了案件情况。丁某认为根据甲乙二人对案情的陈述和甲的医院诊断证明,足以认定案件事实,拒绝甲关于调取反映案发现场情况录像的申请。当日晚上,经公安局长批准对乙作出了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的治安管理处罚。乙不服,但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诉讼,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公安局让其提供担保人后,决定对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问题:
1.甲的行为是否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说明理由。
2.乙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并说明理由。
3.公安机关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存在哪些错误,并说明正确做法。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一、单项选择题
1.国家征税的目的是()。
A、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B、满足政府行政支出
C、满足国防需求
D、满足教育需求
2、根据消费税相关规定,纳税人发生以下业务,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是()。
A金店从国外进口金银首饰
B卷烟厂委托加工厂加工烟丝
C批发商批发销售雪茄烟
D化妆品店零售化妆品
3、下列关于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的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A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是既买又卖的业务,分别按购销业务处理
B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以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款计算缴纳增值税(金银首饰除外)
C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以实际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扣除还本支出
D销售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不得从计税销售额中扣减折扣额
4、某工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份进行设备更新换代,销售使用过的设备一台,取得含税价款8.24万元,已知该设备2010年1月购入(购入设备时该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时支付的不含税价款为9万元,已计提折旧2.8万元,另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低值易耗品,取得含税价款1.4万元。则该工厂就上述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A、1.4万元
B、 0.36万元
C、0.32万元
D、1.2万元
5、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的规定,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B、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C、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D、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6、下列各项中,应按“经营所得”项目征税的是( )。
A、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
B、个人因专利权被侵害获得的经济赔偿所得
C、法人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的汽车
D、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所得
7、关于包装物押金,下列关于增值税、消费税的表述正确的是()。
A、单独记账核算的,一律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对逾期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B、酒类包装物押金,一律并入销售额计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C、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消费税
D、啤酒逾期的包装物押金不征收消费税,也不征收增值税,因为二者计价口径应该是一致的
8、根据现行消费税政策,下列各项不属于应税消费品的有()。
A、红木筷子
B、实木素板
C、高档手表
D、高尔夫球袋
9、关于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购置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纳税地点是纳税人机构所在地
B、购置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购买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购置不需要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购买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0、下列各项中,可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规定征收消费税的是()。
A、受托方代垫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委托方提供辅助材料的
B、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
C、受托方负责采购委托方所需原材料的
D、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和全部辅助材料的
11、行政行为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这是行政行为的()。
A、公定力
B、确定力
C、拘束力
D、执行力
12、部门规章和省级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当由()裁决。
A、全国人大常委
B、最高人民法院
C、国务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
13、下列关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表述,错误的是()
A、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B、比例原则是行政合理性的子原则
C、行政合理性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D、法律保留原则是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重要内容
14、目前为止,税务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有()项。
A、5 B、6 C、7 D、8
15、行政机关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制度,是()。
A、行政追偿
B、行政赔偿
C、地方政府规章
D、国家赔偿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属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国际运输劳务的有()。
A、我国某运输公司将货物从德国运到上海
B、我国某运输公司将货物从上海运到德国
C、我国某运输公司将货物从俄罗斯运到英国
D、美国某运输公司将货物从美国运往天津
E、美国某运输公司将货物从天津运往美国
2、甲企业购置下列车辆应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有()。
A、汽车
B、排气量150毫升的摩托车
C、有轨电车
D、汽车挂车
E、三轮农用运输车
3、根据营改增相关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
A、购买汽车从4S店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B、进口高档化妆品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C、收购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D、接受的国际旅客运输服务
E、接受境外单位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从税务机关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根据增值税现行规定,以下不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有()。
A、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B、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C、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生产企业
D、营改增应税行为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企业
E、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5、根据消费税相关规定,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A、抵偿债务
B、投资入股
C、发放职工福利
D、无偿馈赠他人
E、换取生产资料
6、2019年5月某地市A手表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手表机芯6000只,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0.5万元/只,关税税率30%,完税后取得海关缴款书并通过当月稽核比对;当月生产销售机械手表8000只,含税单价1.25万元;销售石英手表2000只,含税0.8万元。高档手表消费税税率为20%。请计算该手表厂2019年5月内销环节应纳流转税及附加计算正确的有()。
A、应纳增值税827.51万元
B、应纳消费税2053.10万元
C、应纳消费税1769.91万元
D、应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59.74万元
E、应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88.06万元
7、201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将居民个人的部分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按年计税,这些所得包括()。
A、工资薪金所得
B、经营所得
C、劳务报酬
D、稿酬所得
E、特许权使用费
8、关于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B、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C、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每人分摊的额度最高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D、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2000元
E、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9、 201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吸收合并原税法部分应税项目。其包括原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具体项目有()。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E、财产租赁所得
10、关于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若夫妻双方婚前均未购买住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夫妻双方可以同时扣除
B、夫妻双方约定,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C、若贷款人是其中一方,只能由其扣除
D、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开始实际扣除后,扣除方式不能变更
11、下列哪些机构是行政主体()。
A、行政机关
B、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D、行政委托的组织或个人
E、税务机关的派出机构
12、不能单独提起复议,但是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复议申请时,可以一并提起审查申请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有()。
A、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
B、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
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
D、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
13、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包括()。
A、维持决定
B、限期履行绝决定
C、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决定
D、撤销决定
14、下列哪些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国务院决定
D、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
E、国务院直属各部门的规章
F、地方性法规
G、地方性规章
15、王某参与聚众赌博被公安局查获,经调查,王某系一名15岁在校学生,本案中,公安局应该对王某()。
A、免于处罚
B、减轻处罚
C、不予处罚
D、从轻处罚
三、判断题
1、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从蔬菜批发市场(小规模纳税人)购进一批新鲜蔬菜,取得批发市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该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A、正确
B、错误
2、卷烟消费税在批发、零售环节采用消费税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
A、正确
B、错误
3、超豪华小汽车是指每辆零售价格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A、正确
B、错误
4、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A、正确
B、错误
5、排气量150毫升的摩托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A、正确
B、错误
6、某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的作品,在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A、正确
B、错误
7、出租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A、正确
B、错误
8、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其家庭成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应按“股息、红利所得”税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A、正确
B、错误
9、行政复议当事人在行政复议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A、正确
B、错误
10、公务员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A、正确
B、错误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1. 因侵犯不动产财产权而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由( )人民法院管辖。
A. 不动产所在地
B. 侵权机关所在地
C. 产权人所在地
D. 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
2.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就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这些规定不包括( )。
A. 国务院部门规定
B. 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C. 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D.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
3. 在一起行政案件的执行中,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误将案外人任某的房屋当做被执行人张某的房屋强行拆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本案中无人承担责任,但人民法院可以给予任某适当补偿
B. 任某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其程序适用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C. 任某应当向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请求赔偿
D. 任某应当向张某请求赔偿
4. 某省人民政府制定规章,“授权”省内某行政机关实施某项行政许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行政机关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因为该行政机关得到了规章的授权
B. 该行政机关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因为该行政机关实际上是受委托的行政机关
C. 该行政机关可以再将行政许可权委托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D. 该行政机关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后果独立地承担责任
5. 袁某对某市房管局向李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不服,以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某市房管局的发证行为,袁某向法院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该房屋买卖合同,某市房管局向法院提交了李某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等证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均系书证
B. 李某可以在一审庭审结束前向法院提交房屋买卖合同
C. 袁某向法院提交其房屋所有权证是承担举证责任的表现
D. 法院在收到被告提交的'证据后应当出具收据,加盖法院印章和经办人员印章
6.(2015云南)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在未来一个阶段,《决定》对普通公民的生活可能带来的改变有( )。
①如果你要考大学,那么可能不必文理分科
②如果你是“单独家庭”,那么可以生育二胎
③如果你是农村户口,那么宅基地可以私有
④如果你是劳动者,那么可能可以延迟退休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7.(2015云南)目前我国正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特别是对国内的动漫产业和影视剧通过内容管控的方式促进其发展,下列不属于行政手段的是( )。
A.规定各级电视台每日播出境外各类影视节目时间
B.设立专项经费用于鼓励本土作家创作优秀剧本
C.国家出台“限娱令”规范娱乐节目播出类型
D.每年引进的境外动漫作品同类题材数量设置上限
8.(2015云南)中国古代小说塑造了很多莽汉形象,他们外表威猛如金刚,性格天真似儿童,深受读者的喜爱。下列小说中莽汉的时代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
①张飞;②程咬金;③李逵;④牛皋
A.②①③④
B.②①④③
C.④②①③
D.①②③④
9.(2015云南)呼吸作用是生物体细胞把有机物氧化分解并产生能量的过程,没有氧气参与的呼吸称为无氧呼吸。无氧呼吸是指细胞在缺氧的条件下,通过酶的催化作用,把葡萄糖等有机物分解为尚未彻底氧化的产物。下列现象与无氧呼吸有关的是( )。
A.人剧烈运动后肌肉酸痛
B.用糯米和酒曲酿制米酒
C.农作物受涝时短时间内不会死亡
D.把生水果和熟苹果放在密闭的缸里催熟
10.(2015云南)在计算机网络通信领域中,防火墙是一项协助确保信息安全的设备。它会依照特定的规则,允许或是限制传输的数据通过。小张在自己的电脑上安装了防火墙软件,下列论述正确的是( )。
A.防火墙软件有可能导致小张的电脑不能访问特定的web网站
B.防火墙软件有可能导致小张无法访问自己电脑硬盘上存储的文档
C.防火墙软件使得小张在网络购物时,不容易被虚假广告所欺骗
D.防火墙软件使得小张在和陌生网友聊天时,可以伪装自己的性别和姓名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报案人:______,__年__月__日,住址: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犯罪嫌疑人:______,__年__月__日,住址: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报案事项
报案人报案称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请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挽回报案人的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在__年__月__日,我通过____________认识了犯罪嫌疑人______。当时,嫌疑人声称自己有内部渠道,可以获取某热门理财产品的优先购买权,且承诺在短时间内就能获得高额回报。
由于我对投资理财一直感兴趣,便轻信了嫌疑人的话。嫌疑人要求我先缴纳______元的定金,我于__年__月__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钱转到了嫌疑人提供的账户(账号:______)。
转账后,嫌疑人起初还与我保持联系,告知我投资进展顺利。但没过多久,嫌疑人便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再回复我的消息。我逐渐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诈骗,多次尝试联系嫌疑人要求退款,但均无果。
截至目前,我因嫌疑人的.诈骗行为损失了共计______元,给我的生活和经济状况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证据材料
1. 银行转账记录,显示我向嫌疑人账户转账的详细信息。
2. 与嫌疑人的聊天记录,包括其承诺高额回报、诱导我转账等内容。
3. 其他相关证据,如朋友的证人证言,证明我与嫌疑人的结识过程。
此致
______公安局
报案人(签名):
__年__月__日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报案人:______,__年__月__日,住址: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犯罪嫌疑人:______,__年__月__日,住址: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报案事项
报案人报案称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请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挽回报案人的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在__年__月__日,报案人在______结识了犯罪嫌疑人______。犯罪嫌疑人自称是某知名投资公司的高级经理,能够为报案人提供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
犯罪嫌疑人向报案人介绍了一个名为“______”的投资计划,声称只需投资______元,在__年__月__日内就能获得______元的`丰厚收益。为了获取报案人的信任,犯罪嫌疑人还展示了一些虚假的成功案例和伪造的资质文件。
报案人在犯罪嫌疑人的诱导下,于__年__月__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______元转至犯罪嫌疑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然而,在转账完成后,报案人并未收到任何关于投资项目的进展通知,也无法与犯罪嫌疑人取得有效联系。
经过多方查询和了解,报案人发现犯罪嫌疑人所提供的投资公司信息均为虚假,所谓的投资项目也根本不存在。至此,报案人意识到自己遭受了诈骗,经济损失共计______元。
证据材料
1. 报案人与犯罪嫌疑人的聊天记录,其中包含犯罪嫌疑人对投资项目的介绍和承诺。
2. 银行转账凭证,显示报案人向犯罪嫌疑人指定账户转账的记录。
3. 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虚假资质文件的截图。
此致
______公安局
报案人(签名):
__年__月__日
◈ 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案例
申诉人:付____,男,汉族,________年9月13日出生,籍贯:湖南岳阳,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被申诉人:张____,男,__________年6月5日生,湖北省天门市人,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诉人不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_)东中法刑二终字第________号”刑事裁定,认为该裁定司法程序严重违法、认定事实严重不清不楚、认定事实的方法完全脱离证据、适用法律根本错误、裁决结论显失公平,显系一份从根本上肢解了司法正义、将严重混淆视听根本颠倒是非,若不能及时纠错将根本摧毁基本是非观念的刑事裁决,特依法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请求你院依法立案再审,公开开庭审理并依法撤销前述审判程序严重违法、认定事实严重不清不楚、认定事实的方法完全脱离证据、适用法律根本错误、裁决结论显失公平,显系一份根本损害司法公信力、从根本上肢解了司法正义,将严重混淆视听根本颠倒是非,若不能及时纠错将根本摧毁基本是非观念的刑事裁决及其所维持的一审判决;改判被申诉人张____和应依法追加为被告人却未被追加为被告人的诈骗罪犯罪行为人________共同犯有诈骗罪,依法从重处罚。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东中法刑二终字第________号”刑事裁定,审判程序严重违法、认定事实严重不清不楚、认定事实的方法完全脱离证据、适用法律根本错误、裁决结论显失公平,显系一份根本瓦解司法公信力、从根本上肢解了司法正义、将严重混淆视听根本颠倒是非,若不能及时纠错将从根本上摧毁基本是非观念的刑事裁决。
审判程序严重违法表现之一是,遗漏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显系应依法追加为被告人却未被追加为被告人的诈骗罪犯罪行为实施者。已有证据足以证明被上诉人张____作案过程中在诈骗涉案款项过程中被遗漏的被告人________提供了重要帮助——作案所使用的________的中国银行账户系________亲自办理的开户手续,被上诉人张____作案过程中所诈骗的涉案款项USD38723.89也是________亲自进行赃款转移等处理的,而且本案审理过程中,申诉人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已经依法提交了《追加被告人申请书》,一审法院已经签收,但是没能依法追加、依法审理, 和正确处理。
二审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再次依法提交了《追加被告人申请书》,二审法院也已经签收,但同样没有依法追加,和依法审理。
总而言之,“(________)东中法刑二终字第________号”刑事裁定及其所维持的一审判决,均因为公然违反司法程序正义原则,遗漏被告人________而审判程序严重违法。据此,申诉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明文规定申请再审,你院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明文规定立案再审,以便及时阻止谬种流传,防止该错误裁决及其所维持的一审判决严重混淆视听、根本颠倒是非,根本摧毁基本是非观念。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四)明文规定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立案再审。此其一。
其二,“(________)东中法刑二终字第________号”刑事裁定及其所维持的一审判决审判程序严重违法表现之二是,没有搞清楚本案的真正法律属性——本案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所规定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的自诉案件;而非我们被迫起诉时所写的“侵占罪”自诉案件。正是这个问题引发了本案的司法逻辑的根本混乱——进而,让某些枉法裁判者有机可乘,让司法腐败大行其道。
二审审理期间,申诉人及其代理人反反复复强调此案的特殊性,尤其是其中的特殊性之一,侦控机关“因故不作为”和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因故乱作为”——作出犯罪嫌疑人张____的行为构成侵占罪的“审查意见”,最终还因为一审法院立案庭某些同志的错误坚持——说我们的案由和诉讼请求只能是“侵占罪”,如果坚持“诈骗罪”即不受理、不予立案且不给任何文书,才导致该案诉讼程序的极度混乱,才导致某些确有徇私枉法动机的人再次“有机可乘”。
申诉人对被申诉人和被遗漏的被告人________共同犯下的诈骗罪犯罪行为的控告和追诉,如(________)东一法刑初字第________号刑事判决第九页“经审理查明”部分所查明,而不仅限于其所描述的,异常艰难曲折,异常辛酸和心酸对此,申诉人必须进行两点澄清。第一,一审自诉立案过程中,申诉人的代理律师坚持本案要用“诈骗罪”为案由,而法院自始至终不同意,而且明确表示:如果上诉人坚持以“诈骗罪”为案由,那么,法院则坚决不受理、不立案、不理睬,被逼无奈申诉人只好同意先以“侵占罪”立案,到诉讼过程中再纠正过来——变更诉讼请求。第二,每次开庭申诉人的代理律师均有提出本案不能按照“侵占罪”进行审理,应该按照“诈骗罪”进行审理。在第三次【即一审法院的最后一次开庭审理】那个并非正式法庭辩论的辩论过程中明确指出,被申诉人张____的犯罪行为不能够被评价为“侵占罪”,而应该按照“诈骗罪”进行从重处罚。对此,法庭并非没有注意到——一审法院合议庭成员、主审法官杨洁亲自提醒被申诉人及其两位辩护人:“你们对自诉人的代理人提出的张____的犯罪行为不能够被评价为“侵占罪”,而应该按照“诈骗罪”进行从重处罚,的意见有什么意见?”而被申诉人及其两位辩护人并未提出实质性的反对意见。
(________)东一法刑初字第________号刑事判决之中所概述的上诉人的代理人龙元富律师的代理意见的内容基本属实。龙元富律师的代理意见是据实而论的有足够证据证明的合法意见,一审法院理应依法予以重视并且作为审理活动的重要提示予以采纳。异常不正常的是在审理活动不能依法结束,在本案应该到案的被告人________没有到案等情况之下匆匆做出错误裁判结论,却硬生生将龙元富律师的正确代理意见敷衍了一句“自诉人的代理人提出的'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其实,一审法院忘了被上诉人张____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也是上诉人的代理人龙元富律师的正确代理意见之一。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种种不规范、和明显偏袒被申诉人的言行,申诉人不想再过多计较,所以也就不想在此一一细述。
案件的核心事实是:(________)东一法刑初字第389号刑事判决之中第九页第十页所载述的“2010年8月16日,张____以‘东莞市________鞋业有限公司’名义,先后两次向________公司“宾宝财务唐小姐”发出请款单。其中第一次张____指定对方将货款汇入自诉人付____的银行账户;第二次张____以“因外汇管制,________鞋厂银行资料现予以更改”为由,指定对方将货款汇入“________”的银行账户。同月19日,________公司委托“PLATEAU LIMITED”公司将38723.89美元汇至上述“________”的银行账户。”张____的犯罪行为明显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诈骗犯罪行为。”对此,申诉人的代理人龙元富律师也多次展开了言简意赅的分析和阐述。
据此而不仅限于此,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两次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理由均无证据支持,纯粹以臆测和被告人张____的一面之词来支撑其裁判逻辑,是一种完全错误的司法行为——司法论证错误,结论更加离谱。
申诉人的心情愈加异常复杂、极其沉痛。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但案发已经五年多,没能得到符合公平正义的处理。
迫不得已,依法顺势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却被两级法院两份错误裁判弄得啼笑皆非。今天,只能抱着对“法治中国”的信念继续依法申诉。
本案的根本问题主要是司法审理与裁判的逻辑严重混乱根本错误。法院认为,如果构成诈骗罪理应由有管辖权的侦控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而自诉人的代理人认为,在有管辖权的侦控机关没能及时依法提起公诉的情况之下,申诉人作为被害人有权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所规定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之规定依法进行自诉。
本案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所规定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的诈骗罪自诉案件;而非我们被迫起诉时所写的“侵占罪”自诉案件。
为有效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等法律规定提出申诉,以便帮助司法机关及时正确处理此案,以免进一步严重损害司法机关的形象、严重危害法律的基本尊严;严重混淆视听,根本颠倒是非,若不能及时纠错将根本摧毁我们国家、社会的基本是非观念。
此致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付_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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